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6-441624-17-01-858473
预算金额7006.08万元
招标公司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762-52600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先生0762-31091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总则 | |
1.1 | 项目概况 | |
1.1.1 | 招标人 | 招标人: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平县大坝镇大坝街镇32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2-5260080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夏13楼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09138 |
1.1.3 | 项目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
1.1.4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街镇 |
1.2 |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美丽圩镇建设专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 |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天 (日历天)内完成 |
1.3.3 | 质量标准 |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或行业现行 的工程设计准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招标公 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1、3.2、3.3、3.4 项要求的,本项 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 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 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 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 互任职或工作的。 | ||
1.4.4 |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 在下列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 果补偿 |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 1.5.3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 代理机构支付。 |
1.6 | 保密 | |
1.6.1 | 保密 |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 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7 | 语言文字 | |
1.7.1 | 语言文字 |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 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1.8 | 计量单位 | |
1.8.1 | 计量单位 |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1.9 | 踏勘现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 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 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 投标预备会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分包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
1.12.1 | 偏离 | 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 允许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3 | 纪律和监督 | |
1.13.1 | 纪律和监督 |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 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 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 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 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 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
2 | 招标文件 | |
2.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 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文件为准。 | ||
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将需要澄清的内容上传到系统中的答疑澄 清文件模块。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jygg)网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 距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在广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方式:通过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交。 2.2.5 招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 方式:通过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或回复。 | ||
2.3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 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发布 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 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 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 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
3 | 投标文件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5)设计投标报价书; (6)资格评审资料; (7)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设计团队表; (8)设计商务部分评分资料; (9)设计方案(采用暗标)。 注明:上述格式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根据河源市公 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编制, 但须包括上述格式内容。 3.1.2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 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 书。 | ||
3.2 | 投标报价的要求 | (1)本项目初步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概算价、招标 控制价)约为 52.32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48.32万 元,概算编制费4万元(具体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 定为准)。 (2)本项目的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 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 价下浮率必须≥0.00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3.3 | 投标有效期 | 3.3.1除投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 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 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 证保 险、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 源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保函服 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 标人(受益人也必 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 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 有效期不少于150 天。银行转 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 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 招标人指定的和平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 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 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 截止时间前。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 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 选人。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向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后 退还。 不要求 |
3.5 | 资格评审资料 | 按第六章“资格评审资料 ”编制。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要求如下。电子投标文 件可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具体格式编 制,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具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内容。 (1)投标人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后需插入CA数字证书 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解密 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远程 解密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在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为准,解密时长为(60)分钟。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系 统等待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请参照附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7.1 | 投标文件编制 | 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上传页面对CA锁进 行模拟解密成功与否来验证锁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确保 使用正确的CA锁,以免因使用错CA锁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 人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上传标书后请不要对CA锁进行续费、补办、延期等操作,因这些操作会导致解密钥匙序列号发生变 化,从而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 (4)投标人远程解密前请先检查电脑办公环境是否符 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远程解密电脑 环境要求》为保证电脑环境一致性,建议使用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时使用的同台电脑进行远程解密。 (5)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提供 指导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0721/5e 604ea0-7ec7-46a8-8875-e837dc611575.html。远程解密期 间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开标1室电话(0762-5612918)进行 咨询。 (6)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和评标过程中,非投标人原 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和无法对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的,招标人应当申请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 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 3.7.3签字和盖章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每一页(不包括关联的企业诚信 库里的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 人电子印章(或签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 盖其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章 )。(2)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内容采用暗标形式。设计方案 不得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签 章,不得在设计方案上标记投标人(含各成员)及其专业技 术人员的名称、印章、商标。 注: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 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 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和盖章与手写签名和加盖公 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 机构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 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 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须各自法 定代表人签字(具体以文件格式为准)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扫 描上传,并按要求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余按规定须签 字盖章处只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其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 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签章)。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 体名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 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 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 体牵头人加盖其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 子印章(或签章)即可。 3.7.4电子投标文件份数的要求: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 (式:.HYTF)直接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人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线上解密。 | ||
4 | 投标 | |
4.1 | 投标文件的加密 | 4.1.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河源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 件并进行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 印章(或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的.HYTF、.nHYTF等文件格式。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电子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法定 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签章)。 |
4.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4.2.2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 必须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 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2.5若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情况,投标单位出现以 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4.2.5.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上传并保存在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 4.2.5.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 回 | 4.3.1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修改与撤回。 |
5 | 开标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 源局大楼10楼)。 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参加开标 会。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宣布开标纪律: (1)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 (2)保持会场的安静,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不得大 声喧哗;若有疑问,举手报告招标人或主持人。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须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 成静音状态。 5.2.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代表、监 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称。 5.2.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 加密情况,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如没有按规定加密的将不予解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 理。 5.2.5当众解密加密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人远程解密完成后统一解密,未 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资格,退回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 标报价及其他情况并记录在案。(注明: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 标委员会负责) 5.2.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5.2.7开标结束。 5.2.8投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 责。 5.2.9公布投标报价及评标结果。投标报价及评标结果 在评标完成后次工作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河源市公 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公布。 | ||
5.3 | 开标异议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评标完成后提出,招标人应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6 | 评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1 | 评标委员会 |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如 下: (1)评标委员会构成:5名专家组成; (2)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 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 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 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
6.2 | 评标原则 |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6.3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 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
7 | 定标及合同授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7.1 | 定标方式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的 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中 标人。 |
7.2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7.2.1 招 标 人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s://zbtb.gd.gov.cn/#/index)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 平 台 ( 广 东 省 · 河 源 市 ) ( 网 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1600/index)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评标完成后次日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经查实有异议和 投诉的内容不能改变中标结果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 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3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行合 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 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7.3 | 中标通知书 |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 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7.4 | 履约担保 |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5%。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 行转账(转账的由中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与交易中心无 关) 注明: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有扣罚履约保证金的,相应 扣罚部分不予退回。 |
7.5 | 签订合同 |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 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7.6 | 异议及投诉处理 | (1)因本项目为全电子标,按照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启用我市招标投标电子平 台“网上投诉系统的通知”》要求,实行线上投诉为原则、线下投诉为例外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投诉受理处理模式,可以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的市场主体,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通过CA锁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平台 (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 依法在线上提起投诉。 (2)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异议及投诉可通过法律认可的 有效途径进行。 |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电子版投标文件形式:加密后上传。 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平台: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 |
8.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8.3 | 本工程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开标和评标等)均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内进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 |
8.4 | 本工程整个招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补充/更正通知书》、评标结果、中标 候 选 人 公 示 等 文 件 均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 https://zbtb.gd.gov.cn/#/index)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河 源 市)(网 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1600/index) ”公布,请各投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留意该网站信 息,若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浏览及收悉网上公布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投标人自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行负责。 | ||
8.5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设计方案除外)将在广 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 |
8.6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 经查实,将取 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 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
8.7 |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视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 |
8.8 | 本项目评标专家费和评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标专家费和评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只有唯一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格评审资料内容 | 符合第六章“资格评审资料 ”要求。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
广东省省外企业进粤 登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签名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50 分; 技术部分:30 分; 投标报价:20 分。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推进信用 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 作联动的指引》个别 条款内容规范招标投标 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对在 “河源市建 筑业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的 独立投标人或成员之一组成的联合体,在最终 总得分(评分总分)的基础上扣 10 分,作为 诚信惩戒。 注明:信用评价应以投标截止当天凌晨一 点的数据 为准,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信用评价 数据信息网页截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河 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获取 的信用评价 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 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有 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下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 注明: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当出现低于按 以上方法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投标报价的,该部分投标报价不列入计算评标基准价范围,须去掉该部分投标报价后再取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只去掉一次);未出现低于按以上 |
方法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的,则以上方法 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基准 价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S1)=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 价)|/评标基准值,计算 S1 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项目业绩 (15 分) | 1.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过5000万以上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得3 分,最高得15分。 2.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过5000万以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得2 分,最高得8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 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 | ||
企业获奖 (15 分) | 2019年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 人承接的设计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 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 1.国家级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2.省(部)级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 3.市级的,每项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
2.2.4(1) |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50分) | 注: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重 复计算。国家级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涅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市政 金杯示范工程奖;省级奖指省级工程优质奖或 优良样板工程奖等各类工程实体奖项,同一项 目只按1次奖项计分。 | |
技术负责人(5 分) |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 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工程师(市政 公用)的,得5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工程师(市政 公用)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 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 证明及职称证、注册证(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项目团队技术能力(15 分 | 1.道路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同时具 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具有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同时具 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2.电气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 |
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工 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2)具有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 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 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工 程师职称的,得 1 分。5.绿化专业负责人(1 人):本小项最高得 3 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注:以上岗位一人一岗,须提供相关证书扫 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在本公司缴纳不 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职称证、注册证(必须 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2.4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30分) | 项目概况描述及理解(5 分) | 对本项目的项目概况描述及理解,提供投标 人对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及理解,内容准确、概括 性强。 注:本项起评分为2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0-3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 响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5 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提供理解 透彻、分析合理,对本项目工作范围、重点、难 点有较详细阐述。 注;本项起评分为2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0-3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 响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
方案设计 (8 分) | 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提供项目主体工程方 案设计、设计成果资料等,内容应详细,合理、切实可行。 注:本项起评分为 3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
设计工作进度安排(3 分) | 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度安排,提供合理、完善、具体、安排可行的技术保障措施。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
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3 分) | 对本项目的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提供可行 的,具有针对性、可保证性的质量、进度保证措 施。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服务承诺 (3 分) | 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针对项目需求内容对 方案编制的质量及内容深度、人员保障及安排、提交成果时间、现场服务计划、方案后期后续服 务保障等服务进行承诺:内容是否完善全面、清 晰、是否切实可行的。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
投资估算编制(3 分) | 对本项目投资估算编制,针对编制方案的内 容是否准确、实用。 注:本项起评分为 1 分,视技术方案优劣程 度酌情加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若被评定为不响 应须书面说明情况) | ||
2.2.4(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2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 法 | 投标报价得分=20-偏差率×20×E 其中: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E=1;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E=0.5;注: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 四位“四舍五入”。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证书编号:) | |
2 | 工期 |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内完成 | |
3 | 质量标准 |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或行业 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 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 机构的审查。 | |
4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 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 书为止。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报价下浮率(%)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和 平 县 大 坝 镇 典 型 镇 选 树 培 育 建 设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 初步设计 | 523200.00 (其中:工程设 计费为48.32万 元,概算编制费 4万元)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资格/职称 | 社保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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