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台山景区游客转运车租赁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77.00元
招标公司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晓栋183350932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齐阳13233621116
中标公司忻州市广播电视台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拟对五台山景区游客转运车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委托于2024年10月2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五台山景区游客转运车租赁项目
三、代理机构: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大型车2177元/班;中型车1141元/班;小型车967元/班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的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表。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地 址:五台山风景区金岗库乡大甘河村
联 系 人:杨晓栋
联系电话:1833509321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路泽苑18号3号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高齐阳
电 话:13233621116
电子邮箱:385110229@qq.com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拟对五台山景区游客转运车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委托于2024年10月2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五台山景区游客转运车租赁项目
三、代理机构: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大型车2177元/班;中型车1141元/班;小型车967元/班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的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表。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地 址:五台山风景区金岗库乡大甘河村
联 系 人:杨晓栋
联系电话:1833509321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路路泽苑18号3号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高齐阳
电 话:13233621116
电子邮箱:385110229@qq.com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采购人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五台山景区游客转运车租赁项目 | |||||
预算金额 | 大型车2177元/班;中型车1141元/班;小型车967元/班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一年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或专业 | 联系电话 | ||
刘志忠 | 忻州市财政局评审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13593201383 | |||
葛振英 | 忻州市政府服务信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13603500020 | |||
雒津林 | 忻州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 中级经济师 | 15835010937 | |||
陈吉祥 | 忻州市广播电视台 | 高级工程师 | 18636033176 | |||
胡淑琴 | 忻州供电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3935000255 | |||
专家论证 情况及意见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条款。 | ||||||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
专家意见:该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 ||||||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
专家意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 ||||||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 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专家意见:该项目功能、目标清晰;技术要求、采购内容及实施时间地点明确,契合实际,具有较高可行性。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专家意见:制定的履约时间和方式符合实际要求,项目验收方式和标准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一步细化。 | ||||||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 ||||||
结论:该项目采购需求合理可行,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 ||||||
专家组组长签字:葛振英 | ||||||
专家组成员签字:刘志忠、雒津林、陈吉祥、胡淑琴 | ||||||
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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