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七师127团家风广场建设项目
金额
51.6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七师127团家风广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16703.07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1、小游园新建水泥花砖园路562.5㎡,路缘石750m,采购安装成品亭子3座。2、新建水泥花砖路面2650㎡,拆除及安装路缘石305.55m,保护性拆除并原位恢复健身器材30个。完成询比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建设内容。
服务周期:2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胡杨河市胡杨河市第七师127团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10-09 11:00:00
发布时间:2023-09-27 20:48:54
采购编号:20231447621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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