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左收款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基本情况:崇左收款房位于崇左市江南路一巷(现场附图),崇左收款房面积约47平方米,房屋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经营价值。

(二)招商方式:采取公开招商方式。

(三)经营业态:不准用于生产、储存废水、粉尘等污染物,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准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养老院。

(四)招商底价:崇左收款房面积约47平方米,招商按月租金1650元/月为底价招商,年收益不低于19800.00元。

(五)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年,免租期1个月。

(六)证照办理。由承租人负责对该房屋和场地进行清理,如有报建,自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经营证照的办理,由承租人负责办理经营所必须的证照,我段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资格要求。为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参与竞租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竞商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2.本次招商不接受中介或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不得对招商标的物进行整体转让。

3.竞商人须有完善的商业模式、实施计划,并符合地方政府的要求,有自行完成报规报建、消防验收和从事经营业务相关证照的能力。

4.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我段无弃标、退标、竞商人单方面的退租行为。

5.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个人及所管理、控股、参股的其他公司与我段发生经济、法律或其他任何纠纷,或发生不服从我段资产经营招商、房屋场地租赁管理的,或至报名之日,拖欠我段租金或其他款项的;或被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法务部门发出警示函,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6.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股东中有相同股东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7.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三年内有本公司资产租赁项目竞商、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商、单方面提前解约、中商项目无故延迟落地等),或招商过程中通过围标、纠缠、威胁等违法手段竞商或中商的,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八)竞租保证金:竞商方在通过资格要求审核后,需缴纳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元整(4950.00元)为竞商保证金,中商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按合同约定),未中商方交纳的竞商保证金将在开标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九)安全要求:承租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建设、经营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铁路和法律禁止的经营行为,必须服从我段安全管理。

(十)资产归属: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租赁方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租赁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租赁方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租赁方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租赁方不得拆除,无偿归我段所有,我段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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