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中标公告
金额
4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qgc-2022-10
预算金额474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913856151
中标公司江苏南林亚奥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440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南林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CQGC-2022-10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南林亚奥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南林一村2幢504室
中标金额:4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 服务范围: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以及公益林监测与评价三个部分工作内容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工作成果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新亮、徐建新、赵智华、郭俊、李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地址:南京市新城大厦E座23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25-6879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3栋1606室
联系方式:李工13913856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138561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采购文件.doc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采购文件.doc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单位名称)的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
告
如下:
(标的名称)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南林亚奥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
营业收入为3541.091998万元,资产总额为3453.231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江苏南林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2022年10月12日
45
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南京市绿化园林局项目名称: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2022年)项目编号:ZCQGC-2022-10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CQGC-2022-10一、项目基本情况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2022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3栋16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投标邀请二○二二年九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工作成果。采购需求: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2022年)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以及公益林监测与评价三个部分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需求部分。最高限价:474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预算金额:474万元项目名称: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2022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方式:现场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采购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3栋1606室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3栋1606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届时请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5.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3.公告媒体
名称:南京市绿化园林局7.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联系方式:李工13913856151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3栋1606室名称: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李先生025-68796606地址:南京市新城大厦E座23楼
一、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电话:13913856151项目联系人:李工7.3项目联系方式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2.2“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适用法律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政策功能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招标文件组成二、招标文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5.2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1招标代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4.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三、投标
8、投标费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联合投标6.7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9、投标文件组成8.3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中标人支付。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审费。8.2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8.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商务条款偏离表》(6)★开标一览表;(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2)★《技术条款偏离表》;(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1.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2.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3)★服务承诺;
14、投标保证金:无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5★《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2.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6.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5.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5、投标有效期
18.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7.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0.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开标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0.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21.1.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1.1评标组织21、评标20.10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20.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8同时出现20.4-20.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4-20.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1.2.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1.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1.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1.2评标程序
21.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2.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21.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0)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1.2.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1.2.2.5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10款执行。(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21.2.3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1.2.3.5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3.4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1.2.3.3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1.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2、确定中标供应商21.3.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1.3评标方法和标准
23、编写评标报告22.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22.5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绿化园林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领取《中标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1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5.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签订合同
27.3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27.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27、质疑26.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询问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7.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7.6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29.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9.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9、诚实信用28.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投诉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说明:第三章评标标准2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 10 |
2 | 技术服务方案(72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对项目的认识、项目整体设想及总体目标;项目重点、难点;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等)进行评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合理,措施完善、针对性强得12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较合理,措施较完善、针对性较强得9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合理性一般,措施完善性和针对性一般得6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差,措施完善性和针对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12 |
2 | 技术服务方案(72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控制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提供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控制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完善、逻辑性合理性强得12分;提供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控制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较为完善、逻辑性合理性较强得9分;提供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控制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完善性、逻辑性以及合理性一般得6分;提供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控制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完善性、逻辑性以及合理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12 |
2 | 技术服务方案(72分) | (1)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生态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正高级得4分、副高级得2分。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2)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以上评分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4 |
2 | 技术服务方案(72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构思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整体构思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图文充实、表格详实有据且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提供整体构思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图文以及表格内容合理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2分;提供整体构思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图文以及表格内容较为合理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9分;提供整体构思方案无法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图文以及表格内容合理性一般且可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提供整体构思方案无法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图文以及表格内容合理性较差且可操作性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期及实施组织计划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实施组织计划合理性、逻辑性强得10分;提供的实施组织计划合理性、逻辑性较强得8分;提供的实施组织计划合理性、逻辑性一般得6分;提供的实施组织计划合理性、逻辑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于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建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建议方案合理性强,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9分;提供的建议方案合理性较强,较为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提供的建议方案合理性一般,不够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4 |
3 | 业绩(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每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不超过9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没有提供的不得分,原件现场备查)。 | 9 |
4 | 信誉要求(6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投标人具有森林资源监测系统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以上资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 4 |
4 | 信誉要求(6分) | 供应商近三年来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得2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 |
5 |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3分) |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分酌情评分:文件响应程度完善得3分;文件响应程度一般得2分;文件响应程度较差得1分。 | 3 |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2022年)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6、根据宁财规[2018]10号《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技术部分要求:3、公益林监测与评价。公益林监测是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之一,包括公益林建设状况监测、资源状况监测、公益林生态状况监测、监测指标建模与结果评价等。2、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利用固定监测样地调查、森林资源更新成果、公益林样地监测成果,全面科学地评估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价值,包括探索森林生物量、碳储量等监测指标的精准化计算方法,探索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和方法等。1、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对接2017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和最新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利用最新高清航空影像和林业经营管理档案材料,对全市森林资源变化情况进行更新调查(内业判读为主,辅以外业核实),摸清各类林地的类型、树种、权属、面积、蓄积和分布情况,形成全市2022年森林资源监测数据库及各类专项数据库,通过样地监测等形式开展抽样调查,形成全市森林资源更新数据成果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监测成果汇总分析,编制成果报告。本项目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
序号 | 技术条款名称 | 技术条款的具体要求 |
1 | 成果质量标准 | 成果质量标准:依照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执行 |
2 | 核查验收报告及其他成果资料 | (一)中标供应商将核查验收报告及其他成果资料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核查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核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条件修改、返工并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二)中标供应商需掌握可以完成本次核查验收工作的相关技术及资料,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成果。 |
3 | 成果明细 | (一)报告1、南京市森林资源监测与生态状况公告;2、南京市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报告;3、南京市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及效益评估报告;4、南京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报告;5、南京市公益林监测与评估报告(二)数据库1、全市(含各区)森林资源监测年度成果数据;2、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数据。(三)相关说明1、每个报告需制作一式20份,同时需提供电子文件;2、除行业通用标准外,每个报告及数据库的特殊制作要求和技术标准由采购方另行提供。 |
4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除招标文件要求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提供服务的总体服务设想、服务于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思路等。(二)服务方案、服务的岗位设置、部门职责、操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针对所做的规划等。(三)实施方案、质量标准等。(四)服务承诺及服务措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三、商务部分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名称 | 商务条款的具体要求 |
1 | 合同主体与付款单位 | 该项目合同主体与付款单位为: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工作成果。 |
3 | 服务费的结算形式 |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足额正式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合同价款40%的费用。提交的正式工作成果经采购人核查符合要求的,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足额正式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余费用。 |
4 | 人员要求 | (一)为了保证本项目实施质量以及后期服务,供应商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员需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经采购人认可并书面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人员变动必须书面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认可,未经采购人认可的人员变动所产生的服务成果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供应商需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运作经验。 |
5 | 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 (一)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特别是本章中的各项要求,说明所提供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二)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服务标准和保障承诺,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服务相同于或优于原需求,特别对于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三)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6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报价形式为总价包干,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包括所有验收核查的相关费用、附加服务费用、加班加点工作费用、所需设备仪器使用费用、交通费用、咨询费用、会务费用及单位取费(利润、税金、保险费、管理费等)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总价不因工作量的增减而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规模,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中描述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另行支付给代理机构,不列入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二)中标供应商服务成果交付采购人后,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相关工作。(三)中标供应商服务成果交付采购人后,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2)技术规格响应表;(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单价为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及服务:,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权利保证(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1、签订合同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给采购方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转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退回。第七条履约保证金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付。第六条交付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八条合同款支付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诚实信用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件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评分索引表日期: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分项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申请及声明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九、服务与承诺八、项目实施方案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十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致: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申请及声明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附件八、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附件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企业的产品为元人民币。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电话:地址: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盖章)开标一览表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名称: | ||||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其中,中、小、微型企业(元)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
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 有 无 | |||
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目录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2、在“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分项报价表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20年月日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信用得分 | 星级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 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 ||
信用承诺 |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O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报价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 | |
总价小计: |
供应商名称:(盖章)技术条款偏离表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 |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商务条款偏离表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项目名称: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目录十、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服务与承诺目录九、服务与承诺目录八、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说明: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说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方 | 项目规模 | 签约及服务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目录十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目录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2、请投标人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 | |||
..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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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声明人:(公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主要设备有:。(若有)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江苏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年月日
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日期:______年月日声明人:(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本单位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附件八、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附件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附件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采购人):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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