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8.3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06-1087
预算金额109.42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晓红68015999
中标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东宝市政实业有限公司108.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606-1087
二、项目名称: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 1083248.00元 | 上海浦东新区东宝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沂林路76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行证书信息 |
1 |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 本工程范围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御桥路一华夏西路),主要内容是在机非隔离带和人非隔离带新布置绿化苗木,全长约640米,面积共1970平方米。 | 90日历天 | 孙彬 | 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信息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清俊,黄岭,华汉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185号
联系方式:021-58577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2室
联系方式:6801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红
电 话:68015999
附件信息: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df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df
2.0M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1522-34099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06-1087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人: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响应文件编制
4.响应文件提交
5.磋商
6.评审
7.成交和公告
8.纪律和监督
9.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开标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06-1087
项目名称: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42万元
最高限价:109.42万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需求文件
简要规则描述:本工程范围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御桥路一华夏西路),主要内容是在机
非隔离带和人非隔离带新布置绿化苗木,全长约640米,面积共1970平方米。(具体数量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满足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配备要求;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信息卡。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
的报名开始之日止前三年内的记录为准]。
(7)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按以下处理方式:采购单位在开标
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07至2022-06-14,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6-22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www.zfcg.sh.gov.cn;
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06-22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
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
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
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185号
联系方式:50433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
联系方式:6801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红
电话:68015999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道路绿化彩化效果,提升绿化品质和养管水平,打造绿化、彩化、
美化的道路景观,在道路沿线形成有浦东特色的景观亮点,打造新时代浦东城市道路的新品牌。
1.工程名称: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2.采购预算:109.42万元
3.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御桥路一华夏西路)
4.建设内容:在机非隔离带和人非隔离带新布置绿化苗木,全长约640米,面积共1970平
方米。
5.采购实施日期:计划2022年6月实施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政策功能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四、适用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DBJ08-18-91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试行)》DBJ08-19-91
《城市绿化广场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
《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
五、一般要求
1.质量: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本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
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100%,苗木成活率90%。
2.安全: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
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
安全施工职责。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合格工地。
3.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承包人需在采购人
规定时间内完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 |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 185 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58577381 |
1.1.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 公司名称: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 2577 号 联系人:吴晓红 电 话:68015999 |
1.1.4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特色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御桥路一华夏西路) |
1.1.6 | 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 采购预算 109.42 万元。 |
1.1.7 | 项目相 关单位 | 项目管理单位 | / |
1.1.7 | 项目相 关单位 | 设计单位 | / |
1.1.7 | 项目相 关单位 | 勘察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
1.2.1 | 建设资金来源 | 建设资金来源 | 财力资金 |
1.2.2 | 项目出资比例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工程范围 | 工程范围 | 关于工程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6 月(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一次验收 合格, 合格率 100%,苗木成 活 率 90%。关于质量 要求 的详细 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1) | 供应商 应具备 本项目 施工的 条件 | 资质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内容 |
1.4.1 (2) | 供应商 应具备 本项目 施工的 条件 | 项目经理资格 |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 责人电子信息卡。 注: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 180 天, 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离职除外。 |
1.4.1 (3) | 供应商 应具备 本项目 施工的 条件 | 业绩要求 | 无 |
1.4.1 (4) | 供应商 应具备 本项目 施工的 条件 | 施工现场管理机 构人员要求 | 标段最高限价 400 万元以下(含 400 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 4 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 负责人、安全员、 质量员、材料员各 1 名。 注: (1)本人员数量和岗位配备为最低标准,对于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投标 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在以上人 员配备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技术管理人员、施 工员等人数; (2)上述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且须满足近三个月在本 企业缴纳社保; (3)本磋商文件所涉及从业人员的园林专业是指: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 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 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 (4)上述人员须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 |
1.9.1 |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 ■不组织,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现场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电话: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
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二、技术文件:
(一)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
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
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
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特殊气候条件下(高温、冬季、雨季、台风等根据工程实际工期确定)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
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
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2)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
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3)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投资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
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M2)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二)其他材料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由供应商按实际情况
提供或补充。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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