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广州货站冷库温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物流广州货站冷库温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483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项目内容:
对南航物流广州货站13个冷库温湿度控制系统、温控操作区及4台拖曳式冷藏集装箱拖斗,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夏季、冬季冷库温度测绘并出具验证报告。每年对温湿度传感器温控探头进行一次校准并提供校准报告。
相关系统及硬件维保:广州货站温湿度控制系统(监控13个冷库)、温控操作区及后台监控设备,维保内容包含:温湿度传感器13套;液晶显示屏13台;网络彩色半球摄像机23个;硬盘录像机1台;一体化工业主机1台;集中监控系统平台软件1套;管理工作站2台;激光打印机1台。所有设备软硬件及线路维护保养,具体以现场为准。
1.5.2项目限价:
广州货站:项目总预算为1770000元/3年。其中冷库温控系统固定维保费用限价320000元/3年;温控系统测绘固定维保费用限价480000元/3年;维修总预算为970000元/3年,其中维修零配件限单价限价,具体详见零配件清单,供应商对配件报统一折扣率,即合同单价=限价表对应限价*统一折扣率,【供应商的统一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统一折扣率≤ 100% 。供应商所报的统一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统一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统一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不能超维保费总价及零配件各项单价)
1.5.3 承包方式:维保费总价包干,维修零配件按实结算。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零配件质保期 |
1 | 冷库温控系统及相关设备(含4台拖曳式冷藏集装箱)维护保养服务(含温控测绘)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白云机场空港北二路南航广州货站 | 3年 | 至少为12个月 |
1.7 合同期限:2025年2月15日至2028年2月14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冷库温控系统航空业CEIV Pharma认证测绘检测服务能力。(注意:供应商提供最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冷库温控系统航空业CEIV Pharma认证测绘检测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对应①任一结算发票;②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2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020-86133425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020-86121105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1105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