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安镇非机动车整理及集镇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1093-JJHC-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93-JJHC-C2024-0002
项目名称:泰安镇非机动车整理及集镇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扫描上传)
2.资格声明(原件扫描上传)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4年4月-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扫描上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扫描上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时间:2024-08-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7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泰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泰安镇
联系人:周璐
联系电话:15952785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锦禾辰(扬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六楼南侧
联系人:周锋
联系电话:0514-82803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锋
电话:0514-8280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