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3
公告正文
第一次变更内容
公告信息
变更说明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一综合性运动场地进行联合运营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为升级改造及运营一综合性运动场所。该运动场所暂定运营范围包括足球、篮球、网球及车模活动乐园、航模活动乐园等项目空间。
联营单位责任包括:(1)独立组建园区管理团队,承担团队人员管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2)联营单位需投入资金完成运动场地在交付条件现状基础上的专业改造升级,包括但场地地面、场地灯光、场地围网的维护、改造。(3)联营单位需配置场地休憩区的设备,包括座椅、遮阳伞、场地标识等设备物资。
本项目根据使用性质特点,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场地管理运营、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安保管理、消防管理、建筑物以及各类设施设备(包括检查、维修等)、财管接待以及活动举办、体育赛事的管理配合工作等。运营管理期限为签订书面协议起至业主单位完全不再负责该项目经营权止(视联合运营指标完成率而定),业主单位提供自双方合作协议签订日起最长3个月的场地升级改造和试运行期。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营业执馆开发与运营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投标人技术性资格要求
1.联合运营单位原则上每年需引进一项省市级的赛事在场地举办。
2.联合运营单位必须是一家专业的体育活动综合运营机构。该单位能和相关体育(足球为主)运动赛事主管或开展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管理部门、广州地区业余体育俱乐部、广东省校园足球办公室等)有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承办和举办过国家级、省级、职业体育赛事及训练的合作案例。
3.成功或正在运营类似体育中心(公园)大型足球场的案例,对球场的专业使用有较好的把握和管理。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运营方案。
5.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装修方案。
6.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日常管理方案。
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综合服务方案。
三、投标人价格部分要求
1.合作期内,联合运营项目营收第一、二年不低于220万元/年;第三、四年不低于每年260万;第五第六年不低于300万元。联合运营的项目营收由业主单位统一收款,联合运营商不得收款,否则是严重违约行为。
2.业主单位每月扣除联合运营每月必要成本和联合运营利润分配后,余下的营收支付给联合运营商作为联合运营商的运营成本。如果当月营收不足支付联合运营每月必要成本和联合运营利润分配,则由联合运营商次月补足。联合运营每月必要成本=14万+每月实际发生水电费用+每月实际发生场地维护费用。
3.联合运营利润分配:每月营收的20%作为联合运营利润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第一、二年业主单位不对利润部分作出分成,以资鼓励;第三、四年联合运营商占80%,业主单位占20%;第五、六年联合运营商占60%,业主单位占40%。
四、获取、提交、开启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此公告发布当天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方式:邮寄(区小姐,16620406897,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双鱼创新中心3楼)
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双鱼创新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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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一综合性运动场地进行联合运营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项目为升级改造及运营一综合性运动场所。该运动场所暂定运营范围包括足球、篮球、网球及车模活动乐园、航模活动乐园等项目空间。
联营单位责任包括:(1)独立组建园区管理团队,承担团队人员管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2)联营单位需投入资金完成运动场地在交付条件现状基础上的专业改造升级,包括但场地地面、场地灯光、场地围网的维护、改造。(3)联营单位需配置场地休憩区的设备,包括座椅、遮阳伞、场地标识等设备物资。
本项目根据使用性质特点,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场地管理运营、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安保管理、消防管理、建筑物以及各类设施设备(包括检查、维修等)、财管接待以及活动举办、体育赛事的管理配合工作等。运营管理期限为签订书面协议起至业主单位完全不再负责该项目经营权止(视联合运营指标完成率而定),业主单位提供自双方合作协议签订日起3个月的场地升级改造和试运行期。项目概算业主单位每月营收不低于人民币14万元。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营业执馆开发与运营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投标人技术性资格要求
1.联合运营单位原则上每年需引进一项省市级的赛事在场地举办。
2.联合运营单位必须是一家专业的体育活动综合运营机构。该单位能和相关体育(足球为主)运动赛事主管或开展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管理部门、广州地区业余体育俱乐部、广东省校园足球办公室等)有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承办和举办过国家级、省级、职业体育赛事及训练的合作案例。
3.成功或正在运营类似体育中心(公园)大型足球场的案例,对球场的专业使用有较好的把握和管理。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运营方案。
5.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装修方案。
6.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日常管理方案。
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综合服务方案。
三、投标人价格部分要求
1.合作期内,联合运营项目营收第一、二年不低于220万元/年;第三、四年不低于每年260万;第五第六年不低于300万元。联合运营的项目营收由业主单位统一收款,联合运营商不得收款,否则是严重违约行为。
2.联营单位每月向业主单位支付不少于14万元的运营管理费,运营管理费可在当月应收当中抵扣,如果营收不足14万元则由联营单位次月补足,若当月营收超出14万元,业主单位于次月15日前将超出部分作为联营单位成本(综合管理服务费)支付联营单位。
3.按照年度核算,联合运营成本总支出不得超过80%,剩余20%作为利润。利润分成比例如下:第三、四年联营单位80%,业主单位20%;第五、六年联营单位60%,业主单位40%。(第一、二年业主单位不对利润部分作出分成以资鼓励)
四、获取、提交、开启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此公告发布当天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方式:邮寄(区小姐,16620406897,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双鱼创新中心3楼)
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双鱼创新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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