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2年至2024年营业网点押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101125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玲0901-6221940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2年至2024年营业网点押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05日 16:3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2年至2024年营业网点押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其他银行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行政区域 塔城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05日 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10:30
开标地点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 ¥3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慧敏
项目联系电话 15276505227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塔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卢慧敏1527650522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 玲0901-6221940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2年至2024年营业网点押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101125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2年至2024年营业网点押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2022年至2024

年营业网点押运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390

采购内容:营业网点押运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暂定3年。需求部门在合同期内每年进行验收考核,考核通过后继续执行合同;考核未通过,则原合同终止,重新采购供应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0人保安人员名单及保安证原件。(3)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特殊车辆通行证(营运许可证),以及必要的通信、报警设备。(4)投标供应商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办理公务用枪持枪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10名保安人员名单及保安证原件;

4、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特殊车辆通行证(营运许可证)证书;

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办理公务用枪持枪证证书。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注: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卢慧敏15276505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 玲0901-622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慧敏

电 话:  152765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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