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速安溪出口路网建设工程(同南路和兴安路连接线)答疑及修改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4]03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速安溪出口路网建设工程(同南路和兴安路连接线)

答疑及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高速安溪出口路网建设工程(同南路和兴安路连接线)(招标编号: 安建招字[2024]036号)答疑及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4条款号3.4条款名称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式: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分值满分-|Ai-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  其中,Ai 为各投标人的报价;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 5  ;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 10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1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新建城市隧道工程,工艺采取矿山法暗挖施工。请问新建的明挖法下穿地下通道(框架涵、城市管廊、人行通道)、盾构法隧道、城轨(地铁)隧道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注释中明确:“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

2近五年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过往荣誉,是否指类似工程业绩所获得荣誉?

    答: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过往荣誉,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4.1定标要素(3)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过……项目类别应为市政类

3本项目业绩要求为新建城市隧道工程,投标人具有800米以上的新建城市下穿车行隧道,且均为隧道内双向4车道(含)以上的市政城市主干道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注释中明确:“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

4、问: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A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75-90分,技术文件分为0-10分,信用评标分为10分,其他因素(如有,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满分值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规定,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5分高于负偏离Q值(本招标文件负偏离值Q3),与上述规定不符。如其他因素为5分,负偏离值Q值应为5,正偏离值Q值应为10

答:详见答疑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5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上述内容均为城市隧道工程。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城市隧道工程,应包含上述内容即:含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注释中明确:“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

6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上述内容均为城市隧道工程。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城市隧道工程,应包含上述内容即: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注释中明确:“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

7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企业的聘用年限。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招标公告发布本月)向前追溯36 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记录、人员工资银行转账发放记录。针对以上条款,提出以下疑问:企业在岗人员提供社保已能证明其人员所属企业。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均无强制规定工资必须通过银行发放,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条款存在倾向特定投标人,并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人员工资通过银行发放或以现金发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3节定标办法中定标办法前附表4.1条款第4项建筑服务效果(25 分),包括以下子要素:(1)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企业的聘用年限。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招标公告发布本月)向前追溯36 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记录、人员工资银行转账发放记录。针对以上子要素内容规定,提出下列2个疑问:一、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人员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招标公告发布本月)向前追溯36 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记录,明显不适应于建筑行业市场。建筑行业人员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不符合客观实际,且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员的流动性更大,此条明显倾向于国有企业。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明确规范评定分离模式,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的项目,应当公开项目定标要素评审标准及分值、进入确定中标人程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等信息,不得在评标定标环节排斥民营企业投标人。二、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人员工资银行转账发放记录,此条款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发放现金,也可以委托银行代放工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其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福建省招标文件通用本及专用本,证明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纳已能证明其员工在企业的聘用。每个企业和员工的情况不同,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或以现金发放是客观存在的,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人员工资银行转账发放记录,此条款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修改为人员工资以现金或通过银行代发,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以现金发放的提供相应的工资表或其它相关证明资料,以银行转账发放的提供相应的转账记录或其它相关证明资料)。望给予采纳,以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原招标文件内容若与本答疑及修改通知文件有矛盾之处的,以本答疑及修改通知文件为准。本答疑及修改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及修改通知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安盈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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