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地区会议技术保障、IT网络维护及行政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地区会议技术保障、IT网络维护及行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605-029),比选人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比选人提供:会议技术保障、IT网络维护及行政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服务地点 |
交货期 |
1 |
会议技术保障、IT网络维护及行政服务 |
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
29.6万元(含税) |
上海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内容 |
最高不含税限价单价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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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撑服务部分 |
260377.36 |
元/服务周期 |
服务周期:12月,提供明细报价,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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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服务部分(总额度2万元) |
支撑人员延时服务费(人/小时) |
工作日 |
28.3 |
(元/人/小时) |
按实际延时服务计算(非标准工作时间) 保障人员标准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7:00 |
双休日/节假日 |
47.2 |
(元/人/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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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支撑人员费用 |
283 |
(元/天/人) |
经过甲方认可须额外增加的支撑人员,按天数、人数结算费用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1.2参选人需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会议保障类或IT运维类服务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
业绩具体要求如下:如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果提供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含对应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时间认定标准如下:①如提供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为准;②如提供框架合同: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为准;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的,按照订单(第一优先级)、结算单据(第二优先级)、发票(第三优先级)的顺序依次进行认定。
2.1.3参选人须提供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00点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本项目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各潜在参选人将报名材料整理发送至zytd6zb@163.com,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15921584182。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12590267491010800008883
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开票信息;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等。
(4)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此信息表word版发至zytd6zb@163.com)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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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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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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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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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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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3、本项目为参选人开具数电专票/数电普票。 |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09点00分。
5.2 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号楼)7楼会议室。参选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参选文件,并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以确保相关文件及时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请各参选人在邮寄前先确认是否有人接受,并自行跟踪快递行程。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号楼)7楼会议室;收件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15921584182。
5.3 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一号楼一单元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20-85565970
电子邮件:/
网 址:/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号楼)7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黄辉、李聪
电 话:15921584182
电子邮件:zytd6zb@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12590267491010800008883
9.2异议接收方式
(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2)异议接收邮箱:xiaojuny.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