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招标公告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k(z)2023-074
预算金额6.4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北洋024-231544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伟024-22853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国网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FK(Z)2023-07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万元,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
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网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
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且咨询专业包含建筑。(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主体单位资质要求为: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主体单位)。
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2、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到2023年07月3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1.携带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以联合体
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时间:
2023年07月24囗16时30分到2023年07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辽宁
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4.邮箱
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携带资料”要求的内容原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5.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6.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至我公司邮箱,
获取报名表后按照要求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
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8.开户行名称辽宁阜康招投
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账号:122101155699778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
权金融大厦10楼)。纸质文件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
权金融大厦10 楼)。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国网辽宁沈阳法库供电公司特种车库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及勘察
2.项目预算:6.4万元。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定之日起3日内进场。自招标人交付设计、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事
务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标单位现场跟踪及后续服务:直至下发规划验收合格证,施工
竣工结束后。(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服务地点:法库县内;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如下媒介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
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www.cebpubservice.com
6.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
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
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
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
信息泄露。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94号
联系人:龚北洋
电 话:024-23154411
电子邮件:lnfk101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人: 王丽伟、吴梦、夏波、金玲、王怡
电 话: 024-22853199
电子邮件: lnfk101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k佯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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