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河水环境治理及配套(二期)项目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932.8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10-003
预算金额1093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0550-37690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工
中标公司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932.87万元
中标联系人孙旭
公告正文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河水环境治理及配套(二期)项目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河水环境治理及配套(二期)项目施工标
项目编号
czsjgc202310-003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苏滁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徽州南路1999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 0550-376907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瑞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长江财富广场B座1106
联系人及电话
于工 1775506227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30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价(元)
壹亿零玖佰叁拾贰万捌仟柒佰柒拾柒元捌角伍分
(¥:109328777.85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孙旭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工程师证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苏1322020202106743、sltzj2021056
工期(日历天)
4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锡澄运河(黄昌河~长江段)整治工程江边枢纽(定波水利枢纽)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项目名称: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界牌水利枢纽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价(元)
壹亿壹仟零贰拾伍万肆仟叁佰玖拾柒元陆角贰分
(¥:110254397.62 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杨浩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工程师证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津1122021202200797、DJ20170220130114
工期
(日历天)
4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张母桥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2,项目名称: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济南市章丘区绣江河、杏花河、白云湖蓄滞洪区、芽庄湖蓄滞洪区治理工程施工2标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山东润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价(元)
壹亿零玖佰玖拾陆万叁仟捌佰叁拾肆元伍角陆分
(¥:109963834.56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杨朝军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工程师证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鲁1372021202202557、20220131028
工期
(日历天)
4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山东段)施工(第二批)施工第二标段
2,项目名称: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第四标段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公示期: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153790元;专家评审费:23570元;论证费:/元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瑞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茂业财富广场B座1106,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1775506227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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