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J-24-017969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欧腾龙15906553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7969

二、采购单名称:矿石公司常用轮胎定点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1 16: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2-19

五、最高限价:10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欧腾龙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906553016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轮胎 10 13% 2天 北仑 650-10 朝阳
2 轮胎 1 13% 2天 北仑 6.50-15 朝阳
3 轮胎(内胎) 1 13% 2天 北仑 700R16 朝阳
4 轮胎 1 13% 2天 北仑 700-9 朝阳
5 轮胎 2 13% 2天 北仑 12.00R20 朝阳
6 轮胎 6 13% 2天 北仑 825-15 朝阳
7 轮胎 6 13% 2天 北仑 825-15-14PR 朝阳
8 轮胎 6 13% 2天 北仑 900-20 朝阳
9 轮胎 2 13% 2天 北仑 900-20-14PR 朝阳
10 轮胎 2 13% 2天 北仑 1100-20 朝阳
11 轮胎 1 13% 2天 北仑 1200-20/20层 朝阳
12 真空胎 2 13% 2天 北仑 12R16.5 双钱
13 轮胎 8 13% 2天 北仑 28*9-15(新杭3吨叉) 朝阳
14 3T叉车轮胎 2 13% 2天 北仑 28*19-15 朝阳
15 合力10T轮胎 2 13% 2天 北仑 9.00R20 朝阳
16 内胎 2 13% 2天 北仑 650-10 朝阳
17 内胎 2 13% 2天 北仑 10.00-20 朝阳
18 内胎 2 13% 2天 北仑 825-15 朝阳
19 内胎 1 13% 2天 北仑 12.00-20 朝阳
20 内胎 1 13% 2天 北仑 900-20 朝阳
21 3吨叉车前轮内胎 2 13% 2天 北仑 28*9-15 朝阳
22 内胎 1 13% 2天 北仑 7.50-16 朝阳
23 轮胎 1 13% 2天 北仑 6.50-10朝阳 朝阳
24 轮胎 2 13% 2天 北仑 8.25-15 朝阳 朝阳
25 轮胎 2 13% 2天 北仑 7.50-15 朝阳
26 轮胎 2 13% 2天 北仑 700-16 朝阳
27 内胎 4 13% 2天 北仑 900R20 朝阳
28 轮胎 1 13% 2天 北仑 10.00R20 朝阳
29 内胎 1 13% 2天 北仑 11.00R20 朝阳
30 内胎 1 13% 2天 北仑 7.50-15 朝阳
31 滑移装载机轮胎 1 13% 2天 北仑 10-16.5 朝阳
32 轮胎 5 13% 2天 北仑 28*9-15 朝阳
33 轮胎 6 13% 2天 北仑 750-16 朝阳
34 轮胎 3 13% 2天 北仑 朝阳 245/70R16 朝阳
35 轮胎 1 13% 2天 北仑 朝阳 215/75R16LT 朝阳
36 轮胎 6 13% 2天 北仑 7.00-12 NHS 朝阳
37 轮胎 6 13% 2天 北仑 300-15 NHS 朝阳
38 后钢圈(左右)轮胎 6 13% 2天 北仑 26*2(三轮车) 朝阳
39 前轮胎及钢圈 2 13% 2天 北仑 电瓶三轮车 朝阳
40 前内外胎总成 4 13% 2天 北仑 电瓶三轮车 朝阳
41 电动三轮车后轮总成 2 13% 2天 北仑 含3.25-16外胎,及配套内胎和四孔钢圈 朝阳
42 轮胎总成 8 13% 2天 北仑 185/70R13 朝阳
43 三轮车前轮外胎 2 13% 2天 北仑 电瓶三轮车 朝阳
44 电动皮卡轮胎总成(带钢圈) 1 13% 2天 北仑 225/65R17 朝阳
45 装载机轮胎 1 13% 2天 北仑 26.5-25 朝阳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特别说明:如报价单位未曾与我公司进行过合作,请先联系项目经办人欧腾龙:0574-27697431。 1、须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且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未提供加盖公章报价单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90天内以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已实际交付货物100%货款。 3、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8号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指定地点(含北仑分部及中宅分部等)。 4、此单仅为询价,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5、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3%),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及交易服务费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6、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7、本项目为最低总价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报价时间在先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符合采购方的品牌规格等技术要求,如不符可无条件退货。若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先与我司经办人联系,不得擅自更改品牌、型号、规格。 8、若为进口产品的,请提供报关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9、送货时需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上需注明我公司所需产品详细信息。送货时需要的所有证件需自行办理。 10、注明交货期,若未注明的默认响应交货期。 11、响应供应商如在报价、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对采购活动造成干扰,采购人将根据集团有关规定提出对供应商的处置建议。 12、若有疑问,所需产品信息请与经办人员确认。

发布日期:2024-11-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