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LCZFCG-2024-022]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防火补助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上饶市林业局
乙方:(中标单位)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上饶市亮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编 号为:LCZFCG-2024-022(项目名称:2024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 火补助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采购项目:2024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项目 二、合同金额(小写):¥1930500.00元(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零伍佰元整),该金额包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金、维护和其 他相关费用。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 个自然日完成供货。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饶市)。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完成交付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5%,验 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设备正常使用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一年后设备使用 正常无息支付剩余的 5%。(乙方开具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乙方银行收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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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使用材料等级规格、名称、数量等(详见乙方中标清单)。乙方供应货物 必须为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质保期为 36 个月,正常使用中 所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保修、包换包退。(具体质保期以乙方投标 时提供质保期承诺函载明的质保期限为准)。
2、质量保证期自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 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承诺每周7天,每天24个工作小时全天候服务。乙 方承诺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请求时,三十分钟内响应,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质量 保证期内的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响应时间以乙方投标文件所 承诺的时间为准)。
4、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用户 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交货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 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 场。
2、乙方交货时,须提供货物的全部资料,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等。
3、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所有附件必须都配备齐全。
4、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要求:
1、乙方在交货截止时间(或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有关运输和保险的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现场后,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 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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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在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 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及国 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货物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 (或其授权代表)署确认验收合格文件;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在货物验收时予以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规格及各项要求;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 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和损失;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在 7 个工作日里及时完成更换并对更换货 物再次邀请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九、安装、调试及培训要求:
1、货物必须达到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采购人要求,保证货 物的正常运行。
2、乙方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 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乙 方负责提供。
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 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乙方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验收签字。
5、乙方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 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价格内。
6、乙方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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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应提供货物使用免费培训和技术服务。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 1 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交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合同总额 5%)后仍 不能交付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 题延期交付设备时,按延期交付产品处理。
2、合同生效后,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关系,须经另一方同意,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4、乙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中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 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起诉;如果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争议诉讼,因诉 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检测费、评估费、鉴定费、公 证费、律师费等由法院判决的责任方承担。
十二、特别要求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对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未尽事宜:招投标文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经 济损失。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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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5年01月20日日期: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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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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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601007670378885 |
地址、电话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西街53号、0791-87023465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36050155015000000709 |
序号 | 名称 | 制造商、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高压水泵 | 霸州市德派尔五金机具有限公司、德派尔 | TL-360 | 河北 | 13 | 44000 | 572000 | |
2 | 移动蓄水池 | 霸州市德派尔五金机具有限公司、德派尔 | DPR-XS13 | 河北 | 13 | 6500 | 84500 | |
3 | 风力灭火机 | 永康市兴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兴虎 | 9500A | 浙江 | 130 | 5540 | 720200 | |
4 | 油锯 | 山东临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临星 | LX6500 | 山东 | 65 | 3000 | 195000 | |
5 | 高压细水雾 | 山东临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临星 | 6MSW-9 | 山东 | 39 | 9200 | 358800 | |
合计:(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零伍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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