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芦坤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梅022-25636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305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3]05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天津工厂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4-120316-89-01-659637、津开审批[2023]111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500万元,银行贷款:6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2679.6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天津工厂,建设规模为72679.63平方米,在新购厂区内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为72679.63平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原办公楼装修、屋面防水局部维修、厂房内机电设备设施、厂房墙顶地清洁翻新等;厂区内道路管道维修改造;新建食堂、门卫、自行车棚。改造后用于企业办公及生产,总投资额7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开发区 天津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天津工厂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在新购厂区内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为72679.63平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原办公楼装修、屋面防水局部维修、厂房内机电设备设施、厂房墙顶地清洁翻新等;厂区内道路管道维修改造;新建食堂、门卫、自行车棚。改造后用于企业办公及生产。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 63881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6米,最大建筑高度17.8米。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73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项目部人员:①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②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投标单位项目部成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投标单位项目部成员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招标代理处获取文件,除上述资料外另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确认单 ,联合体投标单位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汤洪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芦坤电话:022-66386828
传  真:022-6638682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志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022-25636239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芦坤
电话:022-66386828传真:022-6638682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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