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泾阳县三渠卫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三渠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三渠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HZX-HW-2020-0045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三渠卫生院
地址:泾阳县三渠镇街道
联系人:泾阳县三渠卫生院经办
电话:181910037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5室
联系人:范工
电话:1552904828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泾阳县三渠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1套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于购置老年人体检所用智能健康管理系统及相应的医疗设备,其中包括公共卫生数据智能采集系统1套、体检设备数据接口的开发对接、网络接连辅材1套、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台、中医体质辨识仪1台、立式触屏查询机1台、电子血糖仪1台、电子视力检测仪1台、心电图机1台,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426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在国家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政许可之后成立的,提供基本存款账号编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08 09:00:00至2020-05-1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请在文件发售期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文件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53139600@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范工 1552904828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请及时查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9 13: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5室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5-19 13: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5室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29048281
2、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湖支行
4、账 号:020020431920004938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