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139邮箱的运营支撑工作,协助开展提升产品品质、强化服务运营、探索增长创新、加强客服支撑、发挥渠道价值、持续运维保障等方面内容。项目设置云邮版APP月活用户数、月活用户数、云邮B/C类收入3个业绩服务类指标,金额占比40%;运营支撑部分预估投入工作量为21750人天。
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4.57375万元,不划分标段,拟选一家合作单位,中选份额为100%。
1.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23号智汇中心。
1.4合同有效期: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如2023年4月12日前未完成合同审批,则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说明:本项目采用框架采购方式,在比选应答中应答人已承诺接受采购人框架合同管理模式,并知晓本合同标的并非确定发生的,因此本框架合同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应答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2.1 应答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组织经营证明及其出具的授权证明)。组织经营证明未体现的信息(如有),可提供有关行政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官方网站可查到。
2.2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3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指互联网业务运营支撑类或互联网业务系统建设类项目)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3003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835万元。
注:
(1)需提供合同(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订单、单项合同、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订单)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生效时间)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多份采购订单,涉及合同份数计分,仅作为一个合同计算。
(2)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含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
(5)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
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2)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6)凡是合同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或合同生效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份合同业绩无效。
2.3 财务/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处于以下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本次所采购品类或全品类,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5)近三年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近三年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7)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9)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0)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11)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应答唯一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本项目同一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主体部分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附属、辅助性部分可以转包、分包,主体和附属的划分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人: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23号智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
项目联系人:杨溢、郭晏均、张海波、黎玉婷
项目联系电话:13580550378、13710209589
电子邮箱:13580550378@139.com、13710209589@139.com
异议受理渠道:
采购业务方面(受理采购活动业务方面的异议):
应答人对本次公开采购活动持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实名书面异议,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提出实名书面投诉,异议为投诉的前置程序。
互联网公司纪委受理渠道:
电话:18927549559。
收信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2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智汇中心B座4楼北区纪委办公室,邮编:510640
来访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2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智汇中心B座4楼北区纪委办公室。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联系。
9.2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访问新系统”进入ES五期系统,及时完成“采购文件购买”操作。
9.3 CA证书办理说明:CA证书的办理与项目报名无关,与应答人投标应答相关。为保证顺利投标应答,请在报名完成后及时检查CA证书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LCA)证书,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澄清答疑、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使用CMCA证书,请尽快办理,联系电话:400-111-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