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忠建河生态修复(含太平河、观音桥、东门沟等支流)及排污设施整治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xf-202307fj-00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718-82991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咸丰县忠建河生态修复(含太平河、观音桥、东门沟等支流)及排污设施整治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5 21:37|发布单位: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7-26|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咸丰县忠建河生态修复(含太平河、观音桥、东门沟等支流)及排污设施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www.es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XF-202307FJ-001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3888
3、项目名称:咸丰县忠建河生态修复(含太平河、观音桥、东门沟等支流)及排污设施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43.902484(万元)
6、最高限价:343.902484(万元)
7、采购需求:
改善忠建河流域(咸丰县城区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县城段忠建河整治,太平河整治;瓦窑沟河道整治;观音桥巷河道整治,北门沟河道整治 ,东门沟河道整治,石家沟河道整治。总长度15520米,进行生态修复、排污设施整治及部分接户管网建设。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且满足一 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工程价 格评审优惠 , 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 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项市政工程施 工(类似项目)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 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3.1.3、投标人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声明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 平台”,供应商 “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查询网站截图,并加 盖公司公章) 3.1.4、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 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 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http://www.eszggzy.cn/
3、方式:
http://www.eszggzy.cn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http://www.eszggzy.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系方式:18672052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
联系方式:0718-829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235465422
发布日期:2023-07-05 21:37|发布单位: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7-26|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咸丰县忠建河生态修复(含太平河、观音桥、东门沟等支流)及排污设施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www.es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XF-202307FJ-001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3888
3、项目名称:咸丰县忠建河生态修复(含太平河、观音桥、东门沟等支流)及排污设施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43.902484(万元)
6、最高限价:343.902484(万元)
7、采购需求:
改善忠建河流域(咸丰县城区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县城段忠建河整治,太平河整治;瓦窑沟河道整治;观音桥巷河道整治,北门沟河道整治 ,东门沟河道整治,石家沟河道整治。总长度15520米,进行生态修复、排污设施整治及部分接户管网建设。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但对符合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且满足一 定条件的投标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政府采购工程价 格评审优惠 , 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 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项市政工程施 工(类似项目)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 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3.1.3、投标人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声明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 平台”,供应商 “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查询网站截图,并加 盖公司公章) 3.1.4、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 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 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http://www.eszggzy.cn/
3、方式:
http://www.eszggzy.cn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http://www.eszggzy.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系方式:18672052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
联系方式:0718-829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23546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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