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力建设山东能源灵台煤电项目部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扩容升级山东能源灵台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螺纹钢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39-23007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成成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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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39-230074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钢筋采购公开询比价文件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九月中国·济南

1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139-230074一、询价条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项目钢筋一批,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1、项目概况: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项目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雷家河村,一期建设2×100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和高效除尘设施,留有扩建条件。中电建核电公司负责主体建筑安装工程Ⅰ标段工作。2、询价范围:详见采购数量3、采购数量: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HRB400E Φ12t20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HRB400E Φ18t36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HRB400E Φ25t24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HRB400E Φ32t16(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询价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询价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4、交货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单次交货应为接收到采购单起 5 日内到货。5、交货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雷家河村中电建核电山东能源 2×1000 兆瓦调峰煤电项目施工现场6、质量要求:需满足项目对钢厂的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1)光圆钢筋(盘圆、圆钢)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 GB/T 1499.1-2017《钢筋

2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标准要求。(2)热轧带肋钢筋(盘螺、螺纹钢)的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 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标准要求。6.2 卖方应尽量整车同一规格不超过两个炉号,力学性能检测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 60 吨。6.3 外观质量:根据钢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线材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对卖方未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的钢筋,买方可拒绝收货卸货,买方收货验收发现锈蚀情况可拒绝收货,但国标范围内允许的浮锈不应拒收。6.4 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五根钢筋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然后取其中两根钢筋进行拉伸试验,另取两根进行冷弯试验,钢筋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应符合标准要求。6.5 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签订补充协议。7、质量证明文件:提供与所供材料炉批号一致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加盖询价响应人质检章,并注明原件所在处。8、包装与标识: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交货时螺纹钢、线材每件包装上都需带有标牌(标牌上需清晰显示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主要信息)。9.计重方式:盘条,盘螺过磅计重;其它螺纹钢及直条圆钢检尺计重。过磅计重时,依买方过磅重量为准,如卖方有异议,可到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过磅,最终数量按第三方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卖方承担。三、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1、询价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询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

3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品牌要求:线材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以下下属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山东省新力冶金实业公司)、首钢集团(钢铁产业板块包含下列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通钢集团、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包含: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包含: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棒材为江苏沙钢集团、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以下下属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首钢集团(钢铁产业板块包含下列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通钢集团、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包含: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包含: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询价响应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3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钢材或金属材料,且其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3、询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本工程的供货业绩,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4、询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询价响应人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询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四、询价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09月 18 日 11:00 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2 、 已 注 册 、 报 名 的 , 请 在 中 国 电 建 设 备 物 资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4(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价文件。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18日 18 时(北京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2、逾期未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知所有潜在询价响应人。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询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询价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七、黑名单说明: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郑成成电话:134 6208 0089电子邮箱: zhengchengcheng@powerchina-ne.com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话:134 6208 0089电子邮箱: zhengchengcheng@powerchina-ne.com

5十、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监督电话:0531-89812202,0531-898121132023 年 09 月 17 日

6第二章询价响应人须知询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详见询价公告2询价采购名称详见询价公告3项目地点详见询价公告4询价范围详见询价公告5交货时间详见询价公告6交货地点详见询价公告7质量要求详见询价公告8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9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详见询价公告10询价报价要求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13%3、生产厂家要求:见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111询价有效期30 天12业绩情况表详见询价公告13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人报价表、资质、业绩证明文件14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 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项目部 60 日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电汇)。16合同变更/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询价人现场施工,询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询价人有权要求赔偿。17履约保证金中标厂家合同签订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要交纳 20000 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全额无息返还。

7第三章报价表报价表1、询价报价汇总表单位:元/t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牌号标准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生产厂家1.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Φ12mm*12mHRB400EGB/T1499.2-2018t201.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Φ18*12mHRB400EGB/T1499.2-2018t361.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Φ25*12mHRB400EGB/T1499.2-2018t241.1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Φ32*12mHRB400EGB/T1499.2-2018t16总计t96税率13%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询价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8第四章合同及附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部钢筋采购合同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卖方:合同编号:

9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济南历城区2022 年 10 月

10目录第一章 合同标的 ............................................................... 32第二章 订货清单 ............................................................... 32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 ..................................................... 34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 ........................................................... 34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 34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 ............................................................. 35第七章 文件 ................................................................... 35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 ......................................................... 35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 35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 36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 ......................................... 36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 36第十三章 HSE 要求 ..............................................................36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 37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 ............................................................. 37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 38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 38第十九章 合同的解释 ........................................................... 38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 38附件一:廉政责任书 ............................................................ 40附件二: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 41附件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 43附件四:采购单… … …… …… …… …… … ……………………… ………………………….44

11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和 XXXX 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第一章 合同标的1.1 合同标的见第二章订货清单。1.2 合同价格根据项目计税方式,本合同适用于下列:(1)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卖方应提供税率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估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增值税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整。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单价。预估金额与结算无关,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交货数量及所对应《采购单》核定的单价计算。1.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材料、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以及所有材料的包装费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卖方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1.4 本合同供货范围为买方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项目部所使用的圆钢及螺纹钢,卖方应提供各批采购单中的所有钢筋。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材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等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第二章 订货清单2.1 卖方应提供下表订货清单内的所有合同材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牌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位预估数量预估基准价格(元/吨)固定金额(±元/吨)预估综合单价 (元/吨)预估总价(元)热轧光圆钢筋(盘圆)Φ6-10HPB300吨100热轧带肋钢筋盘螺Φ6-12HRB400E吨200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Φ12-36HRB400E吨1480热轧带肋钢筋直螺纹Φ12-36HRB500E吨200圆钢直条Φ12-22HPB300吨20合计2000价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备注1、产品的具体规格、订货数量、单价以《采购单》为准;《采购单》经买方编制人、批准人签字传递至卖方并卖方无异议后生效,卖方提出异议期限为:买方向卖方发出《采购单》后两小时内。2、合同执行期间,交货单价按本合同以下规定执行动态计价方式:2.1 交货价格:无论卖方供何种品牌(满足买方品牌要求),所有钢筋结算单价均以订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兰州市场建筑钢筋价格行情”公布的酒钢第一次发布的网报价为基础,产品对应规格牌号网价每吨增加(下浮)XX 元作为材料交货单价。2.2 交货单价含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2.3 上述表格中各厂家增加(下浮)价格都是依据《我的钢铁网》“兰州市场建筑钢筋价格行情”公布的酒钢第一次发布的报价为基准。2.4、如当日未发布相应价格,则以上一日最后一次发布为准,如信息发布品种规格存在缺项时,则以其它同等品牌最接近规格的网价为准。2.5、所有网价不参照备注项。2.6、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存在偏差,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2.2 数量为各批《采购单》累计实际交货数量。2.3 钢筋的单价以《采购单》发出时确定,同批《采购单》价格经双方确认后不随市场价格而变动。2.4 买方按工程施工进度发给卖方的每批《采购单》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 本合同中价格包含材料费、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保险费、技术资料以及所有与本合同材料有关的费用,开具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2.6 计重方式:螺纹钢(定长)、圆钢(定长)检尺计重。盘螺、盘圆按过磅重量计重。过磅计重时,依买方过磅重量为准,如卖方有异议,可到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过磅,最终数量按第三方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卖方承担。2.7 钢筋生产厂家要求为:线材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以下下属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山东省新力冶金实业公司)、首钢集团(钢铁产业板块包含下列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通钢集团、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包含: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包含: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棒材为江苏沙钢集团、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以下下属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首钢集团(钢铁产业板块包含下列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通钢集团、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包含: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包含: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控

13股有限公司。2.8 数量以实际收货并经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卖方对此无异议。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3.1 圆钢执行 GB/T1499.1-2017 标准,螺纹钢执行 GB/T1499.2-2018 标准。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4.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4.2 付款方式:电汇4.3 付款计划4.3.1 交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 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提供由买方指定人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项目 30 日内支付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三。4.4 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4.5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4.6 卖方在此申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卖方同意放弃《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之权利。4.7 买方按本合同向卖方进行付款并不解除卖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5.1 合同材料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5.2 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合格证复印件 6 份。5.3 保险卖方应对合同材料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卖方为受益人。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投保总额为合同材料总价的 110%。如果发生卖方未对合同材料进行投保,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卖方承担。5.4 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一日以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如有必要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5.5 交货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雷家河村中电建核电山东能源灵台项目部施工现场。5.6 交货时间:按施工进度分批交货,卖方收到合同订单(采购单形式)三日内。5.7 买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卖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6.1 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包装物不回收。交货时螺纹钢、盘圆每件包装上都需带有标牌(标牌上需清晰显示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等主要信息)。6.4 包装物不回收。第七章 文件7.1 发货时,买方要求由卖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卖方公章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147.2 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7.3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7.4 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8.1 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8.2 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9.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并应全面履行合同。9.2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方原因要求对合同材料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卖方应立即执行,相关合同事项变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卖方对技术条款、供货范围或商务条款的任何变更不应以技术资料提交的形式提出,卖方须以函件/传真形式提出供买方确认。9.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9.4 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暂停本合同执行,卖方应无条件响应。因合同暂停产生的、截至复工之日止的仓储费用、材料涨价费用、资金占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若未超过半年,由卖方承担;若超过半年,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9.5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双方同意的合同部分。9.6 若 9.5 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本合同项下已付款的材料及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资料从卖方接收,卖方应给买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9.7 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10.1 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10.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所有合同要求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11.1 卖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质量优良的产品。11.2 在买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产生异议,认为卖方有必要到现场处理时,卖方应该按买方通知到达时间到达现场。11.3 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12.1 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督卖方进行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同义务。12.2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货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

15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12.3 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合格后,本批合同材料所有权移交买方。12.4 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第十三章 HSE 要求13.1 进入买方项目现场必须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13.2 卖方派往项目现场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作业过程中服从买方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13.3 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 5 公里/小时,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13.4 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14.1 中标厂家合同签订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要交纳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14.2 质量保证期是指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如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其质量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复后重新开始计算。14.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规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14.4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15.1 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货物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15.2 如卖方违反 15.1 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可对卖方处以合同总价款 50%的罚款,卖方应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15.3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⑴ 要求卖方于 6 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⑵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⑶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1615.4 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16.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罢工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16.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邮件或信函通知另一方,并在 7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开始合同的履行。16.3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6.4 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17.1 卖方理解,任何货物交付延迟可能导致合同材料安装迟延,甚至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卖方交付迟延可能导致的买方责任的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可能使买方招致主体合同下的巨额迟延违约责任。卖方应保证按《采购单》规定的日期交货。双方约定,买方在《采购单》规定的交货期限的 24 小时内,若没有收到卖方的相关货物到达指定现场的信息,即视为没有按时交货,卖方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周,应向买方支付《采购单》总价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本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17.2 卖方理解,卖方供货的合同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性能)要求,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质量(性能)违约责任以及进而引发的迟延违约责任(如果该质量(性能)不符合迟延工程或者其部分移交)。双方约定,合同材料未满足合同规定技术要求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至少应包括买方在主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责任)。17.3 因卖方不遵守约定供货日期造成买方工程拖期,并由此造成业主对买方提出工期索赔,该项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钢筋迟交超过 10 天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7.4 卖方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17.5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及其质量证明文件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买方可对卖方处以当批次材料价款的两倍违约金处罚,并要求卖方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材料或文件,并赔付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17.6 以上各项违约金的交付在货款中扣除,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17.7 如卖方诉求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年利率按采购单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累计不应超过延期支付货款金额的 10%,卖方不可再向买方诉求其它赔偿。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18.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718.2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18.3 在进行诉讼期间,除依诉讼事项的性质不能继续履行者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九章 合同的解释19.1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20.1 本合同经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0.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所有责任属卖方的质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20.3 发货时,卖方需准备一份完整的资质文件随产品一同到达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20.4 合同中提及的“书面形式”定义: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0.5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20.6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0.7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材料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20.8 合同双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详见协议书签字页,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授权的正式联系人和渠道,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卖方负责人的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合同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对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合同双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20.9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邮寄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20.10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1 本合同一式正本 5 份,买方 3 份,卖方 2 份。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卖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

18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邮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开户银行:帐号:37050161904100000146帐号:纳税人识别号:9137 0000 1659 2226 5H纳税人识别号:

19附件一:廉政责任书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竞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卖方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竞标投标活动。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20附件二:商业秘密保密协议鉴于:买卖双方正在就《钢筋材料供货合同》事宜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秘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商业秘密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第二条双方责任(一)买卖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拾年。(二)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六)买卖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第三条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一)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二)买卖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第四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10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

21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买卖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 22 页 / 共 22 页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须标有税号)复 核 人附件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给出)发票联No *******(税务发票编号,由当地税务机关给出)开票日期:20××年*月*日购货单位名称:见具体通知纳税人识别号:见具体通知地址、电话:见具体通知开户行及帐号:见具体通知密码区(由当地税务机关给出)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与报关单一致)规格型号(与报关单一致)单位( 与 报 关单一致)数量( 与 报关 单 一致)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协商后确定(小写)¥销货单位名称:与合同条款一致纳税人识别号:与合同条款一致(若于合同条款不一致时,地址、电话:与合同条款一致请协商确认后再填写)开户行及账号:与合同条款一致备注 此处注明本发票的货物隶属的合同/采购单号等信息,具体根据开票通知的要求填写。必须备注:1、合同号码2、出口报关单号码3、申报日期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销货单位:(章)(提示:增值税发票上应有销货单位标有税号发票专用章及复核人与开票人姓名章,共计 3 个)附件四:采购单模版:开 票 人

第 23 页 / 共 22 页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单编号:交货项目部:编制日期:2022 年 xx 月 xx 日审批:编制:序号物资名称型号规格牌号技术标准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生产厂家交货日期计重方式需用单位计划号备注合计价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供货要求:本采购单为合同***附件,所有条款及要求均执行合同***的条款。说明:采购单由买方编制人及审批人共同签字,且加盖项目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于采购单“价税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及买方盖章处)后传递卖方,卖方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回传(包含传真或邮件形式)至买方,多页采购单必须加盖骑缝章,采购单扫描件、传真件有效。买方(盖章):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卖方(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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