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安峰围塘生态化改造示范项目前期咨询采购(含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勘察设计、尾水处理设计、生态设施设计等)的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苍南县安峰围塘生态化改造示范项目前期咨询采购(含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勘察设计、尾水处理设计、生态设施设计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2017 项目名称:苍南县安峰围塘生态化改造示范项目前期咨询采购(含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勘察设计、尾水处理设计、生态设施设计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苍南县安峰围塘生态化改造示范项目前期咨询采购(含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勘察设计、尾水处理设计、生态设施设计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采购范围包括:项目可研报告,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勘探和工程设计、养殖尾水处理设计,生态设施规划设计,包括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2)设计定位: 本项目位于苍南县境内,赤溪镇安峰村约1160余亩海水养殖池塘为对象,对现有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拟开展以滩涂贝类为主的高质量可持续生态养殖,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规划和设计,打造集健康养殖、生态环保、研学科普基地、渔旅融合为一体的现代化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2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采购文件“投标邀请(通知)书”规定的“询问、质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中在线提交质疑,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考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4.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为苍南县政企(国企)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如与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958707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2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7-80890088、15757182377
3.同级采购备案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苍南县农村农业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塘北东路75号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508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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