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14089.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65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80米,地上39层,地下4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5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2500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158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申请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查、后续服务及发包人提出的其它服务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报批报建、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
2.5其他本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25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700万元,工程费约124300万元,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158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要求工期 1098日历天。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1.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①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相应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本工程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及业绩要求,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及业绩要求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负责施工工作的一方); (3)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 (4)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4.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要求,领取时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由牵头方提供,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非京籍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 2 份(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电子证书不分正副本。 申请人须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index.html))的注册企业,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index.html)上注册。 如申请人未注册,须按以下流程办理注册手续: 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统一入口--新企业注册。申请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及时按上述流程办理注册手续,避免影响系统登记。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8层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
联 系 人:唐芳 | 联 系 人:张娜、刘昊森 |
电话:(010) 6963 4634 | 电话:82575731转28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kjy132011@163.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蒋旭二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10 6963 4634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 6963 4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