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hsh2309022
预算金额353.0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林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苟丽萍180346225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HSH230902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李林生 联系电话 13919526800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9-07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9-11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 GSHSH2309022 工程-施工 3530757.0(元)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已由灵台县交通运输局以灵交复〔2023〕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养护维修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GSHSH2309022
3.建设地点及规模:
   (1)建设规模及标准
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位于灵台县蒲窝镇,包含两条线路:Y084灵台至任家坡公路、Y085姜家庄至青山公路(太水沟至杨湾沟段),重点处治路基边坡冲毁、塌陷、防排水结构物损坏、路面结构层沉降、破损,工程建设维持原路线按照同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处治隐患22 处。
(2)主要工程量
 挖土方48772.6立方米,利用土方填筑14035.4立方米,借土方填筑33372.3立方米,灰土换填 15932.6立方米,现浇混凝土边沟 653.03立方米,型钢雨水篦子12米,一般边坡防护与加固40米,150mm厚砂砾垫层2589.08平方米,200mm厚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496.160平方米,200m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078.130平方米,透层(乳化沥青)3078.130平方米,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1536.970平方米,7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1541.160平方米,培路肩9.0立方米,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48.950立方米,水泥混凝土拦水带10.04立方米/669.3米,旧涵清淤10米,波形钢板护栏(移栽)508米,新安装波形钢板护栏64米。
4.最高限价:353.0757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9月16日,竣工日期2024年1月14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应以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近3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应以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应以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
安全生产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在有效期内。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处予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内)。
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凡被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7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10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资质审核: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其中:包含(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注:各投标人于2023年9月10日18时00分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11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含预算清单)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户名: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1012102000006574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GSHSH2309022),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1229792018@qq.com邮箱。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台县南大街35号
联系人:李林生
电  话:0933-362100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电 话:18034622554
 
附件信息
附件1: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2:灵台县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灾毁维修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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