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文化创意产业基地EPC总承包原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或翻建房屋测量外部环境改造绿化田园景观路面工程照明小品休闲设施景区入口停车场广场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标识标牌水系治理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附属物农业水域用地内既有建筑改造新匠人新消费品牌文创设计夜经济直播电商体验式业态乡村振兴样板网红经济新建施工图设计图审专项设计艺术设计标志性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总平面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竖向人防消防无障碍古建木作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空气调节热能动力室外景观工程园路屋顶美化浇灌点软硬质平面基础大样开放空间木平台水景喷泉挡墙陡坡构筑物设计亭廊花架道牙花池台阶井盖入口美化风机风井采光井美化结构设计软景设计配套设计家具垃圾箱健身器材雕塑设计水电设计张拉膜钢构道路管网综合设计给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燃气热力中水回用二次深化设计铝合金门窗深化钢结构特殊屋面金属玻璃膜结构机电抗震泛光照明特殊声学电梯深化地暖自营物业精装饰设计多媒体演示视频3D动画美陈设计整合策划概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综合开发设计土建安装BIM服务场地清理苗木移栽房屋拆迁垃圾清运杆线迁移电线改造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竣工验收配合检测鉴定移交备案技术服务缺陷修复维护保修采购维保服务
金额
27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33536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3
公告正文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20-340111-88-03-036371

1.4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FBGZ0157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FBGZ01571-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 一期规划约占地面积40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最终以修规确定的面积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27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6个月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范围约5125亩(包括村庄建设区域625亩),一期招标在此范围内,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或翻建(含房屋测量、鉴定、拆除)、新建建筑及装饰(硬软装)、外部环境改造(含绿化、景观、路面、照明、小品、休闲设施等)、景区入口、停车场、广场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水、电、气等各项基础设施以及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结构加固、工程照明、标识标牌及导视、田园景观、水系治理、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附属物、农业水域用地内既有建筑改造等专项(专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项目以“天下第一福村,中国人的家”为主题,以“福”文化为核心定位,包含新匠人、新消费品牌、文创设计、夜经济、直播电商等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业态,与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大圩生态农业旅游景区两个4A级景区互动联动,建设集吃喝玩乐游购于一体的乡村振兴样板,通过科技+文旅+商业等创新型业态赋能,打造成标杆型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基地和高科技赋能的5A级旅游目的地,最终打造一个集“福”文化、新匠人、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元素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①设计部分:包括所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专业、专项设计、艺术设计、标志性建筑设计),其中建筑工程:包括总平面(含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竖向、人防、消防、无障碍等)、建筑、结构、古建木作、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室外景观工程:包括总平面(含功能分区、竖向、绿化、园路、屋顶美化、浇灌点、小品等)、软硬质平面、基础大样(含开放空间、木平台、水景、喷泉、挡墙、陡坡等)、构筑物设计(含亭廊、花架、道牙、花池、台阶、无障碍、井盖、入口美化、风机和风井及采光井美化等)、结构设计、软景设计、配套设计(含家具、垃圾箱、健身器材等)、雕塑设计、水电设计、专项设计(含张拉膜、标识、钢构等)以及本项目中的水系、道路、停车场的设计和管网综合设计(给水、雨水、污水、强电、弱电、燃气、消防、热力、中水回用等);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包括幕墙、铝合金门窗深化、钢结构、特殊屋面(含金属、玻璃、膜结构等)、基坑支护、结构加固、智能化、机电抗震、泛光照明、特殊声学、电梯深化、地暖等;同时包括自营物业及公共区域室内精装饰设计、不少于10分钟的多媒体演示视频(含 3D 动画)、沿街店面美陈设计、水系治理设计(含水生态,水文勘测、检测、监测等)、BIM 施工图设计和所有项目施工图预算以及竣工图等。

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驻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图审合格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中人防、消防、无障碍等设计需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设计单位牵头优化和整合策划与概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规划设计内容,牵头完成各阶段一体化“交钥匙”设计,形成内容完备的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片区综合开发设计文件,切实指导分期滚动施工建设,设计范围包括全域面积5125亩,投标人具体设计面积以招标人要求实施,分片开发项目符合市场报价及规范要求,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最终据实结算;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设计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不低于二星标准,并考虑使用浅层地热能、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其它先进的绿色技术措施。

②施工及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内容中所有新建、改建、翻建项目施工(土建、安装、装饰)和采购(保管)以及施工阶段 BIM 服务、场地清理、苗木移栽、房屋拆迁、垃圾清运、杆线迁移、电线改造等内容,包含施工方案评审与论证、验收、检测(含配合检测)、鉴定、移交、备案和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维护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③其他:本项目为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2.11 其他:①本项目位于大圩镇沈福村,甲子河从沈福村东侧流过。甲子河的东侧有一连串的鱼塘,同时两侧还有丰富的湿地景观和水杉树,生态本底良好。项目用地范围内有很多自然形成的坑塘水面,水系非常丰富。

②本项目位于大圩葡萄园与国家湿地滨湖森林公园之间,施工过程中,场地和景观附属均与环巢湖水系治理项目有衔接和交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业绩。

注:业绩类型可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等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各承担方承揽施工工程量不少于30%;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设计承担方。施工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中的施工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中的设计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年 2月 3 日(发布时间)上午00:00至开标时间(具体时间点)。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353673、6335922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223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22310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人: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编:230000

人:王工

话:0551-6532886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编:230000

人:王

话:0551-63353673、6335922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项目流标后重新招标。

9.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号一:徽商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09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号二: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14652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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