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441624-17-01-858473
预算金额7006.0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762-52600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先生0762-31091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育 建设 镇典型镇选树培 (招标文件编号:SKHY202410005) 标人: 禾n 招’ 县入 人广政府 二: 惠科灶±没管理有限^可 t|十r 二四±十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3 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3 1. 招标条件 ......................................................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5 5. 投标人须知 ....................................................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 7 8. 联系方式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 总则 ........................................................28 2. 招标文件 ....................................................30 3. 投标文件 ....................................................31 4. 投标 ........................................................34 5. 开标 ........................................................34 6. 评标 ........................................................36 7. 合同授予 .....................................................36 8.纪律和监督 ....................................................38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3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1. 评标方法 ..................................................... 49 2. 评审标准 ..................................................... 49 3. 评标程序 ..................................................... 49 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5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53 第二节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 ........................................5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59 一、 项目概况 ...................................................59 二、 设计规范及依据 .............................................59 三、 技术要求 ...................................................61 四、 成果及质量要求 .............................................61 五、 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 .......................................61 六、 服务承诺 ...................................................62 七、 设计深度要求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8(二)授权委托书 ................................................69 三、投标保证金 ..................................................70 中小企业声明函 .................................................. 71 四、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 74 五、设计投标报价书 ..............................................75 六、资格评审资料 ................................................76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设计团队表 ..................................77 八、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资料 ........................................ 80 九、设计方案 ....................................................81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和发改投审〔2024〕5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为:2406-441624-17-01-858473,资 金来源:“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美丽圩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 人为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街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实施:大坝镇美丽圩镇“三清、三拆、三整治”、主干道路及市场六乱整治、大坝镇美丽圩镇“三线”整治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垃圾 分类回收点提升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街镇雨污分流系统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消防系 统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入镇通道提升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示范主街建设项目、大坝镇美丽圩镇主街外立面提升样板建设工程、大 坝镇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绿美生态小公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等25个 项目。二期主要实施:大坝镇美丽圩镇街道沿河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二)、大 坝镇美丽圩镇街道沿河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三)、大坝镇美丽圩镇街道沿河路 建设、大坝镇美丽圩镇医院交通枢纽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综合养老服务 中心、大坝镇美丽圩镇长者食堂建设工程、大坝镇美丽圩镇托育设施提升、大坝镇美丽 圩镇综合文化站改造提升项目、“智慧大坝”数字化治理平台建设等9个项目。 3 2.4本项目总投资为 7006.0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4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632.46万元、预备费333.62万元(具体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4.1本项目初步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约为 52.32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48.32万元,概算编制费4万元(具体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 定为准)。 注明: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费实际中标金额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后的金额×(1-中标下浮率) 为准。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所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 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 务。 注明: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 需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6 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天(日历天)内完成。 2.7 质量要求: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技术规范要 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投标。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则 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 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4.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 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 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 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 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在线办理电子保函 (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 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 标有效期。 5.3.3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 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 台”信用评价,获得 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 50%,投标人 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 页截图和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2)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 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 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 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 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5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 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 可 登 录 河 源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 保 函 平 台( 网 址 :https://14.215.227.219:8088/epoint-financeplatform- web/finance/index)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2)在投标时减免或免收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 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 验通过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 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和 XML 工 程 量 清 单 操 作 手 册 , 网 址 :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 月 04 日 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 端(网址: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 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 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 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 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s://zbtb.gd.gov.cn/#/index)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河 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600/index)。 7.2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 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62-5260080 地址:和平县大坝镇大坝街镇32号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762-310913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夏13楼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612838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招标人招标人: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平县大坝镇大坝街镇32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2-5260080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夏13楼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09138
1.1.3项目名称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1.1.4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街镇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美丽圩镇建设专项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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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2计划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天 (日历天)内完成
1.3.3质量标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 的工程设计准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招标公 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1、3.2、3.3、3.4 项要求的,本项 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 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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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 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 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 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投标人之间不得存 在下列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 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 1.5.3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 代理机构支付。
1.6保密
1.6.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 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7.1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 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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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 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 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分包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偏离
1.12.1偏离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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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3纪律和监督
1.13.1纪律和监督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 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 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 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 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 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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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 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将需要澄清的内容上传到系统中的答疑澄 清文件模块。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jygg)网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 距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在广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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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方式:通过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交。 2.2.5 招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 方式:通过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或回复。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 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发布 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 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 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 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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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5)设计投标报价书; (6)资格评审资料; (7)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设计团队表; (8)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资料; (9)设计方案(采用暗标)。 注明:上述格式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根据河源市公 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编制, 但须包括上述格式内容。 3.1.2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 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 书。
3.2投标报价的要求(1)本项目初步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概算价、招标 控制价)约为 52.32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48.32万 元,概算编制费4万元(具体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 定为准)。 (2)本项目的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 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 价下浮率必须≥0.00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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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 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 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 证保 险、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 源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保函服 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 标人(受益人也必 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 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 有效期不少于150 天。银行转 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 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 招标人指定的和平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 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 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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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 截止时间前。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 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 选人。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向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后 退还。 不要求
3.5资格评审资料按第六章“资格评审资料 ”编制。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如下。电子投标文 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 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内容。 (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CA数字证书 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 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远程 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系 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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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1投标文件编制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 行模拟解密成功与否来验证锁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确保 使用正确的CA锁,以免因使用错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 人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 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4)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 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 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5)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 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0721/5e 604ea0-7ec7-46a8-8875-e837dc611575.html。远程解密期 间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开标1室电话(0762-5612918)进行 咨询。 (6)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和评标过程中,非投标人原 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和无法对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的,招标人应当申请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 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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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每一页(不包括关联的企业诚信 库里的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 人电子印章(或签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 盖其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章 )。(2)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内容采用暗标形式。设计方案 不得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签 章,不得在设计方案上标记投标人(含各成员)及其专业技 术人员的名称、印章、商标。 注: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 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 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和盖章与手写签名和加盖公 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 机构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 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 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须各自法 定代表人签字(具体以文件格式为准)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扫 描上传,并按要求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余按规定须签 字盖章处只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其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 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签章)。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 体名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 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 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 体牵头人加盖其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 子印章(或签章)即可。 3.7.4电子投标文件份数的要求: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 (式:.HYTF)直接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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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河源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 件并进行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 印章(或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的.HYTF、.nHYTF等文件格式。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电子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 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签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4.2.2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 必须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 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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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2.5若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情况,投标单位出现以 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4.2.5.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上传并保存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 4.2.5.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 回4.3.1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 源局大楼10楼)。 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参加开标 会。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宣布开标纪律: (1)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 (2)保持会场的安静,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不得大 声喧哗;若有疑问,举手报告招标人或主持人。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须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 成静音状态。 5.2.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代表、监 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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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称。 5.2.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 加密情况,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如没有按规定加密的将不予解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理。 5.2.5当众解密加密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人远程解密完成后统一解密,未 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资格,退回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 标报价及其他情况并记录在案。(注明: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 标委员会负责) 5.2.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5.2.7开标结束。 5.2.8投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 责。 5.2.9公布投标报价及评标结果。投标报价及评标结果 在评标完成后次工作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河源市公 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
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评标完成后提出,招标人应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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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如 下: (1)评标委员会构成:5名专家组成; (2)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 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 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 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 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定标及合同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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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的 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中 标人。
7.2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7.2.1 招 标 人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s://zbtb.gd.gov.cn/#/index)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 平 台 ( 广 东 省 · 河 源 市 ) ( 网 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1600/index)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评标完成后次日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经查实有异议和 投诉的内容不能改变中标结果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 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3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行合 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 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 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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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4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5%。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 行转账(转账的由中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与交易中心无 关) 注明: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有扣罚履约保证金的,相应 扣罚部分不予退回。
7.5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 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异议及投诉处理(1)因本项目为全电子标,按照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启用我市招标投标电子平 台“网上投诉系统的通知”》要求,实行线上投诉为原则、线下投诉为例外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投诉受理处理模式,可以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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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通过CA锁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平台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 依法在线上提起投诉。 (2)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异议及投诉可通过法律认可的 有效途径进行。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 电子版投标文件形式:加密后上传。 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平台: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
8.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8.3本工程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开标和评标等)均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内进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8.4本工程整个招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补充/更正通知书》、评标结果、中标 候 选 人 公 示 等 文 件 均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 https://zbtb.gd.gov.cn/#/index)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河 源 市)(网 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1600/index) ”公布,请各投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留意该网站信 息,若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浏览及收悉网上公布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投标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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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行负责。
8.5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设计方案除外)将在广 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8.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 经查实,将取 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 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8.7投标文件一经递交,视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8.8本项目评标专家费和评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标专家费和评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27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初步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设计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8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设计方案不给予经济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且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10 投标预备会 29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 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 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充/更正、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更正 30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河源市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交,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补充/更正通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 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 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并且澄清、补充/更正通知内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补充/更正通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 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视为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 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15 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公布 视为收到。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投 标 人 的 异 议 请 通 过 “网 上 投 诉 系 统” ( 网 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 人);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 1. 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5)设计投标报价书; (6)资格评审资料; (7)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设计团队表; (8)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资料; (9)设计方案(采用暗标)。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含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 价(报价须保留三位小数,否则视为无效),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 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2 3.4.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和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评审资料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第六条。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电子投标文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制,但电子 投标文件的 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名及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3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供 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盖电子签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 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 印章/签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 子投标文件的.HYTF、.nHYTF 等文件格式。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 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 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 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 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34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宣布开标纪律; (1)凡与开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已进入的请退场等候。 (2)参会人员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3)保持会场的安静,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走动、发表议论或大声喧哗。 5.2.2 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2.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由招标人代表现场 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如没有按规定加密的将不予解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理。 5.2.5 当众解密加密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 人远程解密完成后统一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 标资格,退回其提交的电子 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情况,并记录 在案。(注明: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 员会负责)。 5.2.6 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开 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5.2.7 投标人代表应确保联系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直至评标结束,确保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需作出澄清时,可以及时给予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8 开标结束。 5.2.9 投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10 公布评标结果。评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 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评标完成后提出,招标人应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5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 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网 上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经查实有异议和投 诉的内容不能改变被公示人中标结果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向第一中 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即被确定为中标人)。 7.2.2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 可以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 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 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7.3.1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 款规定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详见招标公告。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37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及投诉处理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8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投标人须知第 2.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7.6项规定 的期限内。 8.5.3 因本项目为全电子标,按照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 于启用我市招标投标电子平台“网上投诉系统”的通知》要求,投标人的异议及投诉请通 过“ 网上投诉系统 ”(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进 行,除线上投诉外的口头、邮寄、书面视为无效。 8.5.4 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异议及投诉可通过法律认可的有效途径进行。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 式予以澄清、说明 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 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码)或通过下 (传真号 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0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估法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报价只有唯一报价。
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格评审资料内容符合第六章“资格评审资料 ”要求。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广东省省外企业进粤 登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 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项规定。
投标文件签名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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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50 分; 技术部分:30 分; 投标报价:20 分。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推进信用 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 作联动的指引》个别 条款内容规范招标投标 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对在 “河源市建 筑业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的 独立投标人或成员之一组成的联合体,在最终 总得分(评分总分)的基础上扣 10 分,作为 诚信惩戒。 注明:信用评价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 点的数据 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 数据信息网页截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 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 的信用评价 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 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有 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下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 注明: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当出现低于按 以上方法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投标报价的,该部分投标报价不列入计算评标基准价范围,须去掉该部分投标报价后再取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只去掉一次);未出现低于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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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的,则以上方法 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基准 价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S1)=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 价)|/评标基准值,计算 S1 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业绩 (15 分)1.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过5000万以上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得3 分,最高得15分。 2.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过5000万以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得2 分,最高得8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
企业获奖 (15 分)2019年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的设计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 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 1.国家级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2.省(部)级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3.市级的,每项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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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50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重 复计算。国家级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涅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市政 金杯示范工程奖;省级奖指省级工程优质奖或 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各类工程实体奖项,同一项 目只按1次奖项计分。
技术负责人(5 分)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 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工程师(市政 公用)的,得5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工程师(市政 公用)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 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 证明及职称证、注册证(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团队技术能力(15 分1.道路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同时具 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具有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同时具 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2.电气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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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工 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2)具有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 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 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工 程师职称的,得 1 分。5.绿化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注:以上岗位一人一岗,须提供相关证书扫 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 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职称证、注册证(必须 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2.4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30分)项目概况描述及理解(5 分)对本项目的项目概况描述及理解,提供投标 人对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及理解,内容准确、概括 性强。 注:本项起评分为2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0-3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 响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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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5 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提供理解 透彻、分析合理,对本项目工作范围、重点、难 点有较详细阐述。 注;本项起评分为2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0-3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 响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方案设计 (8 分)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提供项目主体工程方 案设计、设计成果资料等,内容应详细,合理、切实可行。 注:本项起评分为 3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设计工作进度安排(3 分)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提供合理、完善、具体、安排可行的技术保障措施。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3 分)对本项目的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提供可行 的,具有针对性、可保证性的质量、进度保证措 施。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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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3 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针对项目需求内容对 方案编制的质量及内容深度、人员保障及安排、提交成果时间、现场服务计划、方案后期后续服 务保障等服务进行承诺:内容是否完善全面、清 晰、是否切实可行的。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投资估算编制(3 分)对本项目投资估算编制,针对编制方案的内 容是否准确、实用。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2.2.4(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2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 法投标报价得分=20-偏差率×20×E 其中: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E=1;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E=0.5;注: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 四位“四舍五入”。
备注:1.评标办法所涉及得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须为投标人的正式 员工;需提供在对应公司缴交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少于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 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注册证书没有显示注册 有效期的须加盖注册执业章或其他有效证 明。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 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 东省省外企业拟派的勘察设计人员须提交在“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登 记的人员情况资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3.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内容采用暗标形式,如发现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有标记投标 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印章、商标的,设计方案不得分。 48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评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得分(评分总 分)相等时,则设计费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设计费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 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再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确定排名。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2.2.4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49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1.1、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被否 决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废标条款):(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签名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6)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7)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8)资格评审资料内容不符合第六章“资格评审资料 ”要求的; (9)资格要求不符合招标公告的; (10)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 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 开启投标文件后,经审查有效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 分总分。 50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分值对设计商务部分 评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分值对设计技术部分 评分计算出得分 B(B 为所有评委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 (3)按本章第 2.2.2、2.2.3、2.2.4(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和分值 对设计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 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并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第二 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评分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 人得分(评分总分)相等时,则设计费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设计费投标报价也相 51 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再对投标人的 其他因素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确定排名。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 评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网上交 易平台公布。 52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说明: 设计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专用合同条款对应通用条款没有列明的内容详见通用条款。) 1. 设计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招标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 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1.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细则和规 范性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 1.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 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 1.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 指标及适应性, 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3 1.1.5 工程设计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1.1.6 招标人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确认的概算进行限额设计,并根据本工 程的特点及招标人的要求修改工程设计及调整设计概算,此项工作不另计费。 1.2 设计依据 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1.3 设计范围 1.3.1 本合同的设计服务范围: 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送评审并获 得通过,以及完成本项目规定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需 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54 1.3.2阶段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方案设计阶段 a.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 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b.根据方案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 调整,以通过审查批准。 (2)初步设计阶段 a.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b.根据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审查批准。 1.4 设计文件要求 1.4.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 设计依据应完 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1.4.2 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 1.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 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1.4.4 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 件为准: (1)规划报建文本一式 5 份,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效果图 (不少于2张),并提交标版效果图不小于A2(420mm×594mm)规格一式 4 份。 (2)初步设计图一式10份,并提供电子文件3份。 55 (3)提供整套设计成果电子版(刻录光碟或优盘,图纸文件须同时提供DWG和PDF 格 式)2 份。 2. 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2.1 开始设计 2.1.1 开始设计为签订设计合同之日。 2.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 长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延长的不增加设计费报酬。 (1)合同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 (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2.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6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延期1天扣合同价的 1% ,设计服务期 延误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履约保证金。 2.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 人承担。 2.5 完成设计 2.5.1 应在签订合同后 10天 (日历天)内完成。 3. 支付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价格 3.1.1 签约合同价:中标下浮率为 %。 注:1.最终设计费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金额×(1-中标下浮率)为准。 2.初步设计费总结算价已包含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初步 设计,初步设计报送评审并获得通过,以及完成本项目规定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 服务所需的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 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 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需通过 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2 支付方式 3.2.1本项目资金下达及合同生效后 15 天(日历天)内,设计人向招标人申请,招标 人支付签约合同价设计费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设计费)。 57 3.2.2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并经招标人确认后 30天(日历天)内支付至设计费合 同总价的70%,交付初步设计并通过审议后 30天(日历天)内支付清工程初步设计费总结 算价余额。 3.2.3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 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 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4.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 二、设计规范及依据 (1)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建设标准》(现行版); (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4)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3)《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 (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1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59 (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9); (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 (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2)《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16-2008); (2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 (2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5057-2009); (2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2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28)《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2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3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3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3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3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 (3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36)《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 (37)《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2000); 60 (38)《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39)《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CJJ/T228-2014); (40)《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 (4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建质<2013>57 号)。 (42)业主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 三、技术要求 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四、成果及质量要求 (1)设计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控制规划和有关资料为准。 (2)所有设计文件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五、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 成果文件必须在指定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清点成果 文件后签发登记。 成果文件通过招标人审查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最终成果完成后,根据各 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及招标人审查结果对文件进行最终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文件,并上 报审批通过。 (1)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约定向招标人递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招标人有权进行审 核并决定是否采纳,中标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在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因中标人责任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 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追究因此造成的损 失赔偿。 61 (3)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将中标人递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递交给第三方评审,中标人不得干预。 六、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招标人沟通联络,中标人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 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招标人日常业务联系。 2.中标人需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招标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七、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 统运行安全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 范的要求;设计文件必须保本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 合要求。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64 目 录 (说明:请按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设计方案除外)及顺序自行编制目录,电子版投标 文件自行考虑是否 编制页码,不作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此说明内容可删除) 6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按合同约定进行初步设计和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 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并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 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6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
2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
3质量标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或行业 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 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 机构的审查。
4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 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 书为止。
6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68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盖电子签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签章) 和 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需委派委托代理人的,则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9 三、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账的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须提交电子保函或电子密文保函 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 须注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明: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将原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交回给银行 的,可不用提交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但投标人须提 交《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里必须包含有账户号码 和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自行采用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须提交以上资 料,但须提交以下 资料:(1)“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信用 评价等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 息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 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2)减免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自行采用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须提交以上资料,但 须提交以下资料: (1)“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等 级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点的数据 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网页 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 台获取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 息平台的信用评价数据作为评审依据)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 函》);(2)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70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 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日期: 注: 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 企业,不享受免于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不采用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用提供此声明函。71 附件: 减免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全称) 因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减免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同意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起 5 天(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补齐投标保证金,并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按招标文件处 罚。 1.投标文件有虚假资料的;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的; 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注:不采用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用提供此承诺函。 72 附件: 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全称) 因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同意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起 5 天(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补交投标保证金,并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按招标文件处罚。 1.投标文件有虚假资料的;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的; 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注:不采用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用提供此承诺函 73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 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4 五、设计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最高投标限价(元)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元)备注
1和 平 县 大 坝 镇 典 型 镇 选 树 培 育 建 设 工 程 初 步 设 计初步设计523200.00 (其中:工程设 计费为48.32万 元,概算编制费 4万元)
注: 以招标文件给出的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 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及投标报价。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报价下浮率不得低 于0.000%(即报价下浮率必须≥0.000%),报价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意 见为准。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75 六、资格评审资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 2. 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 师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已 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 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 打印件。 注明: (1)资格评审资料对应复印件、打印件、扫描件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 (2)资格评审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评审不通过:①资料不齐的;②资料 不符的。 76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设计团队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若为联合体的投标,各成员须分别提供本表。 77 (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登记表
姓 名年 龄学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明:如无参加过类似项目则填无;如有参加过类似项目只需填写合同签订时间、参 加过的类似项目名 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8 (三)设计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专业分工资格/职称社保情况备注
注明: 1.投标文件设计人员必须包括资格要求规定和投标人具有设计人员评分标准要求 的人员(没有的只对应内容不计分,不作为废标条件),不须附人员相关证明资料。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省外企 业拟派的勘察设计人员须提交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情况资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79 信信息登记平台 ”登记的人员 八、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资料 1.请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人的设计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规定提交对应 资料,没有的只对应内容不计分,不作为废标条件。对应资料复印件/打印件/扫描件 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 80 九、设计方案 (说明: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内容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设计方案)上 标记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印章、商标。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编制目录,自 行考虑是否编制页码,不作要求; 投标人自主决定纸张规格编制设计方案,不作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时此说明内容可删除)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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