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财政所长江二级支流渠江广安区段河滨缓冲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037
预算金额43.0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26-262222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037

二、项目名称:长江二级支流渠江广安区段河滨缓冲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长江二级支流渠江广安区段河滨缓冲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琴台路3号楼1—15轴3幢2层206号 38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江二级支流渠江广安区段河滨缓冲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 本项目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监理服务以及质量缺陷期工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期+质量缺陷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服务期顺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8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平张上忠周银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长江二级支流渠江广安区段河滨缓冲带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0.57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430,100.00元,最高限价:408,595.00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243023。四、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财政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黄龙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868260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联系方式:0826-262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26-2622227

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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