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6422.5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30020282332
预算金额6422.5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金龙0412-2592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城区
招标人名称
台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3002028233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422.5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水厂自控系统建设及改造、供水管网分区计量、二次加压泵房改造、水表智慧化改造和部分沿街商铺室外供水管网改造等。
标段(包)名称
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EPC
标段(包)编号
20242103002028233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试运行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4-3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4-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52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6182.0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3-28 00:00至2024-04-03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18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4-18 01: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6)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1)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③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④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⑤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⑥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⑦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⑧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⑨如企业为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可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2)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监督部门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4927028
招标人
台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大庆西路26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412-4950021
邮箱
12946502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人
陈金龙
电话
0412-2592001
邮箱
lnbzzbb@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金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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