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新车管所保安安全保卫服务清洁保洁服务饭堂清洁治安巡逻车辆登记消防安全维护进入车辆的停放交通治安秩序安全守卫安全防范治安案件的一切防害安全救助安检报刊杂志信件易燥物品摄像头炊事员服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手套清洗菜肴餐厨设备维修保养炊事机械工具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蔬菜食堂工作台面橱柜砧板厨具地面货架油烟罩洗菜池洗碗池餐具就餐后餐厅大扫除冰箱厨房用具调味品菜品炊事械具检查名类休息用房无烟头支队办公楼门窗天花板无蜘蛛网垃圾桶保安服务日常管理方案防范工作24小时值班巡逻保洁员劳务派遣公司安全保卫员炊事服务大院保安治安保卫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引导两轮车安防监控监控区域实时监控巡查饭菜搭配烹饪分配饭菜答配饭堂厨师楼梯卫生间看守配置费用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节假日加班8小时外值班加班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电梯年检中央空调变压设备消防设备维保防雷检测巡检外墙清洗垃圾处理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材料大修中修更新零配件垃圾袋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消毒液政府购买服务物业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物资配置应急方案商务评审解决方案物资配备装备水电人员配备物业公共安全治安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管理管理处置应急设备应急程序处理措施物业管理费设备日常维护办公用房通讯核查公用设施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饭堂炊事员饭堂饮事员软件开发修改升级安装调试验收伴随的服务系统调试邮政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铁路运输业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业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社会工作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中介服务
金额
15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c2022-c3-00014-cgzx
预算金额154.5万元
招标公司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谢欢新
招标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聪妍0777-2886022
中标公司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1.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ZZC2022-C3-00014-CGZX
二、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518000(元) | 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0楼10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交警支队大院及一、二、三、四、五大队(含交警中队)、新车管所服务区域(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12层及地下室和其他附属建筑物,面积35000平方米,大院面积56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 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文华,白振文(采购人代表),方金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缴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189.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19177716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
联系方式:0777-2886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聪妍、黄旭羿
电 话:0777-2886022
附件信息:
标书定稿20220527-钦州市交警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QZZC2022-C3-00014-CGZX) .docx标书定稿20220527-钦州市交警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QZZC2022-C3-00014-CGZX)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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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n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n项目编号:QZZC2022-C3-00014-CGZX
\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n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5
\n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5
\n第四章 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28
\n第五章 合同文本34
\n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1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n项目概况
\n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QZZC2022-C3-00014-CGZX
\n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n预算总金额(元):1545000.00元
\n采购需求: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n标项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n数量:1
\n预算金额(元):1545000.00元
\n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n最高限价(如有):
\n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n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n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磋商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磋商交易的充分准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n三、获取采购文件
\n时间:2022年05月27日至2022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须完成注册)。
\n售价(元):0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n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n五、响应文件开启
\n开启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0:00
\n地点: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www.zcygov.cn/)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n2.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n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n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将票据、保函等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中心财务室(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水东街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联系方式:0777-2886026)。
\n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缴存至本中心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n本中心银行账户:
\n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永福东支行
\n银行账号:2115591229100078724
\n3.全流程电子化要求:
\n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充分准备,熟悉掌握电子化采购项目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1)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下载采购文件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n(2)供应商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安装(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n(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上传、加密、提交、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全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已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的,政府采购云平台默认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n(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陆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评审磋商进度,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否则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n(5)供应商参与磋商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问题,请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n4.查询媒体: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zhou.gov.c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n八、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n采购人: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3号
\n联系方式:谢欢新 19177716369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n项目联系人:黄聪妍、黄旭羿
\n项目联系方式:0777-2886022
\n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n服务需求
\n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n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预算:壹佰伍拾肆万伍仟元整(¥1,545,000.00)
\n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n磋商文件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n采购服务需求:
\n(一)物业基本情况
\n1.项目概况
\n(1)项目情况: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位于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3号,共12层及地下室和其他附属建筑物,面积35000平方米,大院面积56亩。
\n直属一大队位于南珠西大街146号,共7层和其他附属建筑物,办公使用面积19000平方米,大院面积10亩。
\n二大队位于南珠东大街,共6层楼和其他附属建筑物,面积2000平方米,大院面积12亩。
\n二大队黎合江中队位于钦南区黎合江,饭堂面积80平方;二大队那丽中队位于那丽镇牛骨港村,饭堂面积100平方;
\n三大队大直中队位于大直镇,饭堂面积90平方;三大队那蒙中队位于那蒙镇,饭堂面积100平方;三大队小董中队位于小董镇,饭堂面积120平方;
\n五大队位于钦州港晨光路,占地8亩,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饭堂面积160平方;
\n新车管所位于黎合江,占地56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n(2)物业管理现状: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直属一、二、三、四、五大队(含交警中队)、新车管所为行政事业性单位办公场所。上述区域,目前由采购人直接委托物业公司共34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物业公司来管理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直属一、二、三、四、五大队(含交警中队)、新车管所工作区域的物业。
\n(二)委托管理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n1.服务范围
\n交警支队大院及一、二、三、四、五大队(含交警中队)、新车管所服务区域(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12层及地下室和其他附属建筑物,面积35000平方米,大院面积56亩;直属一大队共7层和其他附属建筑物,办公使用面积19000平方米,大院面积10亩;二大队共6层楼和其他附属建筑物,面积2000平方米,大院面积12亩;二大队黎合江中队饭堂面积80平方;二大队那丽中队三大队大直中队;三大队那蒙中队饭堂面积100平方;三大队小董中队饭堂面积120平方;五大队饭堂面积160平方;新车管所占地56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安全保卫服务、清洁保洁服务及饭堂服务,另有约定除外。
\n2.服务形式
\n成交人负责上述服务范围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业务上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n(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n1.安全保卫服务
\n(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并按要求在钦州市交警支队提供相关服务。
\n(2)安全保卫员服务队伍须身体健康,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n(3)负责日常治安、车辆、消防、秩序等管理,按照确保安全的服务责任总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安全守卫、治安巡逻等防范工作。服从支队的安全管理指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及时制止区域内各类治安案件的一切防害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协助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所辖区域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件。发生各类案件、事故时,负责救助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物业报告协助调查。
\n(4)安全保卫员上岗前不得饮酒,在岗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不许擅离职守,不许出现睡岗,晚岗等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费100元,每月内同1人发现2次以上,当事人即被停止在服务单位的服务期,领班须予降职。由此而造成或业主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物业公司相关责任,并视损失情况向物业公司索赔。
\n(5)白天班与晚上班均须有值班记录,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者,视情节扣除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费,做到24小时值班巡逻,根据业主需要,要求出入人员履行安检、监控外来人员,纠正违章行为,保障公共秩序良好,建立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公共安全。
\n(6)凡来客走访进入时,一律在门岗规范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给受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接待和报刊杂志、信件、物品等收发登记工作。凡进入支队的车辆,一律要登记并引导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地点,并维护好停车场的交通治安秩序。
\n(7)熟悉各警戒区域环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消防安全,摄像头等设备。守卫巡逻中及时发现,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发生工作失误。
\n2.炊事员服务
\n(1)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各项规定,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戴好工帽,必要时戴好口罩、手套,坚持洗手后操作。每年进行一次定期体检,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着工装上岗,严格按相关流程操作。
\n★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餐饮管理服务经营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员上岗服务必须提供健康证。
\n(2)讲究营养,保证饭熟茶香,工作时认真亲自验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防止食物中毒,整个烹饪过程中食材严格确保干净。
\n(3)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化,要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避免造成菜肴过剩浪费或用餐量不够。
\n(4)坚持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的加餐要按支队通知的时间执行。
\n(5)爱护餐厨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炊事机械及工具,要严格遵定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燥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n(6)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按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穿好工作服,戴好工帽,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n(7)蔬菜一般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菜肴使用时要清洗干净,生、熟食必须分开存放,剩食品必须遮盖放入冷藏柜。
\n(8)保证工作台、橱柜、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切完菜时及时清理垃圾、集中放置,食堂工作台面、地面、货架、油烟罩、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要保证清洁干净,未用完的辅料和米要妥善放置。
\n(9)餐具清洗后要及时放入消毒柜消毒,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就餐后餐厅须进行清理扫,桌椅摆放整齐,每周一次大扫除,定期清洗冰箱,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名类
\n4.清洁保洁服务
\n负责交警二大队的大院办公楼、一二大队休息用房及事故快处快赔中心的卫生 。
\n(1)保持大院的清洁,无杂物、无落叶、无纸屑、无烟头等垃圾。
\n(2)办公楼的走廊、门窗、天花板的清洁,玻璃门窗擦试干净,保持明亮、天花板无蜘蛛网。
\n(3)厕所内无异味,地面保持干净、无积水,蹲位无污渍,墙体无污渍。
\n(4)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垃圾桶的清洁。
\n(四)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n1.安全保卫
\n(1)严格执行《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督发〔2011〕17号)《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6号),并按要求在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直属一、二、三、四、五大队办公区提供相关服务。
\n(2)安全保卫组织必须是经公安部门批准组建的组织,安全保卫服务队伍必须由专业人员组成,身体健康,有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保安人员要求受过相关培训人员须占80%以上的比例。
\n(3)负责治安、秩序、消防等日常管理,按照确保安全的服务责任总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安全守卫、治安巡逻等防范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安全管理指挥,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做好各类情况的统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台帐。
\n(4)在岗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做到24小时值班巡逻,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不许擅离职守,不许出现睡岗、脱岗等现象;每月内同1人被发现2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当事人终止在服务单位的服务期。由此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成交人相关责任,并视损失情况向中标人索赔。
\n(5)白天班与晚上班均须有值班记录。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者,视情节扣除中标人相关管理费。
\n(6)做到24小时值班巡逻,根据业主需要,做好人员出入登记,监控外来人员,纠正违章行为,公共秩序良好。建立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安全。
\n(7)守卫、巡逻中及时发现、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发生工作失误。
\n(8)合同期内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属于成交人全责的,且经公安机关核实,法院判定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与成交人的合同,终止服务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评估机构评估后按法院裁定后由成交人赔偿。
\n(9)成交人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n(10)根据交警支队具体情况安排保安、炊事员、保洁员工作程序和项目。支队饭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
\n(11)交警支队统一配备保安、炊事员服装、劳务派遣公司提供保洁员服装。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成交人对公司员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n(12)成交人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交警支队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n(13)成交人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交警支队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交警支队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交警支队负责)。
\n(14)根据工作需要,或因其他原因更换员工,成交人应提前通知交警支队,并征得支队同意。交警支队因工作需要或成交人员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交警支队要求成交人更换员工,成交人应更换符合条件的员工。现阶段疫情严峻,成交人需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提供物业服务,员工要定岗定人,不得与轮岗方式不断更换人员前来上岗。
\n(五)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n1.成交人为本项目配置物业管理人员至少34人,其中配备人员不少于以下要求:安全保卫员18人,炊事服务人员14人,保洁员2人。所有人员在上岗前须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缴纳人员“五险”。
\n2.从业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服从采购人方管理,自觉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时佩戴注明工作人员姓名、相片的工作证,着装统一,持证上岗。
\n3.成交人必须将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凡是人员素质或数量达不到成交人承诺的要求,采购人责令成交人整改,否则视为违约并进行相应处理。
\n4.进驻人员应在50岁以下,保洁员年龄可以放宽到55岁以下。
\n岗位条件及职责见下表:
\n物业管理服务岗位条件及职责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岗位\n | \n位置\n | \n职责\n | \n人数\n | \n上班时间\n | \n人员具体要求\n |
\n安全保卫员\n | \n交警支队大院保安、新车管所保安\n | \n负责支队大门出入区域的各种治安保卫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负责外来每台进入支队的车辆登记及引导管理(包括两轮车)。 维护进入车辆的停放交通治安秩序。 晚间至少三次的巡查,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n | \n10\n | \n全天24小时\n | \n男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治安管理培训,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会运用电脑查看安防监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n |
\n安全保卫员\n | \n交警支队大院保安、新车管所保安\n | \n负责支队大楼一楼大堂外来人员的登记及引导管理。 负责支队办公楼的治安保卫管理;并对各个监控区域实时监控,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晚间至少三次的巡查,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n | \n10\n | \n全天24小时\n | \n男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治安管理培训,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会运用电脑查看安防监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n |
\n安全保卫员\n | \n交警一大队正大门出入\n | \n负责大队大门出入区域的各种治安保卫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负责外来每台进入大队的车辆登记及引导管理(包括两轮车);维护进入车辆的停放交通治安秩序。晚间至少三次的巡查,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n | \n3\n | \n全天24小时\n | \n男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治安管理培训,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会运用电脑查看安防监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n |
\n安全保卫员\n | \n交警二大队正大门出入\n | \n负责大队大门出入区域的各种治安保卫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外来每台进入大队的车辆登记及引导管理(包括两轮车);维护进入车辆的停放交通治安秩序。晚间至少三次的巡查,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n | \n3\n | \n全天24小时\n | \n男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治安管理培训,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会运用电脑查看安防监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n |
\n | \n交警五大队正大门出入\n | \n负责大队大门出入区域的各种治安保卫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预防各类自然灾害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外来每台进入大队的车辆登记及引导管理(包括两轮车);维护进入车辆的停放交通治安秩序。晚间至少三次的巡查,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n | \n2\n | \n全天24小时\n | \n |
\n炊事员正、副厨师\n | \n支队饭堂\n | \n负责支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搭配和烹饪(不低于300人);不定时有安排宵夜(不低于100人)\n | \n2\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持相关专业上岗证(如厨师证),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饮事员\n | \n支队饭堂\n | \n负责支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答配,清洗菜肴和各类厨房用具、餐具;分配饭菜(不低于300人);并保持饭堂的整洁和干净,不定时有安排宵夜(不低于100人)\n | \n4\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相关专业培训,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n |
\n炊事员\n | \n交警二大队黎合江中队\n | \n负责各中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30人),要求驻队服务。\n | \n6\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炊事员\n | \n交警二大队那丽中队\n | \n负责各中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30人),要求驻队服务。\n | \n6\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炊事员\n | \n交警三大队大直中队\n | \n负责各中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30人),要求驻队服务。\n | \n6\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炊事员\n | \n交警三大队小董中队\n | \n负责各中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30人),要求驻队服务。\n | \n6\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炊事员\n | \n交警三大队那蒙中队 \n | \n负责各中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30人),要求驻队服务。\n | \n6\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炊事员\n | \n交警五大队\n | \n负责各中队员工的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30人),要求驻队服务。\n | \n6\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n厨师\n | \n交警五大队\n | \n负责五大队饭堂早、中、晚三餐的饭菜的清洗,烹饪分配并保持饭堂清洁,不定时有宵夜安排(不低于80人),周六、周日不停餐(物业公司需另安排其他合适人员顶班),要求驻队服务。\n | \n2\n | \n05:30-14:00 16:30-19:00 22:00-24:00\n | \n男性、女性,体检合格,政治素质高,初中以上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厨师管理培训,2年及以上饭堂厨师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品行优良、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n |
\n保洁员\n | \n交警二大队办公楼和大院\n | \n负责二大队大院内办公楼、大院、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及一、二大队休息用房的保洁,包括楼梯和各卫生间的清洁\n | \n2\n | \n08::00-12:00 15:00-18:00\n | \n女性,体检合格,组织纪律观念强,敬业精神好,任劳任怨,1年以上环卫清洁工作经验,接受过保洁培训,熟悉设备、用品的操作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n |
注:如服务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不用再交纳社保费的,不支付社保费。
\n★(六)竞标人竞标时必须提供物业服务方案(须包含管理机制、档案建立与管理、工作计划、安保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和人员配置方案,否则竞标无效。
\n(七)管理要求
\n1.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人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n2.成交人人员必须足额配置,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如成交人未按采购人要求配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因员工提出辞职后导致的缺员,人员补员期为15天),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员工补充期内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
\n3.成交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钦州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
\n4.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后3日内办理好物业交接手续。
\n5.成交人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能第三者挂靠。
\n八、商务要求
\n(一)合同签订期
\n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n服务范围及时间要求
\n1.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成交人必须入驻采购人指定地址,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并作好包括设施及设备的看守、维护、保洁工作;
\n2.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址。
\n竞标报价
\n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n(1)服务价格;包含本项目的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工资附加及保险)、配置费用、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等费用,实行总价包干。
\n(2)各项费用应包括:
\n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等。
\n②节假日加班,8小时外值班、加班费用。
\n③物业服务单位的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利润。
\n④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项目交接期属于成交人应支付的费用。
\n⑤各种税费。
\n以上费用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n2.报价不含以下部分,说明如下:电梯、中央空调、变压设备、消防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的维保及防雷检测等工作应另行聘请专业单位负责,费用由采购人(或另接受物业服务单位)承担,成交人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故以下项目由采购人(或另接受物业服务单位)另行支付,成交人配合完成:
\n①办公楼外墙清洗费等清洗费;
\n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n③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材料费、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零配件。
\n④电梯维保费等;
\n⑤各楼层垃圾桶、垃圾袋、卫生间的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消毒液等物品。
\n现场踏勘
\n为更好让供应商了解实际情况,以便更合理进行报价,本中心组织下进行实地勘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勘察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各位供应商应遵循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提供有效的“三码”联查,外地供应商需提供48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
\n踏勘时间:2022年 6月6日下午3时(逾期不候)。
\n集合地点: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3号
\n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白振文,18178798999;
\n付款方式
\n按每月转账方式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于次月三十日前支付中标人上个月的服务费(成交金额/12),成交人负责按照实际派遣人数及考勤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n其他要求
\n1.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n2.成交后,若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不按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损失。
\n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n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页码\n | \n内 容\n |
\n1\n | \n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项目编号:QZZC2022-C3-00014-CGZX\n |
\n2\n | \n供应商资格:\n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 |
\n3\n | \n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按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n |
\n4\n | \n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n注:1.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将票据、保函等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中心财务室。\n2.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缴存至本中心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n |
\n5\n | \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6月9日10时00分。\n注意事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陆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评审磋商进度,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应答,否则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n |
\n6\n | \n评审及磋商:\n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n |
\n7\n | \n评定方法: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n |
\n8\n | \n代理服务费: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缴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n |
二、供应商须知
\n一、总 则
\n(一)适用范围
\n1.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n2.项目编号:QZZC2022-C3-00014-CGZX
\n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n(二)定义
\n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n2.“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n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4.“货物和服务”是指本次采购文件中所采购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产品以及其提供的服务。
\n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指导文件,简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
\n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技术、服务和报价等所有内容的响应文件。
\n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n(三)供应商资格
\n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n(四)采购方式
\n竞争性磋商
\n(五)代理委托
\n委托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n(六)磋商费用
\n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n(七)转包与分包
\n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n2.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n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n(八)特别说明:
\n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n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本中心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n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本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n(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n(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n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n3.供应商对采购人、本中心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本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不接受传真形式)
\n质疑部门联系方式: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0777-2886003
\n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钦州市财政局 0777-2895258
\n(十)查询媒体:
\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zhou.gov.c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n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n(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n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n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n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n第四章 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n第五章 合同文本
\n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n(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n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本中心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本中心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本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n2.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中心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n三、响应文件
\n(一)供应商的风险
\n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n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n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报监管部门查处。
\n(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n1.资格文件:
\n★(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n★(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n★(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n★(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n2.商务技术文件:
\n★(1)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
\n★(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n★(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n★(4)磋商保证金票据/保函原件或转账凭证扫描件(名称、缴款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须清晰可辨);
\n★(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n★(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n★(7)《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n(8)售后服务方案:①物业服务方案(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物资配置及日常管理方案、应急方案等内容,供应商根据第四章《评定标准》要求,内容格式自拟);②人员配备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分工安排、维护设备清单情况,供应商根据第四章《评定标准》要求,内容格式自拟);③服务承诺方案(包括服务对象、设施、保障措施、服务质量及标准等内容,供应商根据第四章《评定标准》要求,内容格式自拟)
\n供应商自2017年以来承担过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n(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或材料(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格式见第六章)。
\n3.报价文件
\n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n注:①以上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标注“★”号的材料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②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含)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含)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含)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n(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加密
\n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履行其各项条款的规定并按要求编制。
\n2.供应商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
\n3.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未正确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响应内容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4.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
\n5.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不清晰等原因导致被误读或漏读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n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本中心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视为无效文件。
\n2.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五)报价
\n1.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总报价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n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一览表》货物和服务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n3.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按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n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n(六)磋商保证金
\n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须知前附表。
\n2.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n(1)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将票据、保函等原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中心财务室(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水东街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联系方式:0777-2886026)。
\n(2)以网上银行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缴存至本中心银行账户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n本中心银行账户:
\n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永福东支行
\n银行账号:2115591229100078724
\n3.磋商小组将以供应商递交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以及本中心财务室出具的《保证金收缴情况表》作为评审依据,对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n4.保证金的退付:
\n\n\n\n\n\n\n\n\n\n\n\n\n\n\n\n\n\n 提交方式\n 供应商\n | \n网上银行方式\n | \n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n |
\n未成交供应商\n | \n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n | \n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n |
\n成交供应商\n | \n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n | \n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n |
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n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七)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修改、撤回
\n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供应商须将编制好的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n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n四、响应文件开启
\n(一)本中心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陆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评审、磋商进度,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否则按采购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n(二)解密
\n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向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对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视为供应商自主放弃磋商。
\n(三)资格审查
\n1.采购人或本中心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n(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n(3)项目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n2.采购人或本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有效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n五、评审与磋商
\n(一)评审原则:
\n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
\n2.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n(二)成立磋商小组
\n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n(三)符合性审查
\n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n2.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1)商务评审:
\n①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未按规定盖章的;
\n②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n③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n④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n⑤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⑥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n⑦项目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n(2)技术评审:
\n①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货物技术参数或服务,或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
\n②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较大的,已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
\n③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
\n(四)磋商
\n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n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n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n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n(五)最后报价
\n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n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n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n2.最后报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n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n(2)报价明细表中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服务事项未明确或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n(3)报价具有选择性;
\n(4)报价未按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
\n(六)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形式
\n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n(七)综合评分
\n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n2.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n(八)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n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n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n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n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n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n(九)评审报告
\n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n(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n(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n(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n(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n(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n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n(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n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3.除特殊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n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n1.本中心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n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n七、结果公告
\n本中心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n八、签订合同
\n(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n(三)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四)政府采购合同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n(五)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n九、适用法律
\n本项目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n十、其他事项
\n(一)代理服务费
\n1.本中心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本中心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n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采购类型\n费率\n成交金额(万元)\n | \n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代理\n | ||
\n采购类型\n费率\n成交金额(万元)\n | \n货物类\n | \n服务类\n | \n工程类\n |
\n100以下\n | \n1.2%\n | \n1.2%\n | \n0.8%\n |
\n100-500\n | \n0.88%\n | \n0.64%\n | \n0.56%\n |
\n500-1000\n | \n0.64%\n | \n0.36%\n | \n0.44%\n |
\n1000-5000\n | \n0.4%\n | \n0.2%\n | \n0.28%\n |
\n5000-10000\n | \n0.2%\n | \n0.08%\n | \n0.16%\n |
\n10000-100000\n | \n0.04%\n | \n0.04%\n | \n0.04%\n |
\n100000以上\n | \n0.008%\n | \n0.008%\n | \n0.008%\n |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费标准按以上标准的60%执行。
\n(二)解释权: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
\n(三)有关事宜
\n所有与采购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邮政编码:535000
\n通讯地址: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n联系人:黄聪妍、黄旭羿
\n联系电话:0777-2886022 邮箱:qzzfcgzx@126.com
\n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n第四章 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n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n一、评标原则
\n(一) 评委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人员总数的2/3。
\n(二)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n(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n二、评定方法
\n(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n(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标因素\n | \n分值\n | \n评分细则\n |
\n1\n | \n价格分(满分20分)\n | \n磋商报价\n | \n(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人的成交金额=磋商报价。\n(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磋商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要求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要求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n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该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磋商报价×(1-1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磋商报价。\n(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0分。\n(7)价格分计算公式: \n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20分\n |
\n2\n | \n技术分(满分60分)\n | \n物业服务方案(满分36分)\n | \n(1)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管理(18分)\n①管理规章制度(9分)\n一档: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基本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 3分;\n二档: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满足采购文件需求,且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 6分;\n三档: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详细清晰,优于采购文件需求,且合理性和可行性程度强的,得9分;\n②档案管理(9分)\n一档:档案的建立、归档,要求分类合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利用办公自动化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的建立能密切配合管理工作,基本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n二档:档案的建立、归档,要求分类合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利用办公自动化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的建立能密切配合管理工作,满足采购文件需求,且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6分;\n三档:档案的建立、归档,要求分类合理、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利用办公自动化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的建立能密切配合管理工作,优于采购文件需求,且合理性和可行性程度强的,得 9分。\n(2)物资配置及日常管理方案(12分)\n①物资配备(5分)\n一档:物资配置(保安、卫生、炊事及水电人员配备的工具、服装及装备等)简单,但也可以基本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得3分;\n二档:物资配置(保安、卫生、炊事及水电人员配备的工具、服装及装备等)比较充足,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得4分;\n三档:物资配置(保安、卫生、炊事及水电人员配备的工具、服装及装备等)充足,完全胜任采购文件工作需求,详细具体、有保证的,得5分。\n②日常管理方案(7分)\n一档:日常管理方案(物业公共安全、治安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等管理管理处置)简单,但也可以基本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得3分;\n二档:日常管理方案(物业公共安全、治安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等管理管理处置)比较详细,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得5分;\n三档:日常管理方案(物业公共安全、治安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等管理管理处置)详细,完全胜任采购文件工作需求,详细具体,得7分。\n(3)发生的各种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6分)\n一档:应急方案(应急设备、应急程序及处理措施)基本符合实际,得2分;\n二档:应急方案(应急设备、应急程序及处理措施)较符合实际,且方案较详细,可执行,得4分;\n三档:应急方案(应急设备、应急程序及处理措施)符合实际,且方案详细,可执行性强,得6分。\n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n |
\n | \n | \n人员配置方案(满分16分)\n | \n(1)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置分工安排方案(9分)\n一档: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分工安排基本合理, 得3分;\n二档: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分工安排较合理, 得6分;\n三档: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分工安排合理,得9分。\n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n(2)供应商拟投入主管中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2分;持有物业管理员(师)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n(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有退伍军人证的或保安员证的,每名得1分,满分4分。(提供聘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n注:1.提供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复印件、证书/资格/职称证明、提供主管在竞标人缴纳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n2.拟投入需定人定岗,如遇特殊原因需更换,需征求采购人同意。\n |
\n | \n | \n服务承诺分(满分8分)\n | \n一档:服务承诺方案(包括服务对象、设施、保障措施、服务质量及标准等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要,得 3分;\n二档:服务承诺方案(包括服务对象、设施、保障措施、服务质量及标准等内容)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 6分;\n三档:服务承诺方案(包括服务对象、设施、保障措施、服务质量及标准等内容)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有合理的保障,有针对性和特色,得8分。\n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n |
\n3\n | \n商务分(满分20分)\n | \n(1)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满分3分。\n(2)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奖项或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7分。竞标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n(3)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物业管理服务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期限、签字盖章页等)为准,每个合同得1分,本项满分10分,同一项目续约或多次中标/成交不重复计分,原件备查。\n | |
\n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n |
注:评委评分时可打至小数后第二位,汇总计算时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n三、总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商务技术分
\n四、成交供应商的推荐
\n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n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n钦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n\n\n\n\n\n\n\n\n\n\n\n\n\n\n合同编号: \n |
\n项目名称: \n |
\n项目编号: \n |
\n |
签订地点:
\n签订时间:
\n物业服务合同(参考格式)
\n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n乙方(成交人): 签订地点: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0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钦政办〔2014〕88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n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n一、物业基本情况
\n1.物业名称:
\n2.座落位置:
\n3.物业管理范围:
\n二、委托管理事项
\n包括:
\n三、物业管理质量
\n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相关的等级标准及招投标采购文件的规定。
\n四、委托管理期限
\n委托管理期限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n五、物业管理费及其支付
\n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物业管理成交价。
\n2.物业管理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每月人民币 元(含税)。此价格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元/m2·月计算(已包含公摊水、电费以及房屋建筑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用、电梯年检费用),且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
\n3.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n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n5.支付方式及付款方式:
\n六、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n1.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金额的 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一次性退还,不支付利息。
\n2.一年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n七、双方权利义务
\n(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n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n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n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n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n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水、电、通讯等费用由 承担。
\n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n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未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费。
\n(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n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n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n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n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n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n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n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n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n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n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n11.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未出租房屋物业管理费。
\n八、违约责任
\n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n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n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 百分比的违约金。
\n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n九、其他事项
\n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n2.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n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n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n5.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设备超过维保期限外的,单次维修300元以下的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费用,超过3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由租户、租赁单位以及采购人共同承担。
\n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由采购人、中标人、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协商确定。可以参照原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n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如下:
\n安全保卫员。原安全保卫员劳务派遣工资2065元(未含社保),支队大院保安中选择一名同志作为队长,其工资每月多增加130元,即2195元(未含社保)。
\n支队饭堂炊事员正、副厨师。原厨师实发工资3400元,(未含社保)、副厨师实发工资3040元(未含社保)。
\n支队饭堂炊事员。原饭堂饮事员实发工资2140元(未含社保)。
\n炊事员(交警二大队黎合江中队、交警二大队那丽中队、交警三大队大直中队、交警三大队小董中队、交警三大队那蒙中队、交警五大队),原饭堂炊事员实发工资2015元(未含社保)。
\n交警五大队厨师。原饭堂厨师实发工资3020元(未含社保)。
\n保洁员,交警二大队办公楼和大院。原保洁员实发工资2065元(未含社保)。
\n十、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十一、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n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n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n十二、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n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n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n(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n(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n(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n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n十四、破产终止合同
\n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n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n十五、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
\n十六、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十七、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n\n\n\n\n\n\n甲方(盖章)\n授权代表(签字):\n联系电话:\n单位地址:\n签订时间:\n | \n乙方(盖章)\n授权代表(签字):\n联系电话:\n单位地址:\n开户银行:\n账 号:\n签订时间:\n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n一、供应商资格文件
\n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郑重声明:
\n(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公章):
\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商务技术文件
\n磋 商 函(格式)
\n致: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 (供应商名称) 经正式授权代表 (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
\n据此函,我公司承诺:
\n1.我方已详细审阅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n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n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n4.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n5.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n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人员、数据和资料。
\n7.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n与我公司有关的正式通讯方式:
\n地址:
\n邮政编码:
\n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n开户名称:
\n开户银行:
\n账 号:
\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n 供应商(公章):
\n 日期:
\n授权委托书(格式)
\n致: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n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n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n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n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n所在部门职务:
\n职务:
\n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n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n 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n 年 月 日
\n商务响应表(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n | \n采购文件要求\n | \n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n | \n是否响应\n |
\n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n | \n | \n | \n |
\n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n | \n | \n | \n |
\n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 | \n | \n | \n |
\n磋商函\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供应商(公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技术响应表(格式)
\n采购项目编号:
\n采购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服务\n名称\n | \n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n | \n响应文件具体响应\n | \n响应/偏离\n | \n说明\n |
\n1\n | \n售后服务方案\n | \n | \n | \n | \n |
\n2\n | \n业绩证明\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注:供应商须对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采购项目需求中货物的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及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并申明偏离情况。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
\n供应商(公章):
\n 年 月 日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单位名称(盖章):
\n日 期:
\n三、报价文件
\n报价明细表(格式)
\n项目编号:
\n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服务内容\n | \n报价\n | \n备注\n |
\n1\n | \n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部及相关下属部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 | \n大写: 元整\n 小写:¥ \n | \n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n 2.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报价,采取以总价包干方式承包以上所述服务内容,并给出项目总报价。
\n3.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n4.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软件开发、修改、完善、升级等,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n供应商(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②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中第68分项“系统调试” 货物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余分项货物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n附表
\n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行业名称\n | \n指标名称\n | \n计量单位\n | \n大型\n | \n中型\n | \n小型\n | \n微型\n |
\n农、林、牧、渔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20000\n | \n500≤Y<20000\n | \n50≤Y<500\n | \nY<50\n |
\n工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工业 *\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40000\n | \n2000≤Y<40000\n | \n300≤Y<2000\n | \nY<300\n |
\n建筑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80000\n | \n6000≤Y<80000\n | \n300≤Y<6000\n | \nY<300\n |
\n建筑业\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Z≥80000\n | \n5000≤Z<80000\n | \n300≤Z<5000\n | \nZ<300\n |
\n批发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200\n | \n20≤X<200\n | \n5≤X<20\n | \nX<5\n |
\n批发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40000\n | \n5000≤Y<40000\n | \n1000≤Y<5000\n | \nY<1000\n |
\n零售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50≤X<300\n | \n10≤X<50 \n | \nX<10\n |
\n零售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20000\n | \n500≤Y<20000\n | \n100≤Y<500\n | \nY<100\n |
\n交通运输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交通运输业 *\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30000\n | \n3000≤Y<30000\n | \n200≤Y<3000\n | \nY<200\n |
\n仓储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200\n | \n100≤X<200\n | \n20≤X<100\n | \nX<20\n |
\n仓储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30000\n | \n1000≤Y<3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邮政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20≤X<300\n | \nX<20\n |
\n邮政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30000\n | \n2000≤Y<3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住宿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住宿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n | \n2000≤Y<1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餐饮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 \n | \n10≤X<100\n | \nX<10\n |
\n餐饮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n | \n2000≤Y<10000\n | \n100≤Y<2000\n | \nY<100\n |
\n信息传输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2000\n | \n100≤X<2000\n | \n10≤X<100\n | \nX<10\n |
\n信息传输业 *\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0\n | \n1000≤Y<10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 \n | \n10≤X<100\n | \nX<10\n |
\n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10000\n | \n1000≤Y<10000\n | \n50≤Y<1000\n | \nY<50\n |
\n房地产开发经营\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200000\n | \n1000≤Y<200000\n | \n100≤Y<1000\n | \nY<100\n |
\n房地产开发经营\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Z≥10000\n | \n5000≤Z<10000\n | \n2000≤Z<5000\n | \nZ<2000\n |
\n物业管理\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1000\n | \n300≤X<1000\n | \n100≤X<300\n | \nX<100\n |
\n物业管理\n | \n营业收入(Y)\n | \n万元\n | \nY≥5000\n | \n1000≤Y<5000\n | \n500≤Y<1000\n | \nY<500\n |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n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 | \n资产总额(Z)\n | \n万元\n | \nZ≥120000\n | \n8000≤Z<120000\n | \n100≤Z<8000\n | \nZ<100\n |
\n其他未列明行业 *\n | \n从业人员(X)\n | \n人\n | \nX≥300\n | \n100≤X<300\n | \n10≤X<100\n | \nX<10\n |
说明:
\n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n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n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n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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