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莆田监狱
乙方:莆田市涵江区忠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TP]2018010的福建省莆田监狱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办公耗材 | 2 | 年 | 国内 | 36936 | 73872 | 采购合同指定 | 采购合同指定 | ||||||
1 | 1-2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办公用品 | 2 | 年 | 国内 | 36936 | 73872 | 采购合同指定 | 采购合同指定 | ||||||
1 | 1-3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日常用品 | 2 | 年 | 国内 | 15048 | 30096 | 采购合同指定 | 采购合同指定 | ||||||
合计: | 17784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元(¥17784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供货质量要求:供应的货品应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如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必须给予更换货品,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2)供货时效要求:采购人提出购货订单后,中标人必须在3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4个工作日内给予供货。(3)供货方式:采购人分批次提出供货订单,供货方按照订单要求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根据中标人报价,换算折扣为68.4%。采购物品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单价×折扣。(其中单价定价按照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价格表,若采购人需采购未列入报价的商品时,成交人应承诺按市场价为参考标准,以本次中标折扣后的价格供货。(3)本项目的预算为26万元,中标人报价只是作为折扣依据,本项目合同金额最高为26万元,合同期限两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供货验收要求:到货时开箱验收,如有出现破损、启封等不予以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产生金额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成交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将在服务期限满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按投标文件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莆田监狱 | 乙方: | 莆田市涵江区忠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 住所: | 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319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卢丽忠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43390775 | 联系方法: | 1360752200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欢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40313010010000012312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