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1: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1.1项目编号:JG066022982285
1.2项目名称: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10万元
1.5最高限价:
1.5.1、食堂营运费:人民币35万元
1.5.2、蔬菜、豆制品、干货、水果类副食品的折扣后费率为
1.6采购需求: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食堂的餐饮服务委托供应商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提供餐饮服务团队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1.7服务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绿园路
1.8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期限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第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2.3
2.4第2.1(
2.5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3.1 2022
3.2方式:
(
(3)投标人可通过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1
4.2
4.3
5.1
5.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
7.2
7.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8.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025-8663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