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东区萍水河防洪与生态综合治理疏浚工程施工标
金额
1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招标公司萍乡市湘东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3970811831
标书截止时间2017/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0
公告正文
湘东区萍水河防洪与生态综合治理疏浚工程施工标 |
湘东区萍水河防洪与生态综合治理疏浚工程
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东区萍水河防洪与生态综合治理疏浚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
萍乡市湘东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湘东区境内;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金额:施工标约
1600
万元;施工监理标约
18
万元;
2.4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1
个施工监理标;
2.5
计划工期:
225
日历天
(河道疏浚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20
日
,抛石固脚和路肩梁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
)
;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3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总监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3.2.4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3.2.5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2.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8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施工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30
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施工监理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本级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8503300
。
5.2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起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10
元
/
标,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按要求汇入指定帐户
(
开户行: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1431 2101 0400 29117)
(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到账截止时间前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的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湘东区萍水河防洪与生态综合治理疏浚工程监理”字样,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单据以备核查,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
9
:
30
时
,递交地点为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6.4
施工监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
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
[2012]341
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5
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施工风险具备专业施工设备,开标时现场须提供具备本工程施工的专业施工设备(多功能环保疏浚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上传至电子招标系统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购买设备发票或租赁设备的发票,若中标单位未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本级)、湘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萍乡市湘东区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135179974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 13970811831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
1#22
楼
监
督
单
位:湘东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799-337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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