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姜堰区】KFQ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工程
金额
34.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吉露150610920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KFQ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KFQ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工程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大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大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杨社区
2.2建设规模:拟对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包括:河道清淤、木桩护岸、下水台阶、绿化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KFQ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工程 | 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工程包括:河道清淤、木桩护岸、下水台阶、绿化等内容 | 34.85 | 120 |
2.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双方确认工程价款的70%,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2(3)、3.2(4)、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17时30分至2024年05月31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填写完整盖章彩色扫描以PDF文件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173565005@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061092045),售后不退。邮件接受截止时间与公告结束时间一致,逾期概不接受报名。
5.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06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姜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
6. 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大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姜堰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18351151178 | 代理机构: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罗塘东路29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吉 露 电 话:0523-88274666 |
9.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KFQ大杨社区庄心沟整治工程 报名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