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行采购)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2549GK
2.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8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5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4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如果对公告时间有疑问的,请于2022年12月05日17:00前与代理机构反馈,否则视为无疑问。)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
7.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07日下午14:00。
投标人应与2022年12月07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07日下午14:00。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无。
11.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旭明联系电话:1596795923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骆燕飞、王斌
联系电话:18657964449 0579-83809111-8062;
报名处联系人:崔方圆联系电话:0579-83827705;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点阵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4 | 工期 | 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具体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
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在2022年12月05日17:00时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认为必要时,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答疑(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该答疑(澄清)文件后应于一天内,以书面或者传真(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义乌市公共资源平台下载该答疑(澄清)文件。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天)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采购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2022年12月07日13:30—14: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1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3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下午14:00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
1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付款方式 | 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在验收完一年内付清。费用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直接支付。 |
17 |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
18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预算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激光主机 | 1套 | |
手具(其中F100mm≥3个,F50mm≥1个,包含常规治疗手具和点阵手具) | 1套 | |
医生防护镜 | 1副 | |
患者防护镜 | 1副 | |
导管臂(包含光学图形扫描器) | 1套 | |
脚踏 | 1个 | |
安全遥控连锁子 | 1个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技术标评审细则 |
1 | 满足招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 | 25分 | 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得满分(25分);除实质性条款外,▲不满足项每项扣2分,其他不满足项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0-25分) |
2 | 供货运输方案 | 7分 | 根据项目供货运输方案的合理性、可实施性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0-7分) |
3 | 安装方案 | 7分 | 是否具有完善的安装方案,评委进行综合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0-7分) |
4 | 验收方案 | 5分 | 是否具有完善的验收方案,评委进行综合打分,不提供不得分。(0-5分) |
5 | 应急维修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是否具有详细的应急维修方案、应急人员安排等,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0-10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是否具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本地售后服务站点的情况,本地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0-10分) |
7 | 培训方案 |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使用培训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0-6分)。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 计 | 大写: 小写¥: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品牌 | 产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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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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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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