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机电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111-04-01-265720)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机电装修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机电装修施工
项目代码:2212-440111-04-01-265720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黄工 联系电话:020-31921374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135355333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254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宗地位于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土地用途为广场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G3/S3/B1/B2),规划总用地面积6094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80430平方米,包含盖上建筑面积11615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0559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暂定10559平方米),盖下建筑面积64280平方米。项目拟开发建设写字楼等业态功能。本项目绿建等级:二星级,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3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6727万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配套水电工程、消防(含与盖下消防联动)、精装修、通信网络引入、室内信号覆盖、导向标识(含红线范围内所有标志标识)、室内外广告灯箱(含楼体字)、开荒保洁、建筑相关附属及改造工程等;
(2)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作;
(3)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各项保险;
(4)负责施工图相关的预算及结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消防验收、卫生验收、白蚁防治验收、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通讯验收、档案验收、绿建验收、海绵城市验收等工作。配合总包单位完成总包范围内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
(6)负责本合同内的建筑垃圾外运工作以及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7)配合总包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8)编制竣工图纸。
(9)现场必须实施装修及机电工程样板段,待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大面积开展施工。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6,687,786.31元(其中装饰装修工程部分金额:118,610,986.24元,占比46.21%;机电安装工程部分金额:98,617,374.37元,占比38.41%;消防工程部分金额:30,365,729.49元,占比11.83%;全费用总价包干部分金额:5,103,696.21元,占比2.00%;暂估价部分金额:3,990,000.00元,占比1.55%)。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0时3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30分。
3、商务技术标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③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工作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三)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提供并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外)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注: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拟投入的人员含有被拒绝的个人则该投标人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作无效标处理。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城轨采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1374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和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至2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2月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机电装修施工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技术负责人 | |||
2 | 生产经理 | |||
3 | 安全经理 | |||
4 | 安全员 | |||
……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要求 及自身情况进行填报) | |||
备注: 1、本表为招标人在招标阶段对施工项目主要管理团队人员信息的要求,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阶段暂不需要提供具体人员名单信息。但需要根据招标人对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上报满足不低于招标人约定的专业、职称、资格证、数量等,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具体人员名单待投标人中标进场后,上报发包人审核或面试后确定。 2、“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3、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4、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三:
联合体工作协议(参考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四: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1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2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4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5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6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7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8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9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10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11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2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3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14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15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6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18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21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22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23北京源鸿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4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5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26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27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28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9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30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31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2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3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35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36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37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38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39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40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41 李建敏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42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43申百囤(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陕16120 05200803200)44王彩霞(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5923)
|
注:发布公告时以最新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