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中审判法庭音响灯光幕布系统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13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064号
预算金额1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山
中标联系人蒋思麒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06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斯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中审判法庭音响灯光幕布系统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中审判法庭音响灯光幕布系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064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中审判法庭音响灯光幕布系统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中审判法庭音响灯光幕布系统 项目经理:蒋思麒。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48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2091211-音箱 长沙市斯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中审判法庭音响灯光幕布系统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 1 1348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10日,履行期限:54天。
地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方式:供货商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
四、付款
1、(1)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开具全额发票,甲方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100%(¥1348000元),其中30%(¥404400元)为预付款。(2)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乙方通过公司开户银行向甲方出具两份保函,第一份作为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65%(¥876200元),履约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履约保函期限满后,由乙方提起申请,甲方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将履约保函予以退还;第二份为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67400元)。质量保函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2021年12月2日至2023年5月1日),质量保函期限满后,由乙方提起申请,甲方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将质量保函予以退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02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02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立文 法定代表人:周秀连
委托代理人:吴山 委托代理人:蒋思麒
电 话:0731-82206315 电 话:0731-8425719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车站北路388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四方坪支行
帐 号:6093646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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