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ysd2023-sjwzb-003
预算金额220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景树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 5OMW 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DNYSD2023-SJWZB-0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 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03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招标规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站址距天津市约10km。场址平
均海拔高度约5m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系东经 E117.330713°,北纬 N39.225378°,场址比
较平整,场地地块分散,共7块,总面积约1173.87亩(含升压站征地面积约6.87亩),其
中约有957 亩地为杂草荒地(含芦苇地128亩),约有210亩地为鱼虾塘地块。建设内容包
含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箱变,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上网设施,按照农光复合项目要求建
设农业生产设施。光伏组件采用 550Wp单晶双玻双面组件114816 块,一共分为18个子阵单
元,14台3125kVA 箱式变压器、2台2500kVA 箱式变压器、2台2100kVA箱式变压器,将逆
变器转化的交流电压升压到35KV,送入新建场内110kV 升压站,再通过送出线路,将本项
目发电电量送入天津主网。交流侧备案容量为50MW,直流侧组件容量63.1488MWp。本工
程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 203655.52万kWh,年平均发电量8146.22万kWh,首年无
衰减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393.09h,25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90.00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 50MW
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 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
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
各自公章)。
3.3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
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
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
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应的光伏发电业绩证明文件。
3.6投标方(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
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
为。
3.7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0至2022 年度)财务状况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0至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
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3.10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
提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会议室
七、其他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 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SD2023-SJWZB-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 50MW 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已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规模:
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站址距天津市约10km。场址平均海拔高度约5m场址中心
经纬度坐标系东经 E117.330713°,北纬 N39.225378°,场址比较平整,场地地块分散,
共7块,总面积约1173.87亩(含升压站征地面积约6.87亩),其中约有957 亩地为杂草荒
地(含芦苇地128亩),约有210亩地为鱼虾塘地块。
建设内容包含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箱变,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上网设施,按照农光复合
项目要求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光伏组件采用 550Wp单晶双玻双面组件114816块,一共分为18
个子阵单元,14台3125kVA箱式变压器、2台 2500kVA 箱式变压器、2台2100kVA 箱式变压
器,将逆变器转化的交流电压升压到 35KV,送入新建场内110kV升压站,再通过送出线路,
将本项目发电电量送入天津主网。交流侧备案容量为 50MW,直流侧组件容量63.1488MWp。
本工程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 203655.52万kWh,年平均发电量8146.22万kWh,首
年无衰减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393.09h,25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90.00h。
2.3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
2.4计划工期:
具备首批并网条件日期 2023年12月3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日期 2024年4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及
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固定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升压
站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等所需的全部设备以及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整
个项目的土建施工、建筑装饰、场区绿化、农业配套工程、机电安装、电气安装、进场道路、
场内道路、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使用及维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办
公和生活设施及临设建设、1OKV 线路迁改、送出线路工程咨询服务及协调费、协助完成与
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事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清单内的工作,完成各种检测、试验(含涉
网试验)、调试、校验、联调、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含防雷接地检测验收、
消防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检查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沉降观测、性能试验(并网首年做光
伏电站系统效率、组件EL检测、快速频率响应入网检测试验、AVC性能试验、SVG性能试验
等内容符合电网要求)、【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
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
达标验收的要求。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及建设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
生活办公生产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
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
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
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
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单价承包,总价控制。
2.7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勘察设计费为固定总价承包,中标价
即为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价;施工采购招标控制价为 21880.00万元,其中农业配套工程暂
定价为1366.00万元,实施时报方案审批,价格按合同条款11.7.2条款执行。投标单位投
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该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9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9月28日
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10月7日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
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
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
书);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
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安排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地
点为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监督部门(纪检办公室、巡察办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道溪堤郡 50-4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5楼E3
联系人:陈景树 联系人:游工
电话:15376287765 电话:13632257511
电子邮件:15376287765@189.cn 电子邮件:357952173@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道溪堤郡 50-4
联系人:陈景树
电 话:15376287765
电子邮件:15376287765@189.cn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 E-3场地
联系人: 游先生
电 话: 13632257511
电子邮件: 357952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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