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2022-zb-055-1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农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凯18570311315
中标公司慈利县隆源大米厂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农飞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YX-2022-ZB-055-1(招标文件编号:YX-2022-ZB-055-1)
二、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农飞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工业集中区创业大道内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优质米(一)
折扣率(%):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慈利县隆源大米厂
供应商地址:慈利县零阳镇双岗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优质米(一)
折扣率(%):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湖南农飞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优质米(一) | / | 50斤/包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2.4元/斤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慈利县隆源大米厂 | 优质米(一) | / | 50斤/包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2.4元/斤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洪建、丁尧、张少群、余榈、周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2,优质米(二):无供应商报名,作流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农业大学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731-846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
联系方式:曹凯,18570311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凯
电 话: 18570311315
委托代理编号:YX-2022-ZB-055-1采购人:湖南农业大学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二零二二年九月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四、投标16三、投标文件12二、招标文件11一、总则10第二节投标须知10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4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4九、其他规定22八、政府采购政策21七、合同签订20六、中标信息公布19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64.投标文件的澄清25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2.评标程序251.评标方法25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5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710.废标279.停止评标278.评标报告复核277.编写评标报告266.推荐中标候选人26
附表5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4附表4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33附表3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2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31附表1资格审查表3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8
第三节商务要求40第二节技术要求40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0第四章采购需求40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7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5
三、授权委托书50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9二、投标保证金48一、开标一览表47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45第五章合同样本及条款42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63八、合同条款偏离表62七、采购需求响应60六、分项报价59五、投标函57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51
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湖南农业大学(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公告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十一、中标服务费承诺书65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4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四、项目概况:三、供货期限:一年二、项目名称: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一、代理编号:YX-2022-ZB-055-1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中标数量 |
1 | 优质米(一) | 优质米(一) | 大米等级为二级;50斤/包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3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为准) | 2家(具体份额由采购人进行分配) |
2 | 优质米(二) | 优质米(二) | 大米等级为一级;50斤/包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3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为准) | 1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6、本项目分为2个包,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1个包号的投标,参加2个包号的投标人其投标视为无效。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每个包的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现场购买。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2、地点: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1、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2、投标地点: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5、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1)名称:湖南农业大学1、采购人信息十、联系方式2、开标地点: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1、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5)电话:13974907713、0731-84618118(4)邮编:410000(3)联系人:周老师、马老师(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6)电子邮箱:YXZB888@163.com(5)电话:0731-89767891转679、18570311315(4)邮编:410000(3)联系人:曹凯、陈佳(2)地址: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1)名称: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适用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拒绝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不接受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包1采购预算:3000000.00元;包2采购预算:3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采用单价限价:包1:2.45元/斤;包2:3.5元/斤。本项目预算为预估价,因本项目食堂物资供应人数和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采购数量和结算金额有可能超出预算,结算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最终结算价=实际采购数量*投标单价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3、在供货期间如存在市场调差,投标人依据采购人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差,结算价以调差后最新的单价为准。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3、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4、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出具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数额:包1: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包2: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侯家塘支行账 号:7319 0493 1810 702(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食堂原材料物资(优质米)采购包1/包2”字样)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
第18.1款 | 分包 | 不分包 |
四、投标 | ||
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22.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和时间 |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第24.3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人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人资格。 |
第28.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采购人:湖南农业大学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电话:13974907713、0731-84618118联系人:周老师、马老师采购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岳麓区岳麓街道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号栋电话:0731-89767891-678 18570311315联系人:曹凯、陈佳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八、政府采购政策 | ||
第33.3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本项目不适用。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费:包1:每家中标单位缴纳10000元;包2:中标单位缴纳2500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会议。 |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6.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五章合同样本及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
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3.投标报价12.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0)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7.投标保证金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盖章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在签字处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授权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9.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分包
20.投标文件的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19.5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通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4投标文件中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必须为其本人亲笔签名,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9.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修改内容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9.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并标注供应商名称),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0.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投标单位章或者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串通投标行为22.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投标文件。22.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予以拒收。22.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的;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宣布开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l)宣布开标纪律;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线下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3)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4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7)开标结束(6)招标人和监督人在开标记录上确认;(5)投标人代表现场在开标记录上进行确认。(4)唱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当众开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入开标室,告知其资格审查情况以及相关权益;(3)请对资格审查存在疑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入开标室,进行澄清说明有关疑问;(2)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离开开标室;25.资格审查24.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评标委员会(6)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待项目评审结束后一并封存。(5)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人员填写采购项目《资格性审查情况表》并签字确认;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7.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1优先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八、政府采购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3.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5.招标代理服务费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不适用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见本章第四节第2.1款 | |
第5.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本项目不适用 | |
第5.3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扶持小、微企业 | 本项目不适用 |
第5.3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不适用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及中标人的选取 | 1、本项目分为2个包,同一投标人同时只能参与一个包号的投标;2、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1拟中标单位为两家,包2拟中标单位为一家。3、包1招标时取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有一家放弃中标,则另一家单位为唯一中标供应商。 |
4.投标文件的澄清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且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其没有竞争性的情况下,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纸质的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评标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推荐中标候选人(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5.3政府采购政策: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评标报告复核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编写评标报告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相关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且不具备竞争力的;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0.废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
(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1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资格性审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1.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名、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2.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3.投标无效2.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且不具备竞争性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3.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不符合本节第2.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未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14.1(1)项 |
2 | 未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 第二章第14.1(2)项 |
3 | 未提供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 第二章第14.1(3)项 |
4 |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不是有效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 第二章第14.3款 |
5 | 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 | 本章第2.3款 |
6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 第二章第17.1款 |
7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第二章第13.2款 |
结论 |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3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第三章 第三节 第2.1(1)项 |
2 | 投标人没有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第三章 第三节 第2.2(2)项 |
3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第三章 第三节 第3.1(1)项 |
4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的 | 第三章 第三节第3.1(2)项 |
5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章 第三节 第3.1(3)项 |
6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第三章 第三节第3.1(4)项 |
7 | 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第三章 第三节 第3.1(6)项 |
8 | 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 第三章 第三节 第3.2款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5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4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3.投标报价评价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3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5.评标总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分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单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之和。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3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6.2本项目包1推荐两家中标候选人,包2推荐一家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数取值(分) |
技术评价项 | (A1)40 |
商务评价项 | (A2)30 |
价格评价项 | (A3)30 |
总计 | A1+A2+A3=100 |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30分) |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技术评价项(40分) | 产品质量(10分) | 1、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合理的方案及产品新鲜度保证措施,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从产品的感官质量、卫生质量、安全质量、技术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在产品新鲜度保证措施方面,从产品的质量标准、稳定性和可靠性、新鲜程度、保质期、运输时间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审。通过以上两方面的评审,优计8分,良计6分,一般计4分,差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具有自己的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提供检验室和检验仪器的图片,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出具与之合作的生产企业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之外同时提供与该生产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满足以上要求的计2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40分) | 配送服务体系(1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操作规范,具有配送操作管理经验;配送路线合理,到达时间精确;设置专门服务热线,有专门配送人员及配送跟踪;有详细的储运、配送管理体系图等方面进行评审,优计6分,良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2、配送能力: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租赁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应期。优: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2辆且合计运输能力≥5吨,得4分;良: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1辆且合计运输能力≥5吨,得3分;一般: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1辆且合计运输能力≥4吨,得1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40分) | 仓储方案(5分) | 投标人提供的仓储安全管理方案,从仓储设施管理、仓储设备管理、仓储卫生安全管理、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安全检查和仓储管理员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审,优计5分,良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40分) | 人员培训管理方案(5分) | 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优计5分,良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40分) | 管理制度(5分) | 投标人提供企业的生产或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及回收等完善的管理制度方面进行评审,优计5分,良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40分) | 应急预案及危机处理(5分) |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临时性大米需求供应、恶劣天气、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出现时积极有效地应对;具备完整的危机处理预案,成立有效的危机处理小组,提供危机处理小组人员资料,能够依照预案解决危机,且有能力阻止和应对出现无法预料到的危机情况。通过以上两方面进行评审,优计5分,良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30分) | 同类项目业绩 (12分) | 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本项目开标前36个月内以甲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供应大米的业绩,每个合同计2分,计满6分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的标的物中需包含大米产品,未全提供的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本项目开标前36个月内以甲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中的供应大米的业绩,每个合同计2分,计满6分为止【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的标的物中需包含大米产品,未全提供的不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30分) | 服务能力(6分) | 投标人没有在湖南地区设置配送基地或场所、专门配送服务机构的,计2分;投标人在湖南地区有配送基地或场所、设有专门配送的服务机构,计4分;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有配送基地或场所、设有专门配送的服务机构,计6分。此项最高计6分,不累计得分。以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为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30分) | 综合实力(6分) | 投标人已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计6分,未入驻或未提供的计0分(需提供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商务评价项(30分) | 服务承诺(4分) | 投标人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按要求准时将大米送到至指定地点,对产品质量和新鲜度进行有效的跟踪并及时改进、完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召回和更换的承诺计2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含)的承诺计2分,此项最多计4分,未承诺的不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30分) | 投标文件编制 (2分)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备注 |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四章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数量(台套) | 交货要求 | 备注 | |
包号 | 包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数量(台套)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包1 | 优质米(一) | 大米等级为二级;50斤/包 | 否 | 1批 | 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送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包2 | 优质米(二) | 大米等级为一级;50斤/包 | 否 | 1批 | 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送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5.★贮存运输条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4.包装:独立包装。3.★生物、化学和物理特性:具有正常的色、香、味和质地,不粘、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添加剂使用、重金属及有害微生物含量等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2.★供应商在招标方有需要时能提供所有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产品上须有明显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标识。第二节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本项目评审基准价。1.基准价的确定(一)报价模式第三节商务要求7.★产品接收规范:国家标准GB/T1354-2018《大米》(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质量等级不低于大米二级标准;不得使用陈粮。6.★保质期要求:不得为临期产品,剩余保质期在三分之一以上。
4.每次调整后将对市场调查价进行更新。3.调整后的采购价=调整前的采购价*本次市场调查价/前一次市场调查价。2.★履行合同时,招标方以中标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作为首次参考,每月对普通大米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发现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幅度超过3%(与前一次定价时的市场调查价相比较),则启动调价机制,按照相应涨跌幅度对采购价进行调整。1.中标价为第一次供货的执行价。(二)调价规则2.投标人在投标时对招标品种不做具体报价,严格按照优质米(一)和优质米(二)的规格和要求。
2.包1招标时取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有一家放弃中标,则另一家单位为唯一中标供应商。1.中标企业数量:包1两家,包2一家。(五)中标企业数量及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之中标者的供应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四)合同期限及其签订方式、服务期限(三)合同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月结;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五章合同样本及条款投标方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逐条做出响应或承诺,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范围清楚,内容明确、真实可行及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方自负。(七)交货时间: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交货。(六)配送方式:由中标供应商配送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3.★包1的两家中标单位供货配额的分配由采购人合理分配。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供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需方(甲方):合同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 | |||||||
备注: 附供货清单。 |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及期限:运输费用及风险负担:方式由供方自定,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标准、要求及费用负担:设备应包装完好,包装物不回收,全部费用由供方负担。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货物于2022年月日前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月日前完成。供货必须由现场指定人员验收并签字认可。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生效。质量保证期限、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优化承诺执行。(4)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组织验收的,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视同验收合格。(2)经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关凭证和发票后,甲方支付款项,乙方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我部采购活动。(1)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配送等相关义务并经验收合格,甲方按每月一次支付配送副食品款,单项食品具体支付金额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结算金额=同期同类产品相关超市询价价格X食品总量X折扣率;各个单项金额的合价即为当次结算总价。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过合同交货期限30天以上未交货的。合同终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赔偿。(2)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1)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违约责任:
合同附件:以下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由于采购单位特殊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一切违约责任。(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与事实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证明交对方确认。免责条款:(3)乙方其它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货物经2次验收均未能通过的。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3)服务承诺(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
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
十一、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
投标人:委托代理编号:(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一、开标一览表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包号 | 包名称 | ||
报价 | 大写: 元/斤小写: 元/斤 | ||
服务期限 | |||
备 注 |
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须知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注:按第二章第3.1项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湖南农业大学食堂原材料物资采购(优质米)采购项目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投标人:委托代理编号:(第二部分)投标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开标现场,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投标函
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十一、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分项报价说明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六、分项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报价(元):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七、采购需求响应日期:年月日
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八、合同条款偏离表响应-览表附件7-1响应-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 数量(台套) | 交货 | 备注 | |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 数量(台套)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样本及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样本及条款”填写本表;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九、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_日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年月_日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承诺。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致(采购代理机构):十一、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开具发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
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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