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光纤到户通信检测单位采购(二次公告)
金额
11.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光纤到户通信检测单位采购(二次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公园路与华夏路交界处,定位为区公共卫生业务综合性平台(不含临床功能),总用地面积6322.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029平方米,其中地上33665平方米,地下13364平方米,建设一栋单栋建筑,地上21层、地下室3层。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光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光纤到户通信检测全部工作内容。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10 11:00至2024-09-13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117486.4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93989.12元 | |||||
7 | 结算方式: | 通信检测控制价采用市场询价计取,单价按中标单价计算,需经甲方和监理确认,结算上限价为11.74864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并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CMA检测范围必须含有本项目所需要进行的光纤和室内分布(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的全部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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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月社保证明、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证明文件和荣誉情况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社保证明和业绩及证明文件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须与本公告项目名称一致,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307873482@qq.com 政务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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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蔡工 | 联系电话: | 13927434430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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