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SZ20190412
采购方式:询价
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极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A1栋701室
成交金额:339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价 |
第一部分:软件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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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检取证云平台 |
该平台应可以独立运行,支持与阜检智慧公益诉讼平台对接(接口开放),支持与安徽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对接(或承诺对接时开放对应接口),前端支持4G\5G\无线信号传输,支持Windows、Android等操作系统的主流版本,具体功能要求: 1.GIS显示案件、设备、视频等取证全过程数据。 2.资源统计区:统计平台所有资源数据。 3.数据统计区:平台业务综合显示。 4.取证案件管理:对取证案件信息进行管理。 5.音视频对接管理:将取证现场、无人机等视频取证设备通过4G\5G实时计入指挥中心,现场可以与指挥中心进行指挥互动。 6.业务辅助:平台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检验标准,相关案例,污染物的图文解释。 7.对接管理平台:取证设备、仪器、音视频信息可以与平台进行数据对接。 8.耗材管理平台:对在取证中消耗的耗材进行综合管理,将入库、出库、消耗等进行全程管理。 9.样品管理:对案件现场的样品从取样、保存、处置全过程进行管理。 10.队伍管理平台:管理单位内干警参加的培训情况和取得过的相关证书情况,有利于单位领导对干警人员做到专人专用,提高工作效率。 11.设备管理:对单位内在公益诉讼取证过程中使用到的设备进行统筹管理,设备进行资源入库、出库、归还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对设备使用全流程管理。 |
1 |
52740 |
第二部分:硬件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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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 |
多功能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含多种工具。如: 1)常用工具:取土环刀、多功能榔头、便携电子秤、剪刀、镊子、签字笔、标签纸、胶布、手套、洗耳球; 2)取样工具:警用密封袋、刻度试管、取样瓶、塑料管、真空管、取样匙、点滴台、滤纸、等; 3)多功能户外手电筒、PH酸度计、TDS测试笔、矿物质导电笔、激光测距仪、充电电源等 |
1 |
24000 |
2 |
水质、食品安全检测仪 |
对预处理完成的水样进行测定分析,并直接显示测定结果。也可对测定结果进行打印、保存和传输。可测定水中的COD、氨氮、总磷、浊度、六价铬、镍、铜、硫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等多项指标。适用水果蔬、副产品、常食品、海产品及其制品、食品加工用水及环节等,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吊白块、硝酸盐(果蔬)、重金属、茶多酚、双氧水、糖精钠、过氧化值、过氧化苯甲酰、尿素、溴酸钾、甲醇等多种项目。 |
1 |
198000 |
3 |
复合气体分析仪 |
可对多种气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TVOC,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进行连续监测 |
1 |
19800 |
4 |
多功能声级计 |
用于连续测定环境噪音 |
1 |
5000 |
5 |
化学品安全柜 |
用于酸碱等品管理,可满足双锁双控管理需要 |
1 |
5000 |
6 |
视频取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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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PAD、记录仪、视频眼镜、无人机视频转换卡、模拟信号转化卡、蓝牙指挥对讲、电子显微镜、数码望远镜 |
1 |
10000 |
7 |
便携式冷藏箱 |
可用于出外勘检样品检材的冷藏保存 |
1 |
1590 |
8 |
精密电子天平 |
精密称量 |
1 |
2450 |
9 |
辅助材料、试剂及辅助装置等 |
各种规格的量筒、烧杯、滴管、试剂、试剂瓶、试管、蒸馏等辅助材料及装置用具。实验室常用器材、工作服、防护配件、防毒面具等。 |
1 |
5000 |
10 |
计算机 |
实验室管理用。配置不低于CPU i7九代、内存16G、硬盘256SSD+1T、8G独显、DVDRW光驱、23寸显示器的配置,颜色:黑,不得采用组装机。 |
1 |
8850 |
11 |
打印机 |
彩色激光打印机、A4幅面、支持高速打印 |
1 |
1570 |
12 |
实验室装修 |
实验室基础条件良好,不需要购置大件,但需要更换制度展板、门牌和部分桌椅等 |
1 |
5000 |
13 |
设备集成化 |
由于设备需要户外作业,考虑到实用性和便携性,提供的硬件允许使用涵盖多个检验种类的单一设备取代多个设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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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设备标准 |
检验设备应符合国标、行标,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行政机关制定的检测标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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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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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期限 |
软件系统五年免费技术支持,免费修复bug并对现有功能加以完善,硬件系统三年免费质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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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远程在线服务、现场、驻点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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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评标小组名单:张旭、程梅、丁锐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209号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 13855882625
采购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南路金宝汇广场颍东区企业总部基地五楼
项目负责人:史工
联系电话:15705588285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南路金宝汇广场颍东区企业总部基地五楼,联系电话:1570558828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239007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