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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面积158平方米招租项目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24-02y-zcjy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0758-77886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面积158平方米招租项目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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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Q24-02Y-ZCJY002 | ||
标的名称 | 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面积158平方米招租项目 | ||
标的编号 | DQ24-02Y-ZCJY00200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面积158平方米招租项目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DQ24-02Y-ZCJY002 | ||||||||||
项目名称 | 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面积158平方米招租项目 | ||||||||||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累计3年租金总额(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面积158平方米招租项目 | 158 | 3年 | 475200 | 5000 | 100 | ||||||
挂牌公告期 | 2024年2月20日上午8点30分至2024年3月5日下午15点30分止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5日下午15点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挂牌期间征集到竞买人的竞价约定: | 1、竞买人须在公告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挂牌公告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第一个出价的竞买人可以以挂牌底价或增价出价,其余竞买人必须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 2、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 (1)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2)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公告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入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下一轮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 3、限时竞价程序。 (1)限时竞价的延时时间为倒计时180秒; (2)在倒计时180秒时间内,竞买人如决定出价,必须要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失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资格。 (3)限时竞价在第一个180秒倒计时结束前,如有新的报价,则重新开始下一个180秒倒计时,以此重复,直至限时竞价在180秒倒计时结束后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最高出价成交。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4日,出租方联系人:岑先生;电话:0758-7766351;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德庆县德城镇朝阳东路九号第1至3卡商铺邻近德庆县百福购物广场,靠近德庆县朝阳中心集贸市场,商业居住气氛较好,商铺门口宽敞。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 ||||||||||
签订《租赁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 ||||||||||
项目分类 | 出租 | ||||||||||
资产出租形式 | 全部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出资额(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 |||||
德庆县同禾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德庆县德城镇解放路13号五楼 | 30 | 91441226MA4W7JXP8W | 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100% | 100% | |||||
资产出租行为内部决议 | 出租方内部决议 | 《关于德庆县同禾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铺位招租会议纪要》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 准 部 门 | 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
批 准 文 号 | 物业、资产租赁呈批表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及 评估结果 | 广东天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天诚估字(2023)TC第102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13日 | ||||||||||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受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文件要求。 (注:《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第一条:出租方将位于出租给承租方,作为商业用途。房屋面积共平方米,计租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含税租金、押金及缴交办法; 1、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2、本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押金(三个月租金)人民币(¥),不计利息,待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交费用、赔偿金后,出租方将剩余押金如数退还给承租方。承租方欠缴租金或其它费用、赔偿金的,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 3、租金缴交办法: (1)租金按缴交。承租方在每月10号前支付当月的租金,逾期未交纳当月租金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 (2)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将租金以现金方式存入(或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有效存款回单或转账底单为凭);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 户名:德庆县同禾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庆支行 账号:2017 0205 0902 0250 640 出租方收款账号若有变更,出租方将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 第四条:水电表由承租方自行报装及交纳相关费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选择是否拆除。 第五条:出租方对产权的承诺; 出租方应自承租方合同缴纳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承租方提供室内所有房屋面积正常给承租方使用。 出租方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并提供办证所需证件(如房产证复印件)。 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租方出现与房屋债权纠纷而影响承租方经营,出租方赔偿承租方损失。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出租方负责房屋自身的主体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承租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倾斜、不倒塌等。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的房屋墙体、卷闸、门窗、卫生间等设施如有损坏需要维修养护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出现倒塌等事故责任一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拆改建,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所收押金及预付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要赔偿出租方或第三人因此所受损失,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进行的拆改建,一切规划、报建等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拆改建后,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规定,如发生法律责任,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 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只有依约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所收押金及预付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要赔偿出租方或第三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 承租方租赁房屋,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用于开设麻将馆,不得经营家禽、肉类,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损害相邻房产涉及的合法权益。 其他批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 ||||||||||
温馨提示 |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7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出租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租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风险提示(二) |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 ||||||||||
租赁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保证金自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租赁合同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查阅资产出租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得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九、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注:《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协议)后,需向交易中心提供原件1份存档。 十二、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审查,符合出租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 联系人 | 冯先生、李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7788639 | ||||||||||
传 真 | 0758-7788639 | ||||||||||
地 址 | 德庆县财政局大楼二楼西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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