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预算金额21.12万元
招标联系人茹皮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牛少鹏18690975279
中标公司北京吉威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承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O-2022(XY)075
二、项目名称: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详细参数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不限 | 项 | 最终报价:210000(元) | 北京吉威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38号嘉德公寓1105室 | 91110108751318706T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伟,郑鼎华,吴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1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广安街199号
联系方式:1779991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1869097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少鹏
电 话:18690975279
附件信息: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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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采 购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公章)
联 系 人:茹皮亚
联系电话:17799910552
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
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姓名/名称证件号码
515W011911*08409145120159
边强5101081976****0314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
丁朝凤5102321969****6327上海星钧钢铁有限公司75955905-3
管金胜1326231964****2015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
张进友1326231960****4032北京承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9963962-7
李红林4209821978****1448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69167076-6
查询条件
示例 | 示例 |
需完整填写 | 需完整填写 |
-全部---- | |
45tb45t8 | |
45tb45t8 | 验证码正确!查询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示例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需完整填写
省份:-全部----
验证码:45tb45t8验证码正确!查询
限制高消费令
因被执行人
知书指定的期间银行生
安法律文书。
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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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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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14:37
929
2020/6/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牛少鹏
电 话:18690975279
邮 箱:571445279@qq.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0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13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14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17
第五章 开标19
第六章 评标19
第七章 授予合同31
第八章 其他33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33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39
一、项目基本情况39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39
1、工作目标39
2、工作任务39
3、工作内容39
三、相关要求40
1、质量要求40
2、工期要求40
3、人员要求40
4、场地要求40
5、保密要求41
6、其他要求41
四、采购方式4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42
第五部分附件55
资格证明文件56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65
商务及技术部分69
(一)投标函70
(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7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2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3
(五)磋商保证金收据74
(六)综合实力75
(七)企业业绩一览表76
(八)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78
(九)实施服务承诺函82
(十)技术部分84
(十一)合同条款偏离表85
(十二)实施服务条款偏离表86
(十三)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87
(十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9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项目名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1200
最高限价(元):211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12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详细参数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工作过程中,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标项 1,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价格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6日至2022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茹皮亚
联系方式:17799910552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广安街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1869097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少鹏
电 话:1869097527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第一章1.1款 | 项目名称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
第一章1.2款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第一章1.3款 | 采购内容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详见第三部分) |
第一章1.4款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第一章1.5款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第一章1.6款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工作过程中,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
第一章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茹皮亚 电话:17799910552 |
第一章2.2款 | 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人:牛少鹏 电话:18690975279 |
第一章2.8款 | 偏离 | 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 |
第一章3.1款 | 供应商资格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一章5.1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第一章6.1款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第三章15.7款 | 业绩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合同仅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即可,需加盖公章)。 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国家级案例指甲方为国家部委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省级案例指甲方为省级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市县级案例指甲方为市县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 |
第三章16.3款 | 最高投标限价(采 购预算) | 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211200 .00元(壹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第三章18.1款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式。 账户名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仑路支行 账号:30006401040010286 行号:103881000646 咨询电话:0991-4639846(财务室) 附注:(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确保到帐;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第三章18.2款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磋商保证金《财务收据》原件(以便核查)。 投标单位给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单位开具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同时必须提供清晰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及收款单位名称(加盖单位章)。 退还中标方磋商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
第三章18.3款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章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及内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电子版两份(光盘一份、U盘一份,电子版须包含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须在光盘及U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版单独密封。u盘与响应文件递交后留档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响应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装订应牢固、胶粘不易拆散和换页。 |
第四章20.1款 | 响应文件密封 | 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供应商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 3.响应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正本”或“副本”) |
第四章21.1款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
第五章23.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
第六章26.2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第六章30.1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 | |
第七章34.1款 | 履约担保 | 合同价款的/。 |
第八章36.1.2 |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第八章36.1.3 | 特别提示1: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第八章36.1.4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和服务。 | |
第八章36.1.5 | 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第八章36.1.6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200元/标包(贰佰元整) 备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实施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定义
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8偏离
2.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9特别说明
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2.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9.3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联合体形式
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现场勘察
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
8.1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8.2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8.3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4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3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附件
9.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书写。
9.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9.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0.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供应商。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1.1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具有优先的约束力。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要求
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
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
1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响应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开标时与原件核对(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开标结束后,可根据供应商的需要退回原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特定授权原件不予退还)。
14.3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4.4供应商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
15.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
15.3供应商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
15.4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
15.6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
15.7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投标报价
16.1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交付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16.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并确定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5 报价应用小写和大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相符时,以大写为准,同时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所有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收集齐全后,不进行公开唱价。
16.6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8.磋商保证金
18.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8.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9.2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19.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
19.5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7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0.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负责任。
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1.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3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2.3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第五章 开标
2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五条规定,本项目不举行“开标会”、响应文件密封性查验及公开唱标。
第六章 评标
24.评审小组
24.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7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
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
26.1评审的依据:采购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3评审程序:
成立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27.初步评审
2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按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7.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
27.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2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6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7.7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7.8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1
2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9.详细评审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9.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9.4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29.5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6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1)商务技术部分90分;
(2)投标报价部分10分。
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9.7报价
29.7.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7.2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和小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时最后报价上还应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签字(或盖章)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收集齐全后,在监标人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唱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29.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进行计算。
29.7.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家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服务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
29.7.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8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
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 | ||
3 | 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4 |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期限未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要求。 | ||
9 | 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10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1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2 | 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 ||
13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附表2:详细评审标准
(一)商务部分(35分)
评标因素 | 评分标准 | |
资质部分 (35分) | 综合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部分 (35分) | 综合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CMMI3级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部分 (35分) | 综合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3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部分 (35分) | 项目团队 (11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测绘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
资质部分 (35分) | 项目团队 (11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
资质部分 (35分) | 项目团队 (11分) | 项目其他人员: 具有土地、测绘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
资质部分 (35分) | 业绩 (12分) | 类型一:承担过自然资源数据相关课题研究项目的(4分): 国家级案例,每个得2分; 省级案例,每个得1分。 此项最多得4分。 |
资质部分 (35分) | 业绩 (12分) | 类型二: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项目案例(4分) 国家级案例,每个得2分; 省级案例,每个得1分; 此项最多得4分。 |
资质部分 (35分) | 业绩 (12分) | 类型三:自然资源相关数据整合处理项目案例(4分) 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
资质部分 (35分) | 说明: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家级案例指甲方为国家部委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省级案例指甲方为省级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市县级案例指甲方为市县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 |
(二)技术部分(55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目标任务需求 | 7分 | 1.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项目需求、项目实施必要性及项目预期目标进行细化描述;描述分析层次清晰、思路明确得5分;分析一般准确,思路一般明确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2.对招标文件提供的业务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描述分析清晰得2分;分析一般准确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 |
技术路线 | 5分 | 有技术路线图(框架图),技术路线与作业流程正确/详细的程度。路线正确、流程详细的得5分;路线基本正确、流程完整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不得分。 | |
项目进度及预期成果 | 3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进度安排、预期成果描述完整合理得3分,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较为完整得1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技术方法 | 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 | 15分 | 1.网格化体系设计技术描述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2.网格化存储技术描述清晰、准确程度。技术路线描述清晰、合理准确得5分;基本合理准确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3. 网格化处理技术描述清晰、准确程度。描述清晰、方法合理准确得5分;基本合理准确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
技术方法 | 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 | 15分 | 1.数据网格化示范应用场景描述分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 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2分;分析待完善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2.数据网格化应用流程描述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 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 2分;分析待完善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3.数据网格化示范应用方法描述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 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 2分;分析待完善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
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方案 | 质量保障 | 5分 | 质量保障方案应对质量保障体系、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障人员、质量保障方法、数据保密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合理得2分;未响应或不合理得0分。 |
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 | 5分 | 售后服务方案应对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响应时间、服务方式、售后服务期限等进行详细描述。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未响应或不合理得0分。 |
(三)报价部分 (10分)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部分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且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0.定标原则
30.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审小组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0.3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如有)、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第七章 授予合同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1.3如果确定该供应商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履约担保
34.1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
第八章 其他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37.质疑的提出
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
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8.受理和处理
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
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8.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4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38.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8.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
3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9.质疑无效的处理
39.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
39.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
39.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
39.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
39.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40.其他
40.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
40.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盖章):公章:
日期: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预算金额(元):211200
项目来源: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外协必要性:由于项目属于研究性课题,因科研技术的复杂性,研究领域的限制,本项目涉及多源异构数据网格化方法的研究以及相关计算,需要研发配套的计算软件等,需要具有空间大数据处理并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技术团队开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1、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扩展数据应用,并且满足海量空间数据加工应用的时效性要求,结合规划院大数据应用服务需求,运用当前先进的GIS技术,开展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技术路线研究,通过矢量数据网格化示范应用提升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分析效率,辅助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支撑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开展。
2、工作任务
(1)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
(2)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
3、工作内容
(1)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
结合自然资源数据管理与综合分析评价工作的具体需求,开展矢量数据网格化体系设计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数据存储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处理技术研究。研究工作涉及数据收集与预处理、多级格网标准制定、网格化工具研发、精度验证以及可视化表达等多方面内容。
(2)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
结合具体业务工作与数据情况,采用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开展相关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包括按需制作覆盖全疆多尺度国土调查矢量格网数据产品,全疆专题调查数据、管理数据以及人口、社会、经济、降水量等多尺度矢量格网数据产品,总结在典型场景下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的优势。
(3)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紧急任务,具体以项目实施需求为准。
三、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
矢量数据网格化研究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成果能有效提高数据计算效率,并确保网格化数据的正确性,项目研究成果通过专家验收。
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工作过程中,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3、人员要求
(1)实施人员: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至少安排1名以上合格的技术人员作为驻场实施人员进行相关数据网格化处理等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应急服务。
4、场地要求
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集中开展与完成相关工作。
5、保密要求
各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签订保密责任书。
6、其他要求
(1)成果要求
①软件系统成果
网格化处理工具
②数据成果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分析成果数据库。
③文档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报告》及《项目研究报告》等各类技术报告。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注:
本合同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合同最终内容将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响应内容确定合同主要内容,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将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 购 人 (甲 方): (盖章)
中标服务商(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 年 月 日(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中标服务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管理费构成测算(元/年) | 备注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费用 | |
合 计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保险费、差旅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期:每批次服务具体要求完成及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度的调查和督促并提供成果质量检查按照检查意见对调查成果进行补充调查和修改。因成果质量造成的返工、修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5.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 。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停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经甲方组织的人员审查发现,乙方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5.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元/天;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支付。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分包给第三方,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
7.乙方向甲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服务,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终身负责。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责令乙方重新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以使服务达到合同要求,同时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的责任;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将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归属;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合法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者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私自拷贝、备份或转作他用。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成果保密。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过程中对涉密成果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保密制度和采取有效的内部保密措施,避免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人员接触涉密信息。如果违反规定,泄密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或解除而失效。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亦应持续履行本条所述各项保密责任。
九、其他约定:无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 “甲方”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1.6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7 “现场”指合同规定服务地点。
1.8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 原产地: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0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合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其附属服务,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技术服务、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2.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2.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对软件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3.合同文件和资料
3.1 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3.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4.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4.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4.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设备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设备。
5.保密
5.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5.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5.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5.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5.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6. 质量保证
6.1 服务质量保证
6.1.1 乙方必须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6.1.2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成果、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者在服务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解决。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6.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6.1.4 合同条款下技术服务的质量保证期自技术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6.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6.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设备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设备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设备换代、更新及在原有设备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设备,提供升级设备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6.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7.价格
7.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与试验、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7.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7.3 检验费用
7.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7.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8.检验和验收
8.1 乙方应在服务前对服务的质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8.1.2 验收中如发现服务成果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服务。
8.2 检验验收
8.2.1 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服务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8.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8.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8.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处理,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8.3 使用过程检验
8.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服务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服务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8.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9.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0.履约保证金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0.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0.3.2 支票或汇票。
10.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1.索赔
11.1 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服务期内证实服务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除外)。
11.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2.1 在法定的拒绝使用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检验费以及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拒绝使用期,但乙方同意,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1.2.2 根据服务低劣程度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1.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维护或服务履约保证期。
11.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2.迟延交货
1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12.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1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4.不可抗力
14.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4.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5.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6.合同争议的解决
16.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6.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7.违约解除合同
1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7.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7.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7.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7.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8.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转让和分包
19.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19.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0.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封面格式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排序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
(九)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活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此项证明书。
4、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提供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格式)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 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示 例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www.ccgp.gov.cn
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企业名称:示例
执法单位:2017-01-01至2020-06-02处罚日期:重置查找
序号企业地址处罚日期执法单位处罚依据企业名称处罚结果公布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或组织机构代码)的具体情形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
本次查询的企业:示例
本次查询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14时46分
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
版权所有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正本/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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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 商 响 应 文 件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排序报价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二)报价明细表
一、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法人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投标 总价 | ¥:(元) 人民币(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在数量不发生变化时,不得变动价格;
2.报价一览表中须填写内容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文字表述方式填写,否则按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处理。
二、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税费 | ||||
… | 其他 | ||||
投标总报价 |
注: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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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商务及技术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自拟)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磋商保证金收据
(六)综合实力
(七)企业业绩一览表
(八)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九)实施服务承诺函
(十)技术部分
(十一)合同条款偏离表
(十二)实施服务条款偏离表
(十三)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十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需要年检的证书必须有年检记录,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任何一项的虚假或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料不全,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一)投标函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NO.2022(XY)075 号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第/包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l、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服务。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7、我方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如果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10、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11、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 4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12、若我方获得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公司提出承诺报价。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
二、磋商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九、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活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此项证明书。
(五)磋商保证金收据
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综合实力
1、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企业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项目类型 | 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完成 情况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自然资源数据相关课题研究、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自然资源相关数据整合处理··· | |||||||
注:1.请按照上述表格顺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须能够体现服务内容: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日期页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案例具体要求详见评分表要求。按照上述表格序号按序提供相关材料。
合同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见,能够体现上述内容,不满足要求的视同为无效业绩。
2.中标后,采购人将根据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如有需要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备查。
我公司承诺:以上业绩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同意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提供内容示例(所有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否则按无效资料处理,其风险及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XXXXXXX合同
2.合同首页
3.服务内容页
建议将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标记,方便专家评审。
4.双方签字盖章页
5.日期页等
(八)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年龄 | 学历 | 取得证书 | 职称 | 拟担任职位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
我公司承诺:以上人员均为现场实际团队成员,项目团队人员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贵单位有权对人员服务经验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如发现存在虚假或内容不实情况的,贵单位有权将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年限和能反映该负责人情况的其他内容。
姓名 | 性别 |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取得证书 | ||
项目负责人等从业经历概述: 驻场时间: |
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及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年限和能反映该负责人情况的其他内容。
姓名 | 性别 |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取得证书 | ||
技术负责人等从业经历概述: 驻场时间: |
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及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成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本人从业经历概述: 驻场时间: |
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及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实施服务承诺函
致:
(投标单位)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方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实施服务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承接本项目后不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我方承诺本项目实施期间,我方提供 人驻场实施,分别为 、 。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保密协议规定,不泄漏贵单位任何资料,一经发现,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列入贵单位黑名单。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均为我公司研发,未存在代理产品销售情况。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同时贵单位有权终止本项目,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的实施工作。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施工期完成各阶段内的实施工作。
我方承诺按照贵单位要求提供经贵单位认可的项目交付物,否则视为未提供。
我方承诺按照贵单位要求的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完成本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提供合格的培训内容。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成免费服务期内的各项工作。
我方承诺本次项目所有为贵方定制的新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贵单位所有,我方不得擅自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我方承诺上述承诺事项中由于我方原因造成贵单位项目进度延误、交付质量不达标、经济损失、人员安全事故等事项,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拟定技术部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目标任务需求
技术路线、项目进度及预期成果、技术方法(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
注:照抄招标文件内容不得分。
(十一)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 | 对应页码 |
注:
1. 供应商应仔细研读、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说明偏离情况。如不填写视同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供应商承诺: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其他所有项目及内容均完全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相同。
3. 如供应商与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4. 如有偏离,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实施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 | 对应页码 |
注:
1. 供应商应仔细研读、对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要求,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说明偏离情况。如不填写视同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供应商承诺: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其他所有项目及内容均完全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相同。
3. 如供应商与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4. 如有偏离,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19-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9-2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1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料应包括:
(1)其他增值优惠承诺;
(2)评分细则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4)...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
(一)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壹份
(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
(三)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进行密封并按照要求进行标记。
注:1电子版文件内容必须为所有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文件,文件名称以“资格证明文件”“磋商响应报价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标记。
2、U盘盘符注明公司名称。
3、未按照要求对电子版文件制作的,将影响投标单位投标结果。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采 购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公章)
联 系 人:茹皮亚
联系电话:17799910552
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
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姓名/名称证件号码
515W011911*084091451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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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14:37
929
2020/6/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牛少鹏
电 话:18690975279
邮 箱:571445279@qq.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0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13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14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17
第五章 开标19
第六章 评标19
第七章 授予合同31
第八章 其他33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33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39
一、项目基本情况39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39
1、工作目标39
2、工作任务39
3、工作内容39
三、相关要求40
1、质量要求40
2、工期要求40
3、人员要求40
4、场地要求40
5、保密要求41
6、其他要求41
四、采购方式4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42
第五部分附件55
资格证明文件56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65
商务及技术部分69
(一)投标函70
(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7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2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3
(五)磋商保证金收据74
(六)综合实力75
(七)企业业绩一览表76
(八)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78
(九)实施服务承诺函82
(十)技术部分84
(十一)合同条款偏离表85
(十二)实施服务条款偏离表86
(十三)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87
(十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9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项目名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1200
最高限价(元):211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12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详细参数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工作过程中,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标项 1,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价格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6日至2022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茹皮亚
联系方式:17799910552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广安街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1869097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少鹏
电 话:1869097527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第一章1.1款 | 项目名称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项目编号:NO-2022(XY)075 |
第一章1.2款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第一章1.3款 | 采购内容 |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详见第三部分) |
第一章1.4款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第一章1.5款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第一章1.6款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工作过程中,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
第一章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茹皮亚 电话:17799910552 |
第一章2.2款 | 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人:牛少鹏 电话:18690975279 |
第一章2.8款 | 偏离 | 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 |
第一章3.1款 | 供应商资格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一章5.1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第一章6.1款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第三章15.7款 | 业绩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合同仅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即可,需加盖公章)。 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国家级案例指甲方为国家部委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省级案例指甲方为省级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市县级案例指甲方为市县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 |
第三章16.3款 | 最高投标限价(采 购预算) | 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211200 .00元(壹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第三章18.1款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式。 账户名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仑路支行 账号:30006401040010286 行号:103881000646 咨询电话:0991-4639846(财务室) 附注:(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确保到帐;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第三章18.2款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磋商保证金《财务收据》原件(以便核查)。 投标单位给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单位开具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同时必须提供清晰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及收款单位名称(加盖单位章)。 退还中标方磋商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
第三章18.3款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章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及内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电子版两份(光盘一份、U盘一份,电子版须包含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须在光盘及U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版单独密封。u盘与响应文件递交后留档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响应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不可拆装。装订应牢固、胶粘不易拆散和换页。 |
第四章20.1款 | 响应文件密封 | 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供应商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 3.响应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正本”或“副本”) |
第四章21.1款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
第五章23.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6室 |
第六章26.2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第六章30.1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 | |
第七章34.1款 | 履约担保 | 合同价款的/。 |
第八章36.1.2 |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第八章36.1.3 | 特别提示1: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第八章36.1.4 |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和服务。 | |
第八章36.1.5 | 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第八章36.1.6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200元/标包(贰佰元整) 备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实施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定义
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8偏离
2.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9特别说明
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2.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9.3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联合体形式
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现场勘察
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
8.1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8.2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8.3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4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3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附件
9.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书写。
9.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9.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0.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供应商。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1.1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具有优先的约束力。
第三章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要求
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
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
1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响应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开标时与原件核对(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开标结束后,可根据供应商的需要退回原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特定授权原件不予退还)。
14.3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4.4供应商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
15.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
15.3供应商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
15.4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
15.6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
15.7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投标报价
16.1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交付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16.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并确定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5 报价应用小写和大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相符时,以大写为准,同时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所有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收集齐全后,不进行公开唱价。
16.6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8.磋商保证金
18.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8.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9.2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19.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
19.5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7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
第四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0.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负责任。
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1.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3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2.3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第五章 开标
2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五条规定,本项目不举行“开标会”、响应文件密封性查验及公开唱标。
第六章 评标
24.评审小组
24.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7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
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
26.1评审的依据:采购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3评审程序:
成立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27.初步评审
2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按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7.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
27.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2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6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7.7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7.8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1
2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9.详细评审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9.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9.4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29.5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6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1)商务技术部分90分;
(2)投标报价部分10分。
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9.7报价
29.7.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7.2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和小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时最后报价上还应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签字(或盖章)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收集齐全后,在监标人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唱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29.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进行计算。
29.7.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家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服务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
29.7.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8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
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 | ||
3 | 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4 |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期限未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要求。 | ||
9 | 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10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1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2 | 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 ||
13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附表2:详细评审标准
(一)商务部分(35分)
评标因素 | 评分标准 | |
资质部分 (35分) | 综合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部分 (35分) | 综合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CMMI3级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部分 (35分) | 综合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3分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部分 (35分) | 项目团队 (11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测绘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
资质部分 (35分) | 项目团队 (11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
资质部分 (35分) | 项目团队 (11分) | 项目其他人员: 具有土地、测绘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
资质部分 (35分) | 业绩 (12分) | 类型一:承担过自然资源数据相关课题研究项目的(4分): 国家级案例,每个得2分; 省级案例,每个得1分。 此项最多得4分。 |
资质部分 (35分) | 业绩 (12分) | 类型二: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项目案例(4分) 国家级案例,每个得2分; 省级案例,每个得1分; 此项最多得4分。 |
资质部分 (35分) | 业绩 (12分) | 类型三:自然资源相关数据整合处理项目案例(4分) 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
资质部分 (35分) | 说明: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家级案例指甲方为国家部委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省级案例指甲方为省级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市县级案例指甲方为市县政府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的案例。 |
(二)技术部分(55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目标任务需求 | 7分 | 1.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项目需求、项目实施必要性及项目预期目标进行细化描述;描述分析层次清晰、思路明确得5分;分析一般准确,思路一般明确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2.对招标文件提供的业务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描述分析清晰得2分;分析一般准确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 |
技术路线 | 5分 | 有技术路线图(框架图),技术路线与作业流程正确/详细的程度。路线正确、流程详细的得5分;路线基本正确、流程完整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不得分。 | |
项目进度及预期成果 | 3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进度安排、预期成果描述完整合理得3分,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较为完整得1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技术方法 | 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 | 15分 | 1.网格化体系设计技术描述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2.网格化存储技术描述清晰、准确程度。技术路线描述清晰、合理准确得5分;基本合理准确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3. 网格化处理技术描述清晰、准确程度。描述清晰、方法合理准确得5分;基本合理准确的得2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
技术方法 | 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 | 15分 | 1.数据网格化示范应用场景描述分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 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2分;分析待完善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2.数据网格化应用流程描述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 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 2分;分析待完善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3.数据网格化示范应用方法描述清晰、准确程度。分析清晰、描述准确的得 5分;分析基本清晰、描述基本准确的得 2分;分析待完善得1分;未响应或不正确的不得分。 |
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方案 | 质量保障 | 5分 | 质量保障方案应对质量保障体系、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保障人员、质量保障方法、数据保密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合理得2分;未响应或不合理得0分。 |
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 | 5分 | 售后服务方案应对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响应时间、服务方式、售后服务期限等进行详细描述。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未响应或不合理得0分。 |
(三)报价部分 (10分)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部分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且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0.定标原则
30.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审小组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0.3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如有)、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第七章 授予合同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1.3如果确定该供应商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履约担保
34.1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
第八章 其他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37.质疑的提出
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
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8.受理和处理
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
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8.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4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38.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8.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
3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9.质疑无效的处理
39.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
39.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
39.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
39.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
39.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40.其他
40.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
40.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盖章):公章:
日期: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预算金额(元):211200
项目来源: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外协必要性:由于项目属于研究性课题,因科研技术的复杂性,研究领域的限制,本项目涉及多源异构数据网格化方法的研究以及相关计算,需要研发配套的计算软件等,需要具有空间大数据处理并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技术团队开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1、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扩展数据应用,并且满足海量空间数据加工应用的时效性要求,结合规划院大数据应用服务需求,运用当前先进的GIS技术,开展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技术路线研究,通过矢量数据网格化示范应用提升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分析效率,辅助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支撑自然资源监管工作开展。
2、工作任务
(1)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
(2)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
3、工作内容
(1)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
结合自然资源数据管理与综合分析评价工作的具体需求,开展矢量数据网格化体系设计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数据存储技术研究、矢量数据网格化处理技术研究。研究工作涉及数据收集与预处理、多级格网标准制定、网格化工具研发、精度验证以及可视化表达等多方面内容。
(2)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
结合具体业务工作与数据情况,采用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开展相关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包括按需制作覆盖全疆多尺度国土调查矢量格网数据产品,全疆专题调查数据、管理数据以及人口、社会、经济、降水量等多尺度矢量格网数据产品,总结在典型场景下矢量数据网格化技术的优势。
(3)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紧急任务,具体以项目实施需求为准。
三、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
矢量数据网格化研究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成果能有效提高数据计算效率,并确保网格化数据的正确性,项目研究成果通过专家验收。
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工作过程中,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变化导致工作提前或延后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3、人员要求
(1)实施人员: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期间,至少安排1名以上合格的技术人员作为驻场实施人员进行相关数据网格化处理等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相关应急服务。
4、场地要求
投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集中开展与完成相关工作。
5、保密要求
各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签订保密责任书。
6、其他要求
(1)成果要求
①软件系统成果
网格化处理工具
②数据成果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分析成果数据库。
③文档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报告》及《项目研究报告》等各类技术报告。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注:
本合同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合同最终内容将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响应内容确定合同主要内容,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将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 购 人 (甲 方): (盖章)
中标服务商(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 年 月 日(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中标服务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管理费构成测算(元/年) | 备注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费用 | |
合 计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保险费、差旅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期:每批次服务具体要求完成及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度的调查和督促并提供成果质量检查按照检查意见对调查成果进行补充调查和修改。因成果质量造成的返工、修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法律责任。
5.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 。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停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经甲方组织的人员审查发现,乙方未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5.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元/天;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支付。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分包给第三方,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
7.乙方向甲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服务,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终身负责。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责令乙方重新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以使服务达到合同要求,同时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延迟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的责任;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将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归属;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合法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者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私自拷贝、备份或转作他用。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成果保密。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过程中对涉密成果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保密制度和采取有效的内部保密措施,避免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人员接触涉密信息。如果违反规定,泄密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或解除而失效。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亦应持续履行本条所述各项保密责任。
九、其他约定:无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 “甲方”指购买服务的单位。
1.6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7 “现场”指合同规定服务地点。
1.8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 原产地: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0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合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其附属服务,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技术服务、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2.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2.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对软件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3.合同文件和资料
3.1 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3.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4.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4.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4.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设备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设备。
5.保密
5.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5.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5.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5.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5.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6. 质量保证
6.1 服务质量保证
6.1.1 乙方必须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6.1.2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成果、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者在服务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解决。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6.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6.1.4 合同条款下技术服务的质量保证期自技术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6.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6.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设备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设备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设备换代、更新及在原有设备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设备,提供升级设备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6.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7.价格
7.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与试验、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7.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7.3 检验费用
7.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7.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8.检验和验收
8.1 乙方应在服务前对服务的质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8.1.2 验收中如发现服务成果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服务。
8.2 检验验收
8.2.1 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服务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8.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8.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8.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处理,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8.3 使用过程检验
8.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服务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服务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8.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9.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0.履约保证金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0.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0.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0.3.2 支票或汇票。
10.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1.索赔
11.1 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服务期内证实服务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除外)。
11.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2.1 在法定的拒绝使用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检验费以及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拒绝使用期,但乙方同意,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1.2.2 根据服务低劣程度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1.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维护或服务履约保证期。
11.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2.迟延交货
1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12.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1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4.不可抗力
14.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4.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5.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6.合同争议的解决
16.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6.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7.违约解除合同
1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7.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7.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7.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7.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8.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转让和分包
19.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19.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0.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封面格式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排序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
(九)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活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此项证明书。
4、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提供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格式)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 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示 例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www.ccgp.gov.cn
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企业名称:示例
执法单位:2017-01-01至2020-06-02处罚日期:重置查找
序号企业地址处罚日期执法单位处罚依据企业名称处罚结果公布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或组织机构代码)的具体情形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
本次查询的企业:示例
本次查询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14时46分
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
版权所有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正本/副本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排序报价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二)报价明细表
一、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法人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投标 总价 | ¥:(元) 人民币(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在数量不发生变化时,不得变动价格;
2.报价一览表中须填写内容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文字表述方式填写,否则按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处理。
二、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税费 | ||||
… | 其他 | ||||
投标总报价 |
注: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封面格式
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商务及技术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自拟)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磋商保证金收据
(六)综合实力
(七)企业业绩一览表
(八)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九)实施服务承诺函
(十)技术部分
(十一)合同条款偏离表
(十二)实施服务条款偏离表
(十三)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十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需要年检的证书必须有年检记录,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任何一项的虚假或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料不全,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一)投标函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NO.2022(XY)075 号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
第/包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l、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服务。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7、我方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如果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10、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11、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 4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12、若我方获得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招标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公司提出承诺报价。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编: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
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
二、磋商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九、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
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项目招标活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此项证明书。
(五)磋商保证金收据
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综合实力
1、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企业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项目类型 | 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完成 情况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自然资源数据相关课题研究、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自然资源相关数据整合处理··· | |||||||
注:1.请按照上述表格顺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须能够体现服务内容: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日期页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案例具体要求详见评分表要求。按照上述表格序号按序提供相关材料。
合同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见,能够体现上述内容,不满足要求的视同为无效业绩。
2.中标后,采购人将根据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如有需要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备查。
我公司承诺:以上业绩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同意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提供内容示例(所有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否则按无效资料处理,其风险及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XXXXXXX合同
2.合同首页
3.服务内容页
建议将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标记,方便专家评审。
4.双方签字盖章页
5.日期页等
(八)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年龄 | 学历 | 取得证书 | 职称 | 拟担任职位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其他成员 | … |
我公司承诺:以上人员均为现场实际团队成员,项目团队人员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贵单位有权对人员服务经验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如发现存在虚假或内容不实情况的,贵单位有权将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年限和能反映该负责人情况的其他内容。
姓名 | 性别 |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取得证书 | ||
项目负责人等从业经历概述: 驻场时间: |
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及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技术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年限和能反映该负责人情况的其他内容。
姓名 | 性别 |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取得证书 | ||
技术负责人等从业经历概述: 驻场时间: |
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及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成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在公司担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本人从业经历概述: 驻场时间: |
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及本单位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实施服务承诺函
致:
(投标单位)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方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实施服务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承接本项目后不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我方承诺本项目实施期间,我方提供 人驻场实施,分别为 、 。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保密协议规定,不泄漏贵单位任何资料,一经发现,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列入贵单位黑名单。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均为我公司研发,未存在代理产品销售情况。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同时贵单位有权终止本项目,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国土调查空间大数据网格化研究与应用的实施工作。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施工期完成各阶段内的实施工作。
我方承诺按照贵单位要求提供经贵单位认可的项目交付物,否则视为未提供。
我方承诺按照贵单位要求的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完成本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提供合格的培训内容。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成免费服务期内的各项工作。
我方承诺本次项目所有为贵方定制的新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贵单位所有,我方不得擅自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我方承诺上述承诺事项中由于我方原因造成贵单位项目进度延误、交付质量不达标、经济损失、人员安全事故等事项,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扣除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我方承担进行赔偿。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拟定技术部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目标任务需求
技术路线、项目进度及预期成果、技术方法(数据网格化技术研究、数据网格化技术示范应用)、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
注:照抄招标文件内容不得分。
(十一)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 | 对应页码 |
注:
1. 供应商应仔细研读、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说明偏离情况。如不填写视同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供应商承诺: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其他所有项目及内容均完全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相同。
3. 如供应商与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4. 如有偏离,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实施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 | 对应页码 |
注:
1. 供应商应仔细研读、对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要求,偏离部分必须在上表中填写,并说明偏离情况。如不填写视同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供应商承诺:除本表响应的偏离项目及内容外,其他所有项目及内容均完全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及服务要求相同。
3. 如供应商与要求完全一致,须在上表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4. 如有偏离,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针对偏离项进行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19-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9-2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1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料应包括:
(1)其他增值优惠承诺;
(2)评分细则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4)...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
(一)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壹份
(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
(三)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进行密封并按照要求进行标记。
注:1电子版文件内容必须为所有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文件,文件名称以“资格证明文件”“磋商响应报价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标记。
2、U盘盘符注明公司名称。
3、未按照要求对电子版文件制作的,将影响投标单位投标结果。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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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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