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FCG-007
2.项目名称: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总金额(元):223569元;
5.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第二次)
数量:1
单位:家
预算金额(元):223569(元)
最高限价(元):223569(元)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合同履约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8.1项目概况: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S216与G318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27+928.216,路线往南沿现状X225虹林线和X212观青线走向在里塘加油站南侧偏离现状道路至观青线西侧现状农村公路,下穿商合杭高铁(K34+209.28处)并与观青线相交后与长兴县吴山大桥工程起点相接,利用长兴县吴山大桥工程(K35+713.117~K36+747.084段长约1.03公里)走向跨越西苕溪后继续往南跨晓墅港(Ⅶ级航道)后路线往西南,与现状观青线相交后路线沿现状乡道终点与S302相交于长安村附近,终点桩号K40+675.248,路线全长约12.7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1.71公里,利用段约1.03公里。全线共设大桥231.04m/1座、中小桥308.36m/9座(含改路桥梁2座),涵洞约42道,道班房约2700m2/1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816.043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1549.1193万元。
8.2技术标准:本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全线为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基宽12m,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8.3采购范围:(1)对发包人的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
a.对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检查、系统化整理、组卷、编目、复制(按档案验收要求)、扫描、装订、归档(含电子扫描文件资料、档案盒)、登记备份等;
b.组织开展档案管理的培训、交流工作, 且培训次数不少于发包人要求;
c.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档案资料归档要求开展档案管理、建立台帐,指导档案库房、设施配备建设,指导并完成项目文书、建设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登记备份,同时配合信息化建设,完成各类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加工及数字化档案的整理等工作,形成项目所有文件材料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
d.做好档案验收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协助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e.完成档案验收后,需提供全套档案的电子版,并提供资料硬盘。
(2)检查和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档案整理工作。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v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供应商自2019年7月1日(以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书出具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档案整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不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竞争性谈判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浏览。
5、提示: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内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本项目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进行】。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3、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及时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通过邮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投标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装入一个纸质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纸质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投标项目名称。
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联系人:张彬彬,电话:0571-85383936。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4日16:30时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备份文件外包装标注的电子邮箱)确认】。
供应商需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或到付件将拒绝接收。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高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873713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 刘女士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2-6221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彬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83936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 赵姝炫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 0571-853839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1-档案-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第二次)-1015-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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