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项目(重新招标)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CGP-23-SZF-HNFGS-0031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人: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
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搭建,项目实施完毕后自正式上线之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按年提供技术运维服务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建设销项发票管理系统,完成与气电集团城市燃气营收系统对接,形成发票全流程线上多渠道处理链条,实现终端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自主申请开票,系统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并实现数电发票的发票处理、流转、综合管理等接口服务。由于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不属于气电集团信息化框架协议内容,由采办单位自行选聘供应商,因此需要通过采购程序确定服务单位。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五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25 到 2024-01-3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05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02-05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红棉东路2号
地址:
联系人: 刘琦
联系人:
电子邮箱: liuqi@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70100
邮编:
联系电话: 0898-68522976
联系电话: 0898-68522976
异议受理人: 刘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898-68522976
投诉受理人: 邵波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4527748
投诉受理人邮箱: shaobo@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编号: CGP-23-SZF-HNFGS-0031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人: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CGP-23-SZF-HNFGS-0031/01 |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海南分公司海南燃气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
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搭建,项目实施完毕后自正式上线之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按年提供技术运维服务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建设销项发票管理系统,完成与气电集团城市燃气营收系统对接,形成发票全流程线上多渠道处理链条,实现终端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自主申请开票,系统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并实现数电发票的发票处理、流转、综合管理等接口服务。由于电子发票服务管理系统不属于气电集团信息化框架协议内容,由采办单位自行选聘供应商,因此需要通过采购程序确定服务单位。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五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25 到 2024-01-3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05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02-05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红棉东路2号
地址:
联系人: 刘琦
联系人:
电子邮箱: liuqi@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70100
邮编:
联系电话: 0898-68522976
联系电话: 0898-68522976
异议受理人: 刘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898-68522976
投诉受理人: 邵波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4527748
投诉受理人邮箱: shaobo@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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