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公共安全功能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新建太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及其他功能区(ESHF-2024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567.7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406fj-003001001
预算金额567.79万元
招标公司鹤峰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女士156072638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公共安全功能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新建太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及其他功能区(ESHF-202406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406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公共安全功能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新建太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及其他功能区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2】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鹤峰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太平镇集镇(工业园区千米大街)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458.71平方米,新建太平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及其他功能区框架结构四层以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等,该项目分为主体建设、执法办案区二次装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招标答疑澄清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0
  合同估算价:5677942.98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新建工程类似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包括联合体成员)(格式见附件): (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2)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及承诺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5)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7)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易娓娜
  异议联系方式:15607263855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15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37259361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三楼301室
  代理邮编:445800
  代理联系人:易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5607263855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6月1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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