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那大镇第十小学公开选取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校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招标工作,我校拟对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公开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儋州市那大镇第十小学
二、项目名称:儋州市那大镇第十小学学生食堂委托管理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代理范围: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相关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公告、挂网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组织评标、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移交招投标资料,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参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设备;
4.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登记;
5.拥有熟悉招标代理法律法规、具备招标代理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6.参加本次公开选取近三年内,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7.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经验。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1.代理机构简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签字或名章);
3.2023年截至目前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5.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招标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注:以上资料须用不褪色墨水编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在需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于报名期限内现场递交。
六、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进行计算,具体金额有待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不涉及代理费用。
七、公开选取模式
对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后,选取结果由儋州市那大镇第十小学向市局申请在儋州市政府网上公示。
八、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2.地点:儋州市那大镇第十小学总务室
3.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398957779
儋州市那大镇第十小学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