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中医医院医院衣物、被服洗涤合同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304040002-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中医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医院衣物、被服洗涤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30404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15 —— 2024-06-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楚沩中路171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需具备接送货物车辆运输条件,需为采购人的被服洗涤业务提供足够的运输车辆,车辆须配有流动式或固定式紫外线杀菌灯,清洁与污染织物应分车辆接送、不得同时接着清洁与污染织物。车辆进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2、甲方安排人员负责在院内进行收发,收发人员由乙方代为管理,工资由甲方发放。 3、收污被服及送干净被服的布袋或包布须颜色区分并每次洗涤、消毒。 4、下收下送次数:要求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收送一次,下午根据科室需求增加收送次数。每天在规定的时段下收下送,收送时段及次数可根据医院要求协商调整。 5、收污衣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帽子等。 6、送记录数量要求及对账程序:乙方每日按时按量收送被服给院方,甲方和乙方均应在每日的<洗衣交接双联单>上签字认可,并以此作为每月月终统计被服洗涤总量及结算费用的依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宁乡市中医医院(单位自行支付)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确定本项目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由于乙方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甲方的连带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中扣除。 4.2 收款账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1410405160100011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WS/T508-2016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所使用的洗涤化工材料要求和操作流程质量标准均应达到《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内相关标准。甲方对此有监督、抽查权,质量达标以甲方认可为准。乙方同时要保障甲方布类、制服正常使用,寿命达到如下协议:
2、甲方已使用过的布料衣物,双方需共同协商签字,确认其磨损度、原布纤维损伤度,再确定相应洗涤周期和洗损赔偿方案。 3、就旧被服、衣物的使用洗涤报损数量、期限,甲、乙双方可根据其布类损伤程度,由甲方各科室财务管理人员及护士长综合评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由各科室填写好报废单位能注销报废。 4、单一布草当月的报损量在其洗涤总量3‰以内属于正常的机械损耗,乙方不予赔偿。超过3‰按“洗涤质量”第1款赔偿。 5、乙方应严格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洗涤、消毒,对于特殊医用织物(手术室医用织物、新生儿织物、感染性织物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医院感染等不良事件发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则由乙方负全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工作服袖口、胸前要特别注意去污处理。对于沾染污垢或被染色的部位,应做到清洗还原后与布料原色基本保持一致。 2、洗涤物的过水漂洗要透彻,避免因洗涤剂残留而出现泛黄变色或触摸布类表面有黏涩感。 3、使用的洗涤剂必须是经采购方认定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洗涤技术指标合格。洗涤剂用量按洗涤产品标准执行。脏污织物应先洗涤后消毒,根据医用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感染性织物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重复使用的被阮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应先消毒后洗涤。(消毒方法参照WS/T508-2016)。婴儿和新生儿的医用织物应专机洗涤、消毒,必要时高压蒸气灭菌后再使用。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宜单独洗涤。 4、布草的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按照布类使用周期,甲方应定期更换各类旧布草并向乙方提供新布草投放时间、数量、品名,并在投入后的布草上注明投入日期,否则乙方将按最长使用期赔偿报损。 2、双方按指定时间:每天上午7时收、送各科衣物,认真清点签字。 3、布类若因使用过程中造成布类撕破损坏及重污,顽固性污渍无法洗净的布料,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甲方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对乙方本月的洗涤服务进行综合评定要求月评分≧90分,并每月不定期考核,90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服务金额1%,85分以下每下降1分则扣除2%。若发现因洗涤后出现的破损,甚至遗失须及时通知乙方,以确认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5、甲方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洗涤相关工作进行监管、督导。 6、甲方院内提供固定地方存放未洗涤衣物,乙方派专人收集、清点数量签字。 7、甲方负责乙方每月洗涤费用核算,每半年凭发票支付乙方上半年洗涤费用。 乙方: 1、乙方派人每天到甲方指定的地方进行干净布草与脏布草的集中收送。乙方收送员工车辆进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做到礼貌待人,服务周到,文明收送。 2、在送洗过程中,如发现布类、工作服等遗失或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使用时间长短折旧自立或参照协议第二项赔偿。 3、若发现甲方衣物磨破损、新污渍等,乙方有责任尽力洗涤、烘干、熨烫、缝补、折叠等义务。 4、甲方送洗的有颜色布类,或污染严重的衣物类在乙方浸泡、洗涤过程中,若由发生损坏或混色不能使用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但甲方在工作中造成类似情况的由甲方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年的洗涤费。 2、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由甲方赔偿该院一年的洗涤费。 3、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服务条款提供的相关服务造成甲方工作被动,则由乙方赔偿该院半年的洗涤费。 (注:洗涤费的计算按终止合同前一年洗涤费总额计算)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宁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6月1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被服洗涤质量要求: 1、乙方需具备给医院衣物洗涤的资质,且具有较丰富的医院衣物洗涤、清点、收送服务方面的工作经验。 2、依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洗涤服务。被服洗涤标准:各类被服干净、无污迹干爽、折叠整齐、数量准确。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达到质量检验合格,并能随时接受各级机构的检查评估,每半年一次向采购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当年衣物布草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印章。 4、达到织物洗涤细菌数合格标准:细菌菌落总数≤200cfu/100cm2,不得检出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衣物供应,应考虑到停水、停电、停气及设备因素影响,做好预防工作,需具备应急措施。 6、承担一切因乙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完成合同中的项目,而对甲方所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损失。 (二)分类和消毒要求: 1、病人病服和医务人员衣物(值班被服及工作服等)必须分类和专机洗涤,不得混洗,我院衣物不能和其他医院的衣物混合洗。 2、严格执行医院各类被服洗涤过程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污染。 3、对于血液、体液污染及有传染病等织物应分区、专机洗涤,遵守先消毒——洗涤流程。 4、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 5、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污染区的地面与台面采用有效消毒剂进行拖洗/擦拭,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清洁区的地面、台面、墙面应每天保洁。 6、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进行1次卫生学抽查,符合GB15982III类环境规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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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宁乡中医院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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