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美镇唐家铺村民宿集群产业环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29日 17: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容美镇唐家铺村民宿集群产业环线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鹤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7: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预算金额 | ¥99.7140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龚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77227207 | ||
采购单位 |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772272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善行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10栋一单元1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64139320 |
容美镇唐家铺村民宿集群产业环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容美镇唐家铺村民宿集群产业环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820240600007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容美镇唐家铺村民宿集群产业环线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99.714045(万元)
6、最高限价:99.71404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 C 类证书。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提供原件。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 (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相应承诺)。(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获取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4、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汇聚平台工程师电话:15223678150;QQ:271714687楚天云工程师电话:18207159609;QQ:3811396729。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99号
联系方式:15377227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善行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10栋一单元1202室
联系方式:19164139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钦
电 话:1537722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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