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JHYH-HA-HBFW标段)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JHYH-HA-HBFW标段)
1、招标条件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JHYH-HA-HB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起点为淮安与宿迁交界处,桩号191K+404,整治终点为淮安与扬州交界处,桩号121K+836,整治里程69.57公里。航道工程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2000吨级;航道基本尺度为:淮宿交界至淮安船闸上游段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70米,最小通航水深4.0米,最小弯曲半径800米;淮安船闸下游至淮扬交界段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65米,最小通航水深4.5米,最小弯曲半径800米。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HYH-HA-HBFW标段;招标范围为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工程范围内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等相关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21]21号要求,组织该项目施工期的相关环境要素数据采集分析、试验监测等,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资料、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协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施工期监测范围含施工环保内业资料、环保措施方案审查促落实定期提交环保咨询工作报告(月报、季报、年报)及施工期定期监测报告。
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目的在于:
①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②调查工程是否贯彻了“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运行。
③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④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的作用、对工程影响范围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⑤根据调查的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及施工期、运营期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批复要求的全部预案。为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事件的蔓延,减少环境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编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②调查分析项目风险特性及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③分析目前应急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开展应急物资调查,提出合理的措施建议;
④在以上技术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⑤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专家组审查会,并负责环保部门备案;
⑥协助甲方组织应急演练等。
2.3 工作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各阶段满足工作条件后60天内,按照业主要求递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应急预案等,以及完成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备案的一切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作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誉条件:
(a)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96号
联 系 人:胡东
电 话:0517-83996810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高扬
电 话:18051983384
邮 箱:309461603@qq.com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工作QQ:309461603)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3月10日,预约结束时间: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