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新宾县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工程
金额
376.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40022259753
预算金额376.1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程程024-57556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2104002225975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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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宾县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地址五龙河支流河口至档案馆上游管理房 段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建 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宾县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 工程项目编号202321040022259753
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0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540.99 万元标段(包)数量1
项目规模五龙河支流河口至档案馆上游管理房段,治理河道长度2229米。
标段(包)名称抚顺市新宾县五龙河支流山洪沟治理 工程标段(包)编号202321040022259753001
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施工
标段(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标段(包)质量 要求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1)拆除重建北沟排洪沟 48 米,拆除重建西沟排洪沟盖板 20 米,拆除重建汇合井 1 座。(2)新建护岸工程 1179.6 米,其中左岸 698.6 米,右岸 481 米。重建护岸工程 370 米,全部位于左岸。(3)清淤疏浚河道长度 2229 米。
投标保证金3.7 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 本票、支票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2023-04-05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2023-10-15
标段(包)项目 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合同估算价376.168234 万元标段(包)文件售价500 元
标段(包)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要求
是否兼投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3-03-01 08:30至 2023-03-08 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成功家园东门 5-3 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2023-03-24 09:30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开标时间2023-03-24 09:30开标方式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开标会场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到开标现场交由相关部门验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1、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需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法人诚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 社保局公章。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按规定时间递交至招标代 理公司,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将移交上级主管部门 处理。2、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凡在 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 程投标。
监督部门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 办公室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明星监督部门电话024-55032819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 理办公室邮箱无@qq.com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吕金洺电话024-550216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399166764@qq.com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5-3 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人冯程程电话024-5755658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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