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M9
1
套
870000.00
2.
妇产科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Resona 6
1120000.00
3.
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Resona R9S
1649000.00
4.
工作站UPS电源
HP3KS
3
台
2000.00
6000.00
5.
超声影像工作站计算机
5080
5000.00
15000.00
6.
超声影像工作站打印机
L850
7.
超声多功能诊断床
EU-EU2/C
张
10000.00
30000.00
8.
医师专用椅
PC1
1000.00
3000.00
合同金额小写:3699000.00
大写:叁佰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货,甲方组织人员验收,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货物保险、货物安全责任。
1、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为三年。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从项目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始)。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乙方向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提交验收单,经签字确认后,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报请长沙县卫健局设备中心再组织核实及验收(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乙方须向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需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1-3个月。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应向用户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